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礼

[宋] 朱熹 撰

发引

柩行,

主人以下男女哭步从,

尊长次之,无服之亲又次之,宾客又次之。

亲宾设幄于郭外道旁,驻柩而奠,涂中遇哀则哭。

及墓下棺,祠后土,题木主。成坟

未至,执事者先设灵幄

亲宾次

妇人幄方相至,明器等至,灵车至,

遂设奠而退。柩至,

主人男女各就位哭。

宾客拜辞而归,乃窆。

主人赠

加灰隔内外盖。

实以灰。乃实土而渐筑之。

祠后土于墓左,

藏明器等。

下志石。

复实以土而坚筑之。

题主,

祝奉神主升车,

执事者彻灵座,遂行。

坟高四尺,立小石碑于其前,亦高四尺,趺高尺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