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

[宋] 王溥 撰

杂录

贞观二年五月十九日敕:章敬寺是先朝创造,从今已后,每至先朝忌日,常令设斋行香,仍永为恒式。

开元二年二月十九日敕:天下寺观,屋宇先成,自今已后,更不得创造。若有破坏,事须条理,仍经所司陈牒检验,先后所详。七月十三日敕:如闻百官家多以僧尼道士等为门徒往还,妻子等无所避忌,或诡托禅观,祸福妄陈,事涉左道,深𭣧大猷。自今已后,百官家不得辄容僧尼等至家。缘吉凶要须斋者,皆依州县陈牒,牒寺观后依数所云。二十九日敕:佛教者,在乎清净,存乎利益。今两京城内,寺宇相望,凡欲归依,足申礼敬。如闻坊巷之内,开铺写经,公然铸佛。自今已后,村坊市等,不得辄更铸佛写经为业。须瞻仰尊颜者,任就寺礼拜;须经典读诵者,勒于寺赎取。如经本少,僧为写供。诸州寺观,亦宜准此。

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敕有司试天下僧尼年六十已下者,限诵二百纸经,每一年限诵七十三纸。三年一试,落者还俗,不得以坐禅对策义试。诸寺三阶院,宜入寺大院。

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敕:朕先知僧徒至弊,故先塞其源。不度人来,向二十余载。访闻在外有二十已下小僧尼,宜令所司及府县检责处分。

又会昌五年七月,中书门下奏:以天下废寺铜像及钟磬等,委诸道铸。其月又奏:天下士庶之家,所有铜像,并限敕到一月内送官。如违此限,并准盐铁使旧禁铜条件处分。其土木等像并不禁,所由不得因此扰人。其京城及畿内诸县衣冠百姓家有铜像,并望送纳京兆府。自拆寺已来,应有铜像等,衣冠百姓家收得,亦限一月内陈首送纳。如辄有隐藏,并准旧条处分。敕旨:宜依。八月,中书门下奏:诸道废毁寺铁像,望令所在销为农器,𨱎石之像,望令销付度支。敕旨依。

六年八月敕:准今年五月三日赦书节文,如缘修饰佛像,但用土木,足以致敬,不得用金银铜铁及宝玉等。如有犯,衣冠录名闻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