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礼

[宋] 朱熹 撰

反哭

主人以下奉灵车在涂徐行哭。

至家哭,

祝奉神主入,置于灵座。

主人以下哭于厅事。遂诣灵座前哭,有吊者,拜之如初。

期九月之丧者,饮酒食肉,不与宴乐。小功以下,大功异居者,可以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