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书

[宋] 陈晹 撰

乐书卷一百三十六

宋陈旸 撰

乐图论

俗部

八音

编磬上,   编磬中,  编磬下。

石鼓,    玉鼓,    石钟,

玉律,    玉琯,    玉笙,

紫玉箫,   白玉箫,   玉琴,

玉笛,   瑶簴,   玉方响,

玳瑁笛,   神钲,    石角,

梵贝,    玉螺。

编磬二十八之说,始于汉之郑康成,非古制也。大架所用二十四枚,应十二律倍声,唐李绅所传也。小架所用十四枚,通黄钟一均上倍之,大周正乐所出也。二八之制,其失自乎四清;二七之制,其失自乎二变。上不失之四清,下不失之二变,其为李绅所传者乎?乐苑曰:堂上磬十四枚,下七枚具黄钟一均声,上七枚倍也。非徒不如去二变以协律,亦不知堂上特设黄钟一以尚拊之制也。

传称:八方之荒,有石鼓焉,蒙之以皮,其音如雷。”零陵有鸣石二,其状似鼓,亦谓之石鼓,磬之类也。晋时吴郡临平有石鼓出焉,考之无声。张华谓武帝曰:可取蜀中桐材,刻作鱼形扣之。卒如其言,声闻数里。郭缘生述征记曰:逢山祠有石人石鼓。临海记曰:白鹤山有石鼓,如石之响。后秦记曰:天水冀地,石鼓鸣野,群雉皆雊。齐地记曰:城东祠山有石鼓,将有寇难则鸣,所以豫警备也。吴兴记曰:长城有夏架山石鼓,磐石为足,声如金鼓,鸣则三吴有兵矣。郡国志:吴王离宫在石鼓山南,有石鼓。要之皆感应异器,鼓鸣即兵起,非乐器之常也。

春秋孔演图有人金卯兴于丰,击玉鼓,驾六龙。”然则鼓盖有以玉为之者矣。先王之论玉,以谓其声清越以长乐也,裁之为佩,左微角,右宫羽,则自然之乐固已存乎其中矣。古有玉笛、玉箫、玉管、玉磬,皆取诸玉,亦奚不可为鼓哉?

武昌记钟台山有一石钟,或时鸣响,远迩闻之,故名钟台焉。裴子野宋略曰:永嘉元年,钟山洪水,有钟自山流出,时人得之,因以名云。

物之美者莫如玉,尽玉之象者莫如乾,故立天之道曰阴与阳,以玉为律,盖取自然廉润,所以宣六阳六阴之气也。黄帝作律,以玉为管,长尺,六孔,为十二音。晋武帝时,汲冢亦获玉律。故古法物有七品,而姑洗、中吕玉律居二焉。尚书中候气用玉为律以候之。东汉以玉律十二候气于殿中,以竹律六十候气于灵台。以十二律候气,先王之法也。以六十律候之,岂因京房之陋而不知其非欤?王子年拾遗录谓师延抚一弦之琴,则地祗皆升,吹玉律则天神俱降。其言迂诞,盖不深考周官大司乐之过也。

啇受之时,西王母献昭华玉琯,然则下琯盖有以玉为之者矣。

汉奚景及说文曰:“舜祠下得笙,白玉管。”则古人盖有以玉为笙者。晋潘岳尝赋笙曰:设宫分羽,经征列啇,始泰终约,前荣后瘁。可谓知乐盈而退,以反为文矣。

唐咸宁中,张毅冢中得紫玉箫,古有紫玉箫曲是也。明皇天宝中,安禄山自范阳入觐,献白玉箫管数百,陈于梨园。则玉箫之器盖不始于古矣。

吴均续齐谐记述王彦伯善鼓琴,尝至吴邮亭,维舟中渚,秉烛理琴,见一女子坐于东状,取琴调之,似琴而非,其声甚哀,雅类今之登歌,乃楚光明曲也。唯嵇叔夜能为此声,自此以外,传习数人而已。彦伯盖所未闻,请欲受之,女更为弹之。迟明,女取锦绣等物赠别,彦伯以玉琴答之而去。则古人固有以玉为琴者矣。

梁州记:“咸宁中有盗窃发张骏冢,得白玉笛。唐天宝中,明皇命红桃歌贵妃凉州曲,亲御玉笛为之倚曲。则玉之为乐器,非特可为笙箫,亦可为笛矣。今士夫之家往往有之。开元传信记载唐明皇尝坐朝,时以手指上下按其腹。朝退,高力士进奏曰:陛下向来数以手不可名也。力士又再拜,且请其名。明皇笑曰:此曲名紫云回。遂载于乐章,今太常刻石在焉。

楚词曰:“箫钟兮瑶簴。”然则瑶玉以为钟簴,希代之器,非可为后世法也。

杜阳编述唐文宗时有宫娥沈阿翘,本吴元济之妓,尝自进元济所与一白玉方响,光明洁冷,可照数十步,以犀为槌,以云檀香为架,芬馥袭人,弥月不散,制度精妙,非世所有,真希代之也。然亦难得之货,古人不贵焉。

圣朝嘉祐中,王畴欲定大乐,尝就成都房庶取玳瑁古笛以校金石。然则笛之为器,岂特玉与竹哉?

郡国志:“洞庭山有宫五门,东有石楼,楼下两石鼓,扣之其声清越,世所谓神钲也。晋孝武乐章曰:神钲一震,九域来同,威而不猛之效也。

三国典略曰:“初,魏世山摧,得三石角,藏之武库。至是齐主入库,赐从臣兵器,特此角赐平秦王归彦,曰:余事常山不得反,事长广得反。反事时,将此角吓汉也。

贝之为物,其大可容数升,蠡之大者也。南蛮之国取而吹之,所以节乐也。今之梵乐用之以和铜钹,释氏所谓法螺,赤土国吹螺以迎隋使是也。梁武帝之乐有童子伎,倚歌梵呗,岂不几夏变于夷乎?故孟子曰:吾闻用夏变夷,未闻变于夷者也。

乐书卷一百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