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书契第十九
笔,述也,述事而书之也。
砚,研也,研墨使和濡也。
墨,痗也,似物痗墨也。
纸,砥也,谓平滑如砥石也。
板,般也,般般平广也。
奏,邹也,邹,狭小之言也。
札,栉也,编之如栉齿相比也。
简,间也,编之篇篇有间也。
簿,言可以簿疏密也。
笏,忽也,君有教命及所启白,则书其上,傋忽忘也。
椠,板之长三尺者也。椠,渐也,言其渐渐然长也。
牍,睦也,手执之以进见,所以为恭睦也。
籍,籍,也,所以籍疏人名、户口也。
檄,激也,下官所以激迎其上之书文也。
检,禁也,禁闭诸物,使不得开露也。
玺,徙也,封物使可转徙而不可发也。
印,信也,所以封物为信验也。亦言因也,封物相因付也。
谒,诣也,诣,告也,书其姓名于上,以告所至诣者也。
符,付也,书所𠡠命于上,付使转行之也。 节,赴也,执以赴君命也。
传,转也,转移所在,执以为信也。
劵,绻也,相约束缱绻以为限也。
莂,别也,大书中央,中破别之也。
契,刻也,刻识其数也。
策,书教令于上,所以驱策诸下也。
汉制,约𠡠封侯曰“册”,册,颐也,𠡠使整颐不犯之也。
示,示也,过所至关津以示之也。 诣,启也,以君语官司所至诣也。
书,庶也,纪庶物也,亦言著之简纸,永不灭也。
画,挂也,以五色挂物上也。
书称“刺书”,以笔刺纸简之上也。又曰“写”,倒写此文也。书姓字于奏上曰“书刺”,作“再拜起居”字,皆达其体,使书尽边,徐引笔书之,如画者也。下官刺曰“长刺”,长书中央一行而下之也。又曰“爵里刺”,书其官爵及郡县乡里也。
书称“题”,题,谛也,审谛其名号也。亦言第,因其第次也。
书,文书检曰“署”,署,予也,题所予者官号也。
上𠡠下曰“告”,告,觉也,使觉悟知己意也。
下言上曰“表”,思之于内,表施于外也。又曰“上”,示之于上也。又曰“言”,言其意也。
约,约束之也。𠡠,饰也,使自警饰,不敢废慢也。
谓,犹谓也,犹得𠡠不自安,谓谓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