公主丧礼
丧闻,上辍朝一日,御祭一坛,皇太后、中、东宫各祭一坛,各公主共祭一坛。翰林院撰祭文、圹志,户部给赍粮一百石,工部造铭旌、神主魂帛、棺椁、坟圹志石、冥器、仪仗,顺天府买办麻布一百疋,及真亭彩卓、长明灯油等物,钦天监差官选地择日,国子监取监生报讣各王。孝服、花冠等件,内府内官监等衙门成造。其七、七、百日、周年、二周年、除服,御祭各一坛。下葬,辍朝一日。上位、皇太后、中宫、东宫、公主各祭一坛,皇亲命妇共一坛,公侯伯都督命妇共一坛,六部等衙门四品以上官命妇共一坛,都指挥、指挥命妇共一坛。其启土、迁柩、祖奠、过门、过桥、掩圹、题主、奉安神主、虞祭各祭物,俱光禄寺备办。
郡王丧礼。
丧闻,上辍朝一日。翰林院撰祭文、谥册、圹志文,工部造铭旌,行人司差官掌行丧葬礼,国子监取监生报讣各王。其祭,初闻丧,御祭一坛,东宫一坛,在京文武衙门各一坛,七、七、百日下葬、周年、二周年、除服,御祭各一坛。本布政司委官造坟安葬,及转属买办祭物、冥器、丧仪等,本处各该衙门成造。郡王妃丧礼,与亲王妃同,惟闻丧无公主,祭一坛,造坟合葬。郡王继妃、次妃丧礼,俱与正妃同,造圹祔葬。
凡世子丧礼,闻丧御祭一坛,东宫祭一坛,七、七、百日下葬、周年、二周年、除服,御祭各一坛。翰林院撰祭文、谥册、圹志文,工部造铭旌,国子监取监生报讣各王,本布政司委官造坟安葬,转属买办祭物、冥器、丧仪等,本处各该衙门成造。
凡长子丧礼,闻丧御祭一坛,下葬、百日、周年、除服,御祭各一坛。翰林院撰祭文,本布政司造坟安葬,转属买办祭祀品物。
凡世孙丧礼,闻丧御祭一坛,东宫祭一坛,下葬、百日、周年、除服,御祭各一坛,翰林院撰祭文,布政司造坟安葬,转属买办祭物。
凡镇国将军丧礼,与世孙同。
凡辅国将军丧礼,无周年、除服二祭,余与镇国将军同。奉国将军丧礼,无下葬、百日、周年、除服四祭,余与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