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第十五
讲义
经筵讲义
大学。
臣又尝窃谓“自天之生此民,而莫不赋之以仁、义、礼、智之性”,叙之以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伦,则天下之理,固已无不具于一人之身矣。但以人自有生而有血气之身,则不能无气质之偏以拘之于前,而又有物欲之私以蔽之于后,所以不能皆知其性,以至于乱其伦理而,陷于邪僻也。是以古之圣王,设为学校,以教天下之人,使自王世子、王子、公、侯、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以至庶人之子,皆以八岁而入小学,十有五岁而入大学,必皆有以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以复其性,以尽其伦而后已焉。此先王之世,所以自天子至于庶人,无一人之不学,而天下国家所以治日常多,而乱日常少也。及周之衰,圣贤不作,于是小学之教废,而人之行艺不修,大学之教废,而世之道德不明。其书。虽有存者,皆不过为世儒诵说口耳之资而已,未有能因其文以既其实,必求其理而责之于身者也。是以风俗败坏,人才衰乏,为君者不知君之道,为臣者不知臣之道,为父者不知父之道,为子者不知子之道,所以天下之治日常少,而乱日常多,皆由此学不讲之故也。至于我朝,天运开泰,于是河南程颢及其弟颐,始得孔孟以来不传之绪,而其所以开示学者,则于此篇之旨,深致意焉。若其言曰:“大学乃孔氏遗书,须从此学,则不差。”又曰:“大学乃初学入德之门。”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赖有此篇尚存,其他则莫如论、孟。其可谓知言之要矣。后之君子,欲修己以治人,而及于天下国家者,岂可以舍是而他求哉?臣以无能,获奉明诏,使以此篇进讲,谨诵所闻,释其名义如右,惟圣明之留意焉。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臣窃谓天道流行,发育万物,而人物之生,莫不得其所以生者,以为一身之主。但其所以为此身者,则又不能无所资乎。阴阳五行之气。而气之为物,有偏有正,有通有塞,有清有浊,有纯有驳。以生之类而言之,则得其正且通者为人,得其偏且塞者为物。以人之类而言之,则得其清且纯者,为圣为贤,得其浊且驳者,为愚为不肖。其得夫气之偏且塞而为物者,固无以全其所得以生之全体矣。惟得其正且通而为人,则其所以生之全体,无不皆备于我,而其方寸之间,虚灵洞彻,万理粲然,有以应乎。事物之变而不昧,是所谓明德者也。人之所以为人而异于禽兽者,以此而其所以可为尧舜而参天地、赞化育者,亦不外乎此也。然又以其所得之气,有清浊纯驳之不齐也,是以极清且纯者,气与理一,而自无物欲之蔽。自其次者而下,则皆已不无气禀之枸矣。又以拘于气禀之心,接乎事物无穷之变,则其目之欲色,耳之欲声,口之欲味,鼻之欲臭,四肢之欲安佚,所以害乎其德者,又岂可胜言也哉!二者相因,反复深固,是以此德之明,日益昏昧,而此心之灵,其所知者,不过情欲利害之私而已。是则虽曰有人之形,而实何以远于禽兽?虽曰可以为尧舜而参天地,然亦不能有以自知矣。是以圣人施教,既已养之于小学之中,而后开之以大学之道。其必先之以“格物致知”之说者,所以使之即其所养之中而,发其明之之端也;继之以诚意、正心、修身之目者,则又所以使之因其已明之端而致其明之之实也。夫既有以发其明之之端,而又有以致其明之之实,则吾之所得于天而未尝不明者,岂不超然无有气质物欲之累,而复得其本然之明哉!是则所谓“明明德”者,而非有所作为于性分之外也。然其所谓“明德”者,又人人之所同得,而非有我之得私也。向也俱为物欲之所蔽,则其贤愚之分固无以大相远者。今吾既幸有以自明矣,则视彼众人之同得乎此而不能自明者,方且甘心迷惑没溺于卑污苟贱之中而不自知也,岂不为之恻然而思有以救之哉?故必推吾之所自明者以及之,始于齐家,中于治国,而终及于平天下,使彼有是明德而不能自明者,亦皆如我之有以自明,而去其旧染之污焉。是则所谓新民者,而亦非有所付畀增益之也。然德之在己而当明,与其在民而当新者,则又皆非人力之所为,而吾之所以明而新之者,又非可以私意苟且而为也。是其所以得之于天而见于日用之间者,固已莫不各有本然一定之则矣。以其义理精微之极,有不可得而名者,故姑以至善目之。而传所谓君之仁、臣之敬、子之孝、父之慈、与人交之信,乃其目之大者也。众人之心,固莫不有是,而或不能知。学者,虽或知之,而亦鲜能必至于是而不去。此为大学之教者,所以虑其理,虽复而有不纯欲,虽克而有不尽,将无以尽。夫修己治人之道,而必以是为“明德”,“新民”之标的也。欲明德而新民者,诚能求必至是,而不容其少有过不及之差焉,则其所以去人欲而复天理者,无毫发之遗恨矣。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臣谨桉此一节推本上文之意,言明德、新民所以止于至善之由也。盖明德、新民固皆欲其止于至善,然非先有以知其所当止之地,则不能有以得其所当止者而止之。如射者固欲其中,然不先有以知其所当中之地,则不能有以得其所当中者而中之也。知止云者,物格知至,而于天下之事皆有以知其至善之所在,是则吾所当止之地也。能知所止,则方寸之间,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理既有定,则无以动其心而能静矣。心既能静,则无所择于地而能安矣。能安,则日用之间,从容闲暇,事至物来,有以揆之而能虑矣。能虑,则随事观理,极深研几,无不各得其所止之地而止之矣。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臣窃谓明德、新民两物而内外相对,故曰“本末”。知止能得一事而首尾相因,故曰“终始”。诚知先其本而后其末,先其始而后其终也,则其进为有序,而至于道也不远矣。盖欲治人者,不可不先于治己;欲体道者,不可不先于知道。此则天下国家之达道通义,而为人君者尤不可以不审。是以臣愚,窃愿陛下深留圣意,伏乞睿照。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臣谨按此言大学之序,其详如此,盖纲领之条目也。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者,“明明德”之事也。齐家、治国、平天下者,“新民”之事也。格物致知,所以求知至善之所在;自诚意以至于平天下,所以求得夫至善而止之也。所谓“明明德于天下”者,自明其明德而推以新民,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也。人皆有以明其明德,则各诚其意,各正其心,各修其身,各亲其亲,各长其长,而天下无不平矣。然天下之本在国,故欲平天下者,必先有以治其国;国之本在家,故欲治国者,必先有以齐其家;家之本在身,故欲齐家者,必先有以修其身。至于身之主,则心也,一有不得其本然之正,则身无所主,虽欲勉强以修之,亦不可得而修矣。故欲修身者,必先有以正其心。心之发,则意也,不能纯一于善,而不免为自欺,则心为所累,虽欲勉强以正之,亦不可得而正矣。故欲正心者,必先有以诚其意。若夫知,则心之神明,妙众理而宰万物者也,不能推而致之,使其内外昭融,无所不尽,则隐微之际,私欲萌焉,虽欲勉强以诚之,亦不可得而诚矣。故欲诚意者,必先有以致其知。致者,推致之谓,如“丧致乎哀”之致,言推之而至于尽也。至于物,则理之所在,人所必有而不能无者也。不能即而穷之,使其精粗隐显,究极无余,则理所未穷,知固不尽,虽欲勉强以致之,亦不可得而致矣。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之而至其极也。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臣谨按此覆说上文之意也。物格者,事物之理各有以诣其极而无余之谓也。理之在物者,既诣其极而无余,则知之在我者,亦随所诣而无不尽矣。知无不尽,则心之所发可一于善而无不实矣。意不自欺,则心之本体可致其虚而无不正矣。心得其正,则身之所处,可不陷于其所偏而无不修矣。身无不修,则推之天下国家,亦举而措之耳。岂外此而求之智谋功利之末哉?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臣窃谓以身对天下国家而言,则身为本,而天下国家为末。以家对国与天下而言,则其理虽未尝不一,然其厚薄之分,亦不容无等差矣。故不能格物致知,以诚意、正心而修其身,则本必乱而末不可治。不亲其亲,不长其长,则所厚者薄而无以及人之亲长,此皆必然之理也。孟子所谓“天下国家皆本于身”,又谓“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其言皆本于此。盖君犹表也,民犹影也,表正则影无不正矣。君犹源也,民犹流也,源清则流无不清矣。若夫天下之物,则有亲有疏、有近有远,而心之应物,则有重有轻、有长有短。亲者重而疏者轻,近者长而远者短,重而长者在所先,轻而短者在所后,亦理势之必然,非人之所能为也。是以此章详陈大学之条目,曰格物、曰致知、曰诚意、曰正心、曰修身、曰齐家、曰治国、曰平天下,凡有八事,而于章末独以修身、齐家二事结之,亦犹前章知所先后之云,而其旨益以深矣。臣愿陛下清閒之燕,从容讽味,常存于心,不使忘失。每出一言,则必反而思之,曰:“此于修身,得无有所害乎?”每行一事,则必反而思之,曰:“此于修身,得无有所害乎?”小而𫫾笑念虑之间,大而号令黜陟之际,无一不反而思之。必无害也,然后从之有害,则不敢也。则又夙兴而思之,曰:“吾于吾亲,得无有未厚乎?”夜寐而思之,曰:“吾于吾亲,得无有未厚乎?”以至于出入起居,造次食息,无时不反而思之,必已厚也,然后守之而勿失。一有未厚,则又恐惧而益加厚焉。念念如此,无少间断,则庶乎身修亲悦,举而措诸天下无难矣。惟陛下深留圣意。
臣又谨按自此以上,皆大学经文。自“则近道矣”以上为前章,自“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以下为后章。前章略提纲领,后章细分条目,巨细相涵,首尾相应,极为详备。盖夫子所诵古经之言,而曾子记之。自此以下,传文十章,则曾子之意,而门人记之也。当俟异日详究其说。然必先读经文,使之习熟,而纲领条目罗列胸中,如指诸掌。然后博考传文,随事体察,而实致其力,使吾所以明德而新民者,无不止于至善,而天下之人皆有以见其意。诚、心正、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之效,则大学之道,不在于书,而在于我矣。伏惟陛下深留圣意,则天下幸甚。
康诰曰:“克明德。”太甲曰:“顾𬤊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臣谨按此传之首章,释经文“明明德”之义,旧本脱误,今移在此。其曰“克明德”者,见人皆有是明德而不能明,唯文王能明之也。夫人之所以不能明其明德者,何哉?气禀物欲害之也。盖气偏而失之太刚,则有所不克;气偏而失之太柔,则有所不克。声色之欲蔽之,则有所不克;货利之欲蔽之,则有所不克。不独此耳,凡有一毫之偏蔽得以害之,则皆有所不克。唯文王无气禀物欲之偏蔽,故能有以胜之而无难也。其曰“顾𬤊天之明命”者,人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故人之明德非他也,即天之所以命我,而至善之所存也。是其全体大用,盖无时而不发见于日用之间,事亲事长,饮食起居,其所当然,各有明法。人唯不察于此,是以气禀物欲得以蔽之,而不能自明。常目在之,无少间断,真若见其参于前、倚于衡也,则明德常明,而天命在我矣。其曰“克明峻德”者,人之为德,未尝不明,而其明之为体,亦未尝不大,但人自有以昏之,是以既不能明,而又自陷于一物之小。唯尧为能明其大德,而无昏昧狭小之累,是则所谓止于至善也。皆自明也者,言此上所引三句,皆言人当有以自明其明德也。能自明其明德,则能治其天下国家,而有以新民矣。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诰曰:“作新民。”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
臣谨按此传之二章,释“新民”之义也。盖沐浴之盘者,常用之器,而铭者,自警之辞也。古之圣贤,兢兢业业,固无时而不戒谨恐惧,然犹恐其意有所怠而忽忘之也,是以于其常用之器,各因其事而刻铭以致戒焉。欲其常接乎目,每警乎心,而不至于忽忘也。其辞所谓“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者,则取沐浴之事而言之。盖人之有是德,犹其有是身也。德之本明,犹其身之本洁也。德之明而利欲昏之,犹身之洁而尘垢污之也。一旦存养省察之功,真有以去其前日利欲之昏而日新焉,则亦犹其疏瀹澡雪,而有以去其前日尘垢之污也。然既新矣,而所以新之之功不继,则利欲之交,将复有如前日之昏。犹既洁矣,而所以洁之之功不继,则尘垢之集,将复有如前日之污也。故必因其已新,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使其存养省察之功无少间断,则明德常明,而不复为利欲之昏。亦如人之一日沭浴,而日日沭浴,又无日而不沭浴,使其疏瀹澡雪之功无少间断,则身常洁清,而不复为旧染之污也。昔成汤所以反之而至于圣者,正惟学于伊尹而有得于此,故有感乎沭浴之事,而刻铭于盘,以自戒焉。而称其德者,亦曰“不迩声色,不殖货利”,又曰“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又曰“从谏弗咈,改过不吝”,又曰“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皆日新之谓也。至诗所谓“圣敬日跻”者,则其语意于日新为至近,而“敬”之一字,又见其所以日新之本。盖不如是,则亦何地可据,而能日继其功哉?其后伊尹复政太甲,复以“终始惟一,时乃日新”为丁宁之戒。盖于是时,太甲方且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而归,是亦所谓苟日新者,故复推其尝以告于汤者告之,欲其日进乎此,无所间断,而有以继其烈祖之成德也,其意亦深切矣。至周武王践祚之初,受师尚父丹书之戒,而于几席、觞豆、刀剑、户牗、盥盘,莫不铭焉,则亦闻汤之风而兴起者,皆可以为万世帝王之法矣。传者释新民之义而及于此,盖以是为自明之至,而新民之端也。其曰“作新民”者,武王之封康叔,以商之余民染纣污俗而失其本心也,故作康诰之书而告之以此,欲其有以鼓舞而作兴之,使之振奋踊跃,以去其恶而迁于善,舍其旧而进乎新也。然此岂声色号令之所及哉?亦自新而已矣。其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者,言周之有邦,自后稷以来,千有余年,至于文王,圣德日新,而民亦丕变,故天命之以有天下,是其邦虽旧,而命则新也。盖民之视效在君,而天之视听在民。若君之德昏蔽秽浊,而无以日新,则民德随之,亦为昏蔽秽浊,而日入于乱。民俗既坏,则天命去之,而国势衰弊,无复光华。如人向老,如日将暮,日凋日瘁,日昏日暗,不觉灭亡之将至。若其有以自新,而推以及民,使民之德亦无不新,则天命之新,将不旋日而至矣。其曰“君子无所不用其极”者,盘铭言自新也,康诰言新民也,文王之诗,自新、新民之极也,故曰“君子无所不用其极”。极即至善之云也。用其极者,求其止于是而已矣。
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诗云:“𦈏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诗云:“瞻彼淇奥,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终不可𬤎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栗也;吓兮喧兮者,威仪也;有斐君子,终不可𬤎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诗云:“於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
臣谨按此传之三章,释经文“止于至善”之义。其曰“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者,以民止于邦畿,明物之各有所止也。其曰“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者,言鸟于其欲止之时,犹知其当止之处,岂可人为万物之灵,而反不如鸟之能知所止而止之也?其引“穆穆文王”以下一节,则以圣人之止而明至善之所在也。盖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是以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当止之所,但所居之位不同,则所止之善不一。故为人君则其所当止者在于仁,为人臣,则其所当止者在于敬,为人子,则其所当止者在于孝,为人父,则其所当止者在于慈,与国人交,则其所当止者在于信。是皆天理人伦之极致,发于人心之不容已者,而文王之所以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者,亦不能加毫末于是焉。但众人类为气禀物欲之所昏,故不能常敬而失其所止。唯圣人之心,表里洞然,无有一毫之蔽,故连续光明,自无不敬,而所止者莫非至善,不待知所止而后得所止也。故传引此诗而历陈所止之实,使天下后世得以取法焉。学者于此,诚有以见其发于本心之不容已者,而缉熙之,则其敬止之功,是亦文王而已矣。诗所谓“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仪刑文王,万邦作孚”,正此意也。然君之所以仁,臣之所以敬,子之所以孝,父之所以慈,朋友之所以信,皆人心天命之自然,非人之所能为也。但能因事推穷以至其极,而又推类以尽其余,则天下之物皆有以见其至善之所在而止之矣。其引“瞻彼淇澳”以下,旧本脱误,今移在此。其意则以明夫所以得其至善而止之之方,与其得止之验也。夫“如切如磋”,言其所以讲于学者已精而益求其精也;“如琢如磨”,言其所以修于身者已密而益求其密也。此其所以择善固执,日就月将,而得止于至善之由也。恂栗者,严敬之存乎中也;威仪者,辉光之著乎外也。此其所以晬面盎背,施于四体,而为止于至善之验也。盛德至善,民不能忘,盖人心之所同然,圣人既先得之,而其充盛宣著又如此,是以民皆仰之而不能忘也。盛德,以身之所得而言也;至善,以理之所极而言也。切磋琢磨,求其止于是而已矣。其引“於戏!前王不忘”以下一节,则因上文民不能忘而言也。盖贤其贤者,闻而知之,仰其德业之盛也;亲其亲者,子孙保之,思其复育之恩也;乐其乐者,含哺鼓腹而安其乐也。利其利者,耕田凿井而享其利也。此皆先王盛德至善之余泽,故虽已没世,而人犹思之,愈久而不能忘也。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臣谨按此传之四章,释经文“物有本末”之义也。旧本脱误,今移在此。盖言圣人德盛仁熟,所以自明者,皆极天下之至善,故能大有以畏服其民之心志,而使之不敢尽其无实之辞。是以虽其听讼无以异于众人,而自无讼之可听。盖己德既明,而民德自新,则得其本之明效也。或不能然,而欲区区于分争辩讼之间,以求新民之效,其亦末矣。
臣又谨按自此以上,大学之传,以释正经前章之义者也。其言“克明德”者,欲学者自强其志,以胜其气禀之偏、物欲之蔽,而能明其明德也。其言“顾𬤊天之明命”者,欲学者之于天理心存目在,而不可以顷刻忘也。其言“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者,欲学者深自省察,一日沛然有以去恶而迁善,则又如是日日加功而无间断也。其言“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者,欲学者之不以小善自足,而益进其功,以求止于至善,亦日新之意也。凡此数者,其言虽殊,其意则一。臣愿陛下深留圣意,而实致其功,必使一日之间,晓然有以见夫气禀物欲之为己害,脱然有以去之而无难,则天理之明,了然在目,而有以为日新之地矣。然后日日新之,又日新之,如既切而复磋之,如既琢而复磨之,以至于至善在我,而无所不用其极,则宋虽旧邦,而天之所以命陛下者,则新矣。如其不然,则臣恐天下之势,将有如前章所谓向老而将暮者,臣不胜大惧,惟陛下之留意焉。
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臣谨按此传之五章,其次当释物格知至之义,今亡其辞,而独留此一句,乃章末之结语也。臣尝窃考此篇之旨,其纲领有三,其条目有八,而格物致知是为先务。今乃独遗其本传之文,不知其所以发明此旨者,果为何说?甚可惜也。然而尚赖程氏之言,有可以补其亡者。如曰:“学莫先于正心诚意,然欲正心诚意,必先致知,而欲致知,又在格物。致,尽也。格,至也。凡有一物,必有一理,穷而至之,所谓格物者也。然而格物亦非一端,如或读书讲明道义,或论古今人物,而别其是非,或应接事物,而处其当否,皆穷理也。但能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贯通处。”又曰:“穷理者,非谓必尽穷天下之理,又非谓止穷得一理便到,但自一身之中,以至万物之理,理,会得多,自当脱然有悟处。”又曰:“格物非欲尽穷天下之物,但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至于言孝,则当求其所以为孝者如何,若一事上穷不得,且别穷一事,或先其易者,或先其难者,各随人浅深。譬如千蹊万径,皆可以适国,但得一道而入,则可以推类而通其余矣。”盖万物各具一理,而万理同出一原,此所以可推而无不通也。至于论其所以用力之本,则其言又曰:“学道以知为先,致知以敬为本。”又曰:“涵养须是敬,进学则在致知。”又曰:“致知在乎所养,养知莫过于寡欲。”论其所以为敬之方,则其言又曰:“主一之谓敬,无适之谓一。”又曰:“但庄整齐肃,则心便一,一则自无非僻之干,存之久而天理明矣。”至其门人谢良佐之言,则曰:“敬是常惺惺法。”尹焞之言,则曰:“人能收敛其心,不容一物,则可以谓之敬矣。”此皆切至之言,深得圣经之旨。传文虽亡,然于此可以得其梗槩矣。故臣又拾遗意而论之曰:天道流行,造化发育,凡有声色貌象而盈于天地之间者,皆物也。既有是物,则其所以为是物者,莫不各有当然之则,具于人心,而自不容已。是皆得于天之所赋,而非人之所能为也。今且以其至切而近者言之,则心之为物,实主于身,其体则有仁、义、礼、智之性,其用则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情,浑然在中,随感而应,各有攸主,而不可乱也。次而及于身之所具,则其口、鼻、耳、目、四支之用。又次而及于身之所接,则有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常。是皆必有当然之则,而自不容已。所谓理也,外而至于人,则人之理不异于己也;远而至于物,则物之理不异于人也。是乃书所谓“降衷”,诗所谓“秉彝”,刘子所谓“天地之中”,子思所谓“天命之性”,孟子所谓“仁义之心”,程氏所谓“天然自有之中”,张载所谓“万物之一原”,邵雍所谓“道之形体”者。但其气质有清浊偏正之殊,物欲有浅深厚薄之异,是以圣之与愚,人之与物,相与殊绝而不能同耳。以其理之同,故以一人之心,而于天下万物之理无不能知;以其禀之异,故于其理或有所不能穷也。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知有不尽,则其心之所发,必不能纯于义理,而无杂乎物欲之私。此其所以意有不诚,心有不正,身有不修,而天下国家不可得而治也。昔者圣人盖有忧之,是以于其始教,为之小学,而使人习于诚敬,则所以养其德性,收其放心者,已无所不用其至矣。及其进乎大学,则所谓“格物致知”云者,又欲其于此有以穷究天下万物之理,而致其知识,使之周徧精切而无不尽也。若其用力之方,则或考之事为之著,或察之念虑之微,或求之文字之中,或索之讲论之际,使于身心性情之德,人伦日用之常,以至天地鬼神之变,鸟兽草木之宜,莫不有以见其所当然而自不容已者,而又从容反复,而日从事乎其间,以至于一日脱然而贯通焉,则于天下之理,皆有以究其表里精粗之所极,而吾之聪明睿知,亦皆有以极其心之本体,而无不尽矣。凡此推演,虽出管窥,然实皆圣经贤传之意,造道入德之方也。抑臣闻之,治古之世,天下无不学之人,而王者之子弟,其教之为尤密。盖自其为赤子之时,而教已行矣。及其出就外传,则又有小学之学。及其齿于胄子,则又有大学之学。凡所以涵养其本原,开导其知识之具,已先熟于为臣为子之时,故其内外凝肃、思虑通明之效,有以见于君临天下之日,所以能秉本执要,醻酢从容,取是舍非,赏善罚恶,而奸言邪说无足以乱其心术也。降及后世,教化不修,天下之人,例不知学,而尊且贵者为尤甚。盖幼而不知小学之教,故其长也,无以进乎大学之道。凡平日所以涵养其本原,开导其知识者,既已一切卤莽而无法,则其一旦居尊而临下,决无所恃以应事物之变,而制其可否之命。至此而后,始欲学于小学,以为大学之基,则已过时而不暇矣。夫手握天下之图,身据兆民之上,可谓安且荣矣,而其心乃茫然不知所以御之之术,使中外小大之臣,皆得以肆其欺蔽眩惑于前,骋其拟议窥觎于后,是则岂不反为大危大累而深可畏哉!然而尚幸有可为者,亦曰敬而已矣。若能于此深思猛省,痛自策励,兼取孟子、程氏之言,便从今日从事于敬,以求放心,则犹可以㴠养本原,而致其精明,以为穷理之本。伏惟陛下深留圣意,实下功夫,不可但崇空言,以应故事而已也。臣义切爱君,不觉烦渎,下情无任恐惧恳激之至。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
臣谨按此传之第六章,承上章之言,以释经文诚意之义者也。臣又详说之曰:民之秉彝,本无不善,故人心之发,莫不知善之当为而欲为之。惟其气禀之杂,物欲之私,有以害之,是以为善之意有所不实,而不免为自欺也。所谓自欺者,外有欲善之形,而其隐微之间,常有不欲者以拒乎内也;外有恶恶之状,而其隐微之间,常有不恶者以主乎中也。是以其外虽公,而中则私,其形常是,而心则否,是皆自欺之类也。所谓诚其意者,亦禁乎此而已矣。能禁乎此,则其心之所发在于好善,则表里皆好,而隐微之间,无一毫之不好;心之所发在于恶恶,则表里皆恶,而隐微之间,无一毫之不恶。是以其好善也如,好好色,其恶恶也如,恶恶臭,而方寸之间,无有纤芥不快不足之处,是则所谓自慊而意之诚也。能自慊而意诚,则其隐微之间,无非善之实者。君子于此亦致其谨,而不使一毫之私得以介乎其间而已。若小人之自欺,则不惟形于念虑之间,而必见于事为之际。此知其为恶而掩之,则既不足以自欺,人之视已如见其肺肝,则又不足以欺人,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又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其引曾子之言以下,则所以明夫隐微之间,实有不善,则人皆知之,如“十目之所同视,十手之所同指”,无不见之,甚可畏也。隐微之间,实无不善,则其形于外也亦然。盖多财之人,其屋必美;有德之人,其身必修,其心广大,则其体必安舒。此又以著理之必然,而见君子所以必诚其意之指也。然考之于经,则所以能诚其意者,乃在夫知至。盖知无不至,则其于是非得失,皆有以剖柝于毫厘之间,而心之所发,必无外善内恶之弊,所以有主于中,有地可据,而致谨于隐微之间也。若知有不至,则其不至之处,恶必藏焉,以为自欺之主,虽欲致其谨独之功,亦且无主之能为,而无地之可据矣。此又传文之所未发,而其理已具于经者,皆不可以不察也。然犹为众人言之耳。若夫人君,则以一身托乎兆民之上,念虑之间,一有不实,不惟天下之人皆得以议其后,而祸乱乘之,又将有不可遏者。其为可畏,又不止于“十目所视,十手所指”而已。愿陛下于此深加省察,实用功夫,则天下幸甚。如其不然,则今日区区之讲读,亦徒为观听之美而已,何益于治道有无之实,以窒夫祸乱之原哉?
从后看起,本朝太庙制。
见行庙。
今拟定袷享位次。
具位。
准尚书吏部牒,奉圣旨,令侍从、两省、台谏、礼官集议四祖祧主,宜有所归者。熹今窃详群议,其说虽多,而揆以礼经,皆有可疑。如曰藏于太庙之西夹室,则古者唯有子孙祧主,上藏于祖考夹室之法,而无祖考祧主,下藏于子孙夹室之文。昔者僖祖未迁,则西夹室者,僖祖之西夹室也,故顺、翼二祖之主藏焉,而无不顺之疑。今既祧去僖祖,而以太祖祭初室矣,则夹室者,乃太祖之夹室。自太祖之室视之,如正殿之视朵殿也。子孙坐于正殿,而以朵殿居其祖考,于礼安乎?此不可之一也。至于祫享,则又欲设幄于夹室之前,而别祭焉,则既不可谓之合食,而僖祖神坐正当大祖神坐之背,前孙后祖,此又不可之二也。如曰别立一庙以奉四祖,则不唯丧事即远,有毁无立,而所立之庙必在偏位,其栋宇仪物亦必不能如太庙之盛,是乃名为尊祖,而实卑之。又当祫之时,群庙之主祫于太庙,四祖之主祫于别庙,亦不可谓之合食,此又不可之三也。如曰藏主于天兴殿,则宗庙、原庙古今之礼不同,不可相杂,而不得合食,亦与别庙无异,此又不可之四也。凡此数者,反复寻绎,皆不可行。议者亦皆知其不安,而不知所以然者,特以其心急欲尊奉太祖,三年一袷,时暂东向之故,而为此纷纷,不复顾虑,殊不知其实无益于太祖之尊,而徒使僖祖、太祖两庙威灵,常若相与争校强弱于冥冥之中,并使四祖之神疑于受摈,徬徨踯躅,不知所归,令人伤痛不能自已。不知朝廷方此多事之际,亦何急而为此也。今亦无论其他,但以太祖皇帝当日追尊帝号之心而默推之,则知太祖今日在天之灵,于此必有所不忍而不敢当矣。又况僖祖祧主迁于治平,而不过数年,神宗皇帝复奉以为始祖,已为得礼之正,而合于人心,所谓“有其举之而莫敢废”者乎?且孔子论武王、周公之孝,而曰:“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爱其所亲,敬其所尊,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今天子既践太祖之位,行太祖之礼,奏太祖之乐矣,则当爱太祖之所亲,敬太祖之所尊,所以事太祖者,无以异于生存之时,乃为至孝。而议者顾欲黜其所追尊之祖考,置之他所,而又未有一定之处,是岂所谓爱敬其所亲尊,而事之如生存之时乎?且议者之所以必为此说者,无他,但以太祖膺图受命,化家为国,而王业之兴不由僖祖耳。若以此言,则后稷本封于邰,而不窟,已自窜于戎狄,公刘、太王又再迁而后定,文武之兴,又何尝尽由于后稷哉?但推其本始为出于此,故不可以不祭,而祭之不可以不尊耳,岂计其功德之小大有无哉?况周人虽以后稷为太祖,而祭法亦曰“祖文王而宗武王”,是乃所谓祖有功而宗有德之意。故自为世室,而百世不迁,以冠群庙,则亦不待东向于祫,然后可以致崇极之意矣。然今日宗庙之制,未能如古,始以权宜而论之,则莫若以僖祖拟周之后稷,而祭于太祖之初室。顺祖为昭,翼祖为穆,宣祖为昭,而藏其祧主于西夹室。太祖为穆,拟周之文王为祖,而祭于太庙之第二室。太宗为昭,拟周之武王为宗,而祭于太庙之第三室。其太祖、太宗又皆百世不迁,而谓之世室。真宗为穆,其祧主亦且权藏于西夹室。仁宗为昭为宗,而祭于第四室,亦为世室,如太宗之制。英宗为穆,藏主如真宗之制。神宗为昭,祭第五室。哲宗为穆,祭第六室。徽宗为昭,祭第七室。钦宗为穆,祭第八室。高宗为昭,祭第九室。孝宗为穆,祔第十室。异时高宗亦当为宗,为世室,如太宗、仁宗之制。三岁祫享,则僖祖东向如故,而自顺祖以下,至于孝宗,皆合食焉,则于心为安,而于礼为顺矣。至于古者宗庙之制,今日虽未及议,尚期异时兴复之后,还反旧都,则述神宗之志,而一新之,以正千载之缪,成一王之法,使昭穆有序,而祫享之礼,行于室中,则又善之太者也。盖尊大祖以东向者,义也。奉僖祖以东向者,恩也。义者,天下臣子今日之愿也;恩者,太祖皇帝当日之心也。与其伸义诎恩,以快天下臣子之愿,孰若诎义伸恩,以慰太祖皇帝之心乎?韩愈所谓“祖以孙尊,孙以祖诎”者,正合此意。而又以为,四时各祭其庙,则所伸之祭常多;三年然后一祫,则所诎之祭常少,亦中事情。故熹于此,尝有感焉。窃独以为,今欲议四祖神位所祔之宜,而卒不免于舛逆而难通,不若还僖祖于太庙,三年而一东向之为顺易而无事也。熹孤陋寡闻,所见如此,昨日适以衰病,不及预议。伏念宗庙事重,不敢缄默,须至申闻者。
右件如前,并画到图子四𥿄,缴连在前,谨具状申尚书省,欲乞并赐详酌,敷奏施行,伏候钧旨。
小贴子
熹谨按礼家先儒之说,兄弟传国者,以其尝为君臣,便同父子,各为一世,而天子七庙,宗者不在数中,此为礼之正法。若今日见行庙制,则兄弟相继者,共为一世,而太庙增为九世,宗者又在数中,皆礼之末失也。故熹状中所拟“太庙世数,一准先儒”之说,固知未必可用。若议者乃用今制,而反不曾详考。自僖祖以至孝宗,方及十世,太祖、太宗为第三世,尚在四昭四穆之中,今日祧迁,只合依孝宗初年迁翼祖例,且迁宣祖,然后为得。乃不察此,而欲一旦无故并迁僖、宣二祖,又强析太祖、太宗各为一世,既与哲、徽、钦、高之例不同,又使太庙所祀其实仅及八世,进不及今之九,退不成古之七,尤为 缪,无所据依。政使熹说迂阔,多所更改,不可施行。其议者并迁二祖,析一为二之失,亦合速行改正,且迁宣祖而合太祖、太宗复为一世,以足九世之数。伏乞详察。
熹既为此议,续搜访得元祐大儒程颐之说,以为太祖而上有僖、顺、翼、宣,先尝以僖祧之矣,介甫议以为不当祧,顺以下祧可也。何者?本朝推僖祖为始,已上不可得而推也。或难以僖祖无功业,亦当祧。以是言之,则英雄以得天下自己力为之,并不得与祖德。或谓灵芝无根,醴泉无源,物岂有无本而生者?今日天下基本,盖出于此人,安得为无功业?故朝廷复立僖祖庙为得礼。介甫所见,终是高于世俗之儒。熹窃详颐之议论,素与王安石不同,至论此事,则深服之,以为高于世俗之儒,足以见理义人心之所同,固有不约而合者。但以众人不免自有争较强弱之心,虽于祖考亦忘逊避,故但见太祖功德之盛,而僖祖则民无得而称焉,遂欲尊太祖而卑僖祖。又见司马光、韩维之徒皆是大贤,人所敬信,其议偶不出此,而王安石乃以变乱穿凿得罪于公议,故欲坚守二贤之说,并安石所当取者而尽废之,所以无故生此纷纷。今以程颐之说考之,则可以见议论之公,而百年不决之是非可坐判矣。并乞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