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侯入朝
贞观元年十一月,梁州都督窦轨请入朝。上曰:君臣共事,情犹父子。外官久不入朝,情或疑惧,朕亦须数见之,问以人间风俗。许令入朝。至十五年正月,上谓侍臣曰:古者诸侯入朝,有汤沭邑,刍禾百车,待以客礼。汉家故事,为诸州刺史郡守创立邸舍于京城。顷闻都督、刺史充考,便至京师,皆赁房与商人杂居,既复礼仪不足,必是人多怨叹。至十七年十月一日,下诏令就京城閒坊,为诸州朝集使造邸第三百余所,上亲观焉。至永淳二年,关中饥乏,诸州邸舍,渐渐残毁。至神龙元年,司农卿赵履温希媚权要,奏请出卖并尽。至建中元年十月二十九日,敕:每州邸第,令本州量事依旧营置。至三年五月十四日,户部奏:若令州府自买,事又烦费。伏请以官宅三十所,分配共住,过事却收。敕旨:宜依。二十年,有司上言:按汉仪注,朝贺正月,常一王四侯,十余载一至。又按史记,诸侯王朝凡四见,留长安不过三十日。今诸王入朝者甚多,非谓示之简要,弘之礼节,既乖古制,有亏前典。臣请每岁二王入朝,礼毕还藩,敢以义请。从之。显庆二年十二月敕:诸都护刺史入朝日,及新授未辞,因便在京朝会,一事以上,并同京官。
先天二年十月敕:诸蕃使都府管羁縻州,其类极广,每州遣使朝集,颇成劳扰。应须朝贺,委当蕃都督与上佐及管内刺史自相通融,明为次第。每年一蕃,令一人入朝,给左右不得过二人,仍各分颁诸州贡物于都府点检,一时录奏。开元八年十月敕:诸督刺史、上佐,每年分蕃朝集,限十月二十五日到京,十一月一日见。其年十一月十二日敕:诸州朝集使长官上佐分蕃入计,如次到有故,判司代行未经考者,不在禁限。其员外同正员次正官后集。
十四年二月敕:岭南五府管内郡武安、万安等三十二州,不在朝集之限。其承前贡物者,并附都府贡进。十八年十一月敕:灵、胜、凉、相、代、黔、巂、丰、洮、朔、蔚、妫、檀、安东、叠、廓、兰、鄯、甘、肃、瓜、沙、岚、盐、翼、戎、慎、威、西、牢、当、郎、茂、𬴐、安、北庭、单于、会、河、岷、扶、柘、安西、静、悉、姚、雅、播、容、燕、顺、忻、平、灵、临、蓟等五十九州为边州,扬、益、幽、潞、荆、秦、澧、广、桂、安等十州为要州,都督、刺史并不在朝集之例。
二十二年十一月敕:诸朝集使,十日一参,朔望依常式。应须设食等,准例处分。
永泰元年正月,宰臣王缙等奏:春秋之义,臣子一例。今后有大臣入朝,百寮望请朝罢于中书行相见之礼。其宴饯准故事,于鸿胪亭集。从之。
大历十四年六月敕诸州刺史上计如式。
建中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敕:诸州府今年朝集使,宜且权停。其贡物及文解等,准例今考,典赴一都。
贞元十三年,徐州节度使张建封来朝,及命归镇,上御制诗以赐之:又命中使赍所执鞭以赐之,曰:以卿大节,岁寒不移,故赐此鞭以表之。十七年闰正月,夏州节度使、右仆射韩全义来朝,自入觐及归,不见不辞于正朝。
元和十四年六月,魏博节度使田弘正来朝,赐宴于麟德殿。其大将三百余人,赐物有差。
十五年二月敕:淄青统押海蕃,每年皆有朝事,比差部领,人数校多。今后差官正试相兼,不得过五人。
长庆四年敕:节度、观察使入朝,不得别有进献。
会昌元年六月敕:东川节度使郑复,虽称有疾,擅离本道,宜释放。以后藩镇如更违越,必举宪章。
大中五年正月敕:自今以后,诸道节使、防御、经略等使有请觐者,但先献表章,请得诏旨许允,即任进发,务使行止之际,临时不失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