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

[宋] 王溥 撰

节日

显庆二年四月十九日,诏曰:比至五月五日及寒食等诸节日,并有欢庆事,诸王妃、公主及诸亲等营造衣物,雕镂鸡子以进。贞观中已有约束,自今已后,并宜停断。龙朔元年五月五日,上谓侍臣曰:五月五日元为何事?许敬宗对曰:续齐谐记云:屈原以五月五日投汨罗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中,长沙欧回白日忽见一士人,自称楚三闾大夫,谓欧回曰:常所遗多为蛟龙所窃,今若允惠,可以栋树叶塞筒,并五采丝缚之,则不敢食矣。今俗人五月五日作粽,并带五采丝及栋叶,皆汨罗遗风。上曰:我见一记有云:五色丝可以续命,刀子可以辟兵。此言未知真虚,然亦俗行其事。今之所赐,住者使续命,行者使辟兵也。神龙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制:自今应是诸节日及生日,并不得辄有进奉。又所在五月五日,非大功已上亲,不得辄相赠遗。

景云二年十一月敕:太子及诸王、公主,诸节贺遗,并宜禁断。惟降诞日及五月五日,任其游奉,仍不得广有营造,但进衣裳而已。诸亲及百官,一切不得进。

开元十七年八月五日,左丞相源乾曜、右丞相张说等上表,请以是日为千秋节,著之甲令,布于天下,咸令休假。群王当以是日进万寿酒,王公戚里进金镜缓带,士庶以结丝承露囊,更相问遗,村社作寿酒乐名赛白帝,报诸神。制曰可。至天宝二载八月一日,刑部尚书、兼京兆尹萧昊及百寮,请改千秋节为天长节。制曰可。至宝应元年八月三日,敕:八月五日本是千秋节,改为天长节。其休假三日,宜停前后各一日。

二十五年六月敕:五月五日,细碎杂物,五色丝算,并宜禁断。

二十六年正月敕:比来流俗之间,每至寒食日,皆以鸡鹅鸭等更相饷遗,既顺时令,固不合禁。然诸色雕镂及造假花果及楼阁之类,并宜禁断。

天宝十年三月二十六日敕:礼标纳火之禁,语有钻燧之文,所以燮理寒燠,节宣气候。自今以后,寒食并禁火三日。乾元元年九月三日,上降诞日宜为天平地成节,休假三日。至宝应元年九月一日,其休假三日,宜停前后各一日。永泰元年,太常博士独孤及上表曰:臣闻天有春夏秋冬之气,时也;时有分至启闭之候,节也。至若寒食、上已,端午、重阳,或以因人崇尚,亦播风俗。况历运光启,圣人降生,固宜纪载诞之辰,与八节同号。故玄宗生,自命曰天平地成,并以饮食宴乐,布庆万方,使赐及同轨,风流后代。陛下纂祖宗之纯懿,与天地同德,礼乐必循,宪章咸备,而诞圣日未有嘉名。伏愿以十月十二日为天兴节,王公士庶上寿作乐,并如开元、乾元故事。表奏,不报。建中元年四月癸卯,上诞之日也。初,代宗时,每岁端午及降诞日,四方贡献者数千,悉入内库。及是,上以为非旨,不纳。

贞元四年九月重阳节,赐宰臣百寮宴于曲江亭,帝赋诗锡之云:早衣对庭燎,躬化勤意诚。时此万几暇,适与佳节并。曲池洁寒流,芳菊舒金英。乾坤爽气澄,台殿秋光清。朝野庆年丰,高会多欢声。永怀无荒诫,良士同斯情。仍敕中书门下简定有文辞士应制,同用清字。上自考其诗,以刘太真、李纾等四人为上等,鲍防、于邵等四人为次,张蒙、殷亮等二十三人为下。李晟、马燧、李泌三宰相诗,不加考第。

五年正月十一日敕:四序嘉辰,历代增置,汉宗上已,晋纪重阳。或说攘除,维因旧俗,与众宴乐,诚洽当时。朕以春方发生,候维仲月,勾萌毕达,天地同和,俾其昭苏,宜均畅茂。自今已后,以二月一日为中和节,内外官司,并休假一日。先敕百寮,以三令节集会,今宜吉制嘉节以征之,更晦日于往月之终,揆明辰于来月之始。请令文武百寮以是日进农书,司农献穜稑之种,王公戚里上春服,士庶以物相遗,村社作中和酒,祭勾芒神,聚会宴乐,名为飨勾芒,祈年谷。仍望各下州府,所在颁行。六年二月,百官以中和节宴于曲江亭,上赋诗以锡之。其年,以中和节,始令百官进太后所撰兆人本业记三卷,司农献黍粟种各一升。

八年正月诏:在京宗室,每年三节,宜集百官列宴会。若大选集,赐钱一百千;非大选集,钱三分减一。又诏:三节宴集,先已赐诸卫将军钱,其率已下,可赐钱百千。九年二月,中书门下奏状:以中和节初赐宴钱,给百官宰臣已下于曲江合宴,供办为府县之弊,请分给是钱,令诸司各会于佗所。从之。自是三节宴悉分矣。

十二年二月,以寒食节御麟德殿内宴,于宰臣位后施画屏风,图汉名臣,仍纪其嘉言美行,题之于下。其年四月庚午,上降诞之日。近岁常以此时会沙门、道士于麟德殿讲论,至是命召儒官讲论三教。

十四年三月上已日,赐宰臣百官宴于曲江亭。时徐州节度使张建封来朝,上宠遇之,特令与宰相同榻而食。十五年九月诏:自今已后,二月一日、九月九日,每节前放开屠一日。

永贞元年十二月,太常奏:太上皇正月十二日降诞,并请休假一日。从之。

元和二年正月,诏停中和、重阳二节赐宴,其上已日仍旧。其年二月,御史大夫李元素、太常卿高郢等上言:玄宗、肃宗降诞日,据太常博士王泾奏,按礼经及历代典故,并无降诞日为节假之说。惟国朝开元十七年,左丞相源乾曜以八月五日是玄宗降诞之辰,请以此日为千秋节,休假一日。群臣因献甘露万岁酎酒,士庶村社宴乐,由是天下以为常。乾元元年,太子太师韦见素以九月三日肃宗降诞之辰,又请以此日为天平地成节,休假一日。自后代宗、德宗、顺宗即位,虽未别置节日,每至降诞日,天下亦皆休假。臣以为乾曜、见素等所奏以为节假者,盖当时臣子之心,喜君父圣寿无疆,以为荣庆。今园陵既修,升祔将毕,谨寻礼意,不合更存休假之名。请付尚书省集百官与学官参议。敕:宜依者。臣等闻君子之名之必可言,言之必可行,故可言不可行,君子不言。伏以玄宗、肃宗、代宗、德宗、顺宗五圣,威灵在天已久,而当时庆诞犹存,正可言不可行之礼,请依王泾奏议并停。制可。

四年闰三月敕:其诸道进献,除降诞、端午、冬至、元正,任以土贡修其庆贺,其余杂进,除二日条所供外,一切勒停。如违越者,所进物送纳左藏库,仍委御史台具名闻奏。

七年二月癸卯,降诞节。宰臣旧例进衣一副,惟李吉甫方固恩泽,别进马二匹,赐通天犀带以答之。

九年十月,敕停腊日京兆府飨狐兔进献。

十五年七月敕:今月六日,是朕降诞之辰,奉迎皇太后宫中上寿。其日并赐于光顺门内殿,与百官相见,永为常式。后竟以礼无所据,罢之。

长庆元年七月六日敕:自降诞之辰,百官于紫宸殿称贺毕,诣昭德门外命妇光顺门,并进名奉贺皇太后。缘去年降诞称贺,百官与命妇同集光顺门,群情以为非便,故改其仪。

二年九月敕:蕃客等使,皆远申朝聘,节遇重阳,宜共赐钱二百贯文,以充宴赏,仍给太常音乐。

其年九月,尚书左丞、兼集贤学士韦绶因奏:重阳日,百官有曲江宴,时请以修撰、校理等自为一会。从之,仍别赐宴钱。

三年三月敕内侍省每年上已重阳日,如有百官宴会者,宜每节赐钱五百十贯文,令度支支给。

其年四月,中书门下奏:皇帝降诞日,准故事休假一日。从之。

其年五月,诏停诸亲端午恭贺。

太和五年敕:端午节辰,方镇例有进奉,其杂彩匹段,许进生白绫绢。

七年十月,中书门下奏:请以十月十日为庆成节,著于甲令。是日,上于宫中奉迎皇太后,与昆弟诸王宴乐,群臣诣延英门奉觞,上千万寿。天下州府,并置宴一日。从之。

开成元年二月,京兆尹归融奏:甫近上已,准故事曲江赐宴。今缘两公主出降,府司供帐事殷,望请改日。上曰:去年重阳取九月十九日,未失重阳之义,今宜取十三赐宴。

二年九月敕:庆成节,朕之生辰,不欲屠宰,宴会蔬食,任陈脯醢,仍为永制。

其年九月敕:庆成节,宜令京兆府准上已重阳例,于曲江会文武百官,其延英奉觞宜停。

三年十月,京兆府奏:庆成节及上已、重阳,百官于曲江亭子宴会泛觞船只,诸以旧船上杖木为舫子,过会拆收,遇节即用者。敕:其上已节置庆成节及重阳节停。五年四月,中书门下奏:请以六月一日为庆诞节,休假三日,著于令式。其天下州府,每年常设降诞斋,行香后,便令以素食宴乐,惟许饮酒及用脯醢等。京城内宰臣与百官就请大寺,共设僧一千人斋,仍望田里借教坊乐官充行香庆赞,各移木厨,兼下令京兆府别置歌舞。依奏。

会昌元年二月敕:我圣祖降诞昌辰,宜改为降圣节,休假一日。其年六月,中书门下奏:庆阳节,准敕,其日设斋钱,臣等请以百官共率料钱三百贯文充。从之。

二年五月敕:今年庆阳节,宜准例,中书门下等并于慈恩寺设斋,行香后,以素食合宴,仍别赐钱三百贯文,委度支给付,令京兆府量事陈设,不用追集坊市歌舞。六年六月,中书门下奏:请以降诞日为寿昌节,天下州府并置宴一日,以为庆乐,前后休假三日,永著令式。从之。

龙纪元年二月,中书门下奏:请今月二十二日降圣日为嘉会节。

天祐元年八月,中书门下奏:皇帝降诞日,请为乾和节。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