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典

[明] 徐溥等 撰 · [明] 李东阳等 重修

钦定四库全书史部十三

明会典

政书类一

通制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明会典一百八十卷,明宏治十年奉敕撰,十五年书成,正德四年重校刊行,故卷端有孝宗、武宗两序。其总裁官为大学士李东阳、焦芳、杨廷和,副总裁官为吏部尚书梁储,纂修官为翰林院学士毛纪、侍讲学士傅圭,侍读毛澄、朱希周,编修潘辰,并列衔卷首。然皆武宗时重校诸臣,其原修之大学士徐溥等竟不列名,未详当日何意也。其体例以六部为纲,吏、礼、兵、工四部诸司各有事例者,则以司分;户、刑二部诸司但分省而治,共一事例者,则以科分。故一百八十卷中,宗人府自为一卷弁首外,余第二卷至一百六十三卷皆六部之掌故,一百六十四卷至一百七十八卷为诸文职,末二卷为诸武职,特附见其职守沿革而已。南京诸曹则分附北京诸曹末,不别立条目。惟体例与北京异者,乃别出焉。其官制前后不同者,如太常司改为太常寺之类,则书其旧名,而注曰后改为某官。其别开公署者,如鸿胪寺本为仪礼司之类,则书其新名,而注曰本为某官。其户口贡赋之盈缩,制度科条之改异,亦相连并载,以见变通创建之由。大抵以洪武二十六年诸司职掌为主,而参以祖训、大诰、大明令、大明集礼、洪武礼制、礼仪定式、稽古定制、孝慈录、教民榜文、大明律、军法定律、宪纲十二书,于一代典章,最为赅备。凡史志之所未详,此皆具有始末,足以备后来之考证。其后嘉靖八年,复命阁臣续修会典五十三卷。万历四年,又续修会典二百二十八卷。今皆未见其本,莫知存佚。殆以嘉靖时祀典太滥,万历时秕政孔多,不足为训,故世不甚传与?乾隆四十六年四月恭校上。

总纂官纪昀、陆锡熊、孙士毅。总校官陆费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