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子

[战国] 鬼谷子 撰 · [南朝梁] 陶弘景 注

反应第二

听言之道,或有不合,必反以难之。彼因难以更思,必有以应也。

古之大化者,乃与无形俱生。

大化者,谓古之圣人以大道化物也。无形者,道也。动必由道,故曰“无形俱生”也。

反以观往,覆以验今;反以知古,覆以知今;反以知彼,覆以知己。

言大化圣人,稽众舍己,举事重慎,反复详验。欲以知来,先以观往;欲以知今,先以考古;欲以知彼,先度于己。故能举无遗策,动必成功。

动静虚实之理,不合来今,反古而求之。

动静由行止也,虚实由真伪也。其理不合于今,反求于古者也。

事有反而得覆者,圣人之意也。

事有不合,反而求彼,翻得覆会于此。成此在于考彼,契今由于求古,斯圣人之意也。

不可不察。

不审则失之于几,故“不可不察”。

人言者,动也;己默者,静也。因其言,听其辞。

以静观动,则所见审;因言观辞,则所得明。

言有不合者,反而求之,其应必出。

谓言者或不合于理,未可即斥,但反而难之,使自求之,则契理之应,怡然自出。

言有象,事有比;其有象比,以观其次。

应理既出,故能“言有象,事有比”。前事既有象比,更当观其次,令得自尽。象,谓法象,比谓比例。

象者象其事,比者比其辞也。以无形求有声。

理在玄微,故无形也。无言则不彰,故以无形求有声。声即言也。“比”谓比类也。

其钓语合事,得人实也。

得鱼在于投饵,得语在于发端。发端则语应,投饵则鱼来,故曰“钓语”。语则事合,故曰“合事”。明试在于敷言,故曰“得人实也”。

其张罝网而取兽也,多张其会而司之。道合其事,彼自出之。此钓人之网也。

张网而司之,彼兽自得。道合其事,彼理自出。理既彰,圣贤斯辨,虽欲自隐,其道无由,故曰“钓人之网”也。

常持其网驱之,其言无比,乃为之变。

持钓人之网,驱令就职事也。或乖,彼遂不言。无比,如此则为之变常易网,更有以勇之者矣。

以象动之,以报其心,见其情,随而牧之。

此言其变也。报,犹合也。谓更开法象以动之,既合其心,其情可见,因随其情而牧养也。

已反往,彼覆来,言有象比,因而定基。

已反往以求彼,彼必覆来而就职,则奇策必申。故言有象比,则口无择言,故可以定邦家之基矣。

重之袭之,反之覆之,万事不失其辞。

谓象比之言,既可以定基,然后重之、袭之、反复之,皆谓再三详审,不容谬妄,故能万事允惬,无复失其辞者也。

圣人所诱愚智,事皆不疑。

圣人诱愚,则闭藏之,以知其诚;诱智,则拨动之,以尽其情。咸得其实,故事皆不疑也。

古善反听者,乃变鬼神以得其情。

言善反听者,乃坐忘遗鉴,不思云览,故能变鬼神以得其情,洞幽微而冥会。夫鬼神本密,今则不能,故曰“变”也。

其变当也,而牧之审也。

言既变而当理,然后牧之道审也。

牧之不审,得情不明。得情不明,定基不审。

情明在于审牧,故“不审则不明”。审基在于情明,故“不明则不审”。

变象、比,必有反辞,以还听之。

谓言者于象、比有变,必有反辞以难之,令其先说,我乃还静以听之。

欲闻其声反默,欲张反睑,欲高反下,欲取反与。

此言反听之道,有以诱致之。故欲闻彼声,我反静默;欲彼开张,我反睑敛;欲彼高大,我反卑下;欲彼收取,我反施与。如此则物情可致,无能自隐也。

欲开情者,象而比之,以牧其辞。同声相呼,实理同归。

欲开彼情,先设象比而动之。彼情既动,将欲生辞,徐徐牧养,令其自言。譬犹鹤鸣于阴,声同必应,故能以实理相归也。

或因此,或因彼,或以事上,或以牧下。

谓所言之事,或因此发端,或因彼发端,其事有可以事上,可以牧下者也。

此听真伪,知同异,得其情诈也。

谓真伪、同异、情诈,因此上事而知也。

动作言默,与此出入,喜怒由此以见其式。

谓动作言默,莫不由情与之出入。至于或喜或怒,亦由此情以见其式也。

皆以先定,为之法则。

谓上六者,皆以先定于情,然后法则可为。

以反求覆,观其所托。故用此者,

反于彼者,所以求覆于此,因以观彼情之所托。此谓信也。知人在于见情,故言“用此”也。

己欲平静,以听其辞,察其事,论万物,别雄雌。

谓听言之道,先自平静,既得其辞,然后察其事,或论序万物,或分别雄雌也。

虽非其事,见微知类。

谓所言之事,虽非时要,然观此可以知微,故曰“见微知类”。

若探人而居其内,量其能,射其意也,符应不失,如螣蛇之所指,若羿之引矢。

闻其言则可知其情。故若探人而居其内,则情原必尽,故量能射意,乃无一失,若合符契,螣蛇所指,祸福不差,羿之引矢,命处辄中,听言察情,不异于此,故以相况也。

故知之始己,自知而后知人也。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智从明生,明能生智。故欲知人,必须自知。

其相知也,若比目之鱼;见形也,若光之与影也。

我能知己,彼须我知,必两得之,然后圣贤道合,故若比目之鱼,圣贤合则理自彰,犹光生而影见。

其察言也不失,若磁石之取针,舌之取燔骨。

以圣察贤,复何所失?故若磁石之取针,舌之取燔骨。

其与人也微,其见情也疾。

圣贤相与,其道甚微,不移寸阴,见情甚疾。

如阴与阳,如阳与阴。如圆与方,如方与圆。

上下之道,取类股肱,比之一体,其来尚矣。故其相成也,如阴与阳;其相形也,犹圆与方。

未见形,圆以道之;既形,方以事之。

谓向晦入息,未见之时,当以圆道导之。亦既出潜离隐,见形之后,即以方职任之。

进退左右,以是司之。

此言用人之道,或升进,或黜退,或贬左,或崇右,一惟上圆方之理,故曰“以是道司之”。

已不先定,牧人不正。

方圆进退,若不先定,则于牧人之理,不道其正也。

事用不巧,是谓忘情失道。

用事不巧,则操末续颠,圆凿方枘,情道两失,故曰“忘情失道”也。

已审先定以牧人,策而无形容,莫见其门,是谓天神。

已能审定,以之牧人,至德潜畅,玄风远扇,非形非容,无门无户,见形而不及道,日用而不知,故谓之天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