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

[宋] 王溥 撰

追赏

贞观十七年十一月,诏曰:天下宜赐酺三日。自汉魏以来,或赐牛酒。牛之为用,耕稼所资,多有宰杀,深乖恻隐。其男子年七十已上,量给酒米面。

先天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敕:赐酺合宴,止欲与人同欢,广为聚敛,固非取乐之意。今后宴会所作山车、醴泉船、彩楼阁、宝车等,俱是无用之物,并宜禁断。

开元十八年正月二十九日,敕:百官不须入朝,听寻胜游宴。卫尉供帐,太常奏集,光禄造食,自宰臣及供奉官、嗣王、郡王、诸司长官、少卿、少监、少尹、左右丞、侍郎、郎官、御史、朝集使皆会焉。因下制曰:至春末巳来,每至假日,百司及朝集使任追游赏。至十九年二月八日敕:至春末已来,每至假旦,宜准去年正月二十九日敕,赐钱造食,逐胜游赏。至二十年二月十九日,许百僚于城东官亭寻胜,因置检校寻胜使,以主其事。至二十五年正月七日,赦文:朝廷无事,天下大和,百司每旬节休假,并不须入朝,皆任追胜为乐。至天宝十载正月十七日,敕:自今已后,非惟旬及节假,百官等曹务无事之后,任追游宴乐。至十四年三月一日,许常参官分日入朝,寻胜宴乐。二十二年六月敕:自今已后,宜所听五日一辰,尽其欢宴,余两日但休假而已,任用当处公廨,不得别更科率,兼有宰杀、采捕等。天宝八载正月敕:今朝廷无事,思与百辟同兹宴赏,其中书门下及百官等,赐绢二万匹,其外官取当处官物,量郡大小及官人多少,节级分赐。至春末巳来,每旬日休假,任各追胜为乐。

贞元一年五月,诏曰:今兵革渐息,夏麦又登,朝官有假日游宴者,令京兆府不须闻奏。

四年九月二日敕:正月晦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前件三节日,宜任文武百僚择地追赏为乐。每节宰相已下及常参官共赐五百贯,翰林学士共赐一百贯,左神威、神策、龙武等三军共赐一百贯,金吾、英武、威远及诸卫将军共赐一百贯,各省诸道奏事官共赐一百贯,委度支每节前五日,准此数支付,仍从本年九月九日起给,永为定制。

十四年正月敕:比来朝官或有诸处过从,金吾卫奏,自今已后,更不须闻奏。

元和二年十二月,宰臣奉宣:如闻百官士庶等亲友追游,公私宴会,乃昼日出城饯送,每虑奏报人未舒。自今已后,各畅所怀,务从欢泰。

天祐二年三月敕:命宰臣文武百寮,自今月二日后至十六日,令取便选胜追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