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书

[宋] 陈晹 撰

祭义

乐以迎来,哀以送往,故禘有乐而尝无乐。

春为阳中,万物以生,故禘于春以象阳义,是以有乐焉;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故尝于秋以象阴义,是以无乐焉。先王之于祖宗,迎来则乐作,情在于乐也;送往则乐阕,情在于哀也。舜之作乐,祖考来格;周之作乐,先祖是听。乐以迎来如此,则送往可知矣。盖一阴一阳,天之道也;一哀一乐,人之情也。君子合诸天道,岂他求哉?反吾情而已矣。此主祭祀而言,故禘有乐而尝无乐;郊特牲兼飨、食而言,故飨、禘有乐而食、尝无乐。

祭之日,乐与哀半,飨之必乐,已至必哀。

君子之于亲,生事之以礼,故事之之日喜与惧半,所谓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是也;死祭之以礼,故祭之之日乐与哀半,所谓飨之必乐,已至必哀是也。已至必哀,原其始也;哀以送往,要其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