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发微卷之十六
鲁斋鲍云龙景翔 编著
虚谷方回万里 校正
数原
数学自伏羲则河图以画卦始,后七百余年,禹治水而得洛书。又一千一百余年,得箕子作洪范,而洛书九畴之数始明。孔子生于周灵王之二十一年庚戍,去箕子时已五百七十余年。又年七十岁,始系易以发明河图之数于五十有五之中。孔子又千五百余年,而皇极经世之书始出,其数所以不流于术者,以其一本于伏羲先天卦图而推演之也。其不言书数者,先天足以包之矣。然则数学之传,伏羲得之而画卦,孔子得之而为大衍,康节得之而为皇极经世,其源流盖有自矣。若夫杨作太玄,卫衍元包,司马公作潜虚,仅得易之一端而已,未臻其极也。然经世之数,世罕有精之者,以其戴根于气,万变难推,不若理明于心,一定易守。所以孔子教人,惟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理明则数在其中,然数不明,则理亦未易精。孔子曰:吾道一以贯之,斯可也。
〇朱子曰:太极,理也;阴阳,气也。动静者,所乘之机也。气行而理亦行。
蔡氏曰:气即数也。冥漠之间,兆朕之先,数之原也;判一而两,数之分也。愚曰:太极未动,未见气也,数何有焉?然贞一函三,已在其中矣。自夫一动生阳之初,便有一数之渺茫萌乎其中,特未著尔。动之著处,一便分明;动之定,而静处便生个二;静极复动,便成个三;动极复静,又成个四。一而三,三而九,阳数从此流行,生出事事物物来;二而四,四而八,阴数自此凝定,便成个事事物物之象。知机之士见得分晓,便就那阳数渺绵处做工夫,持循得定,到那阴数七八九六上去,便无差错,都成个好气象。若是天命赋予已定者,阳气堕在阴气中,便有些气质之性。君子欲变化之者,只是欲充拓这个阳善之理尔。所以圣贤不言命者,一主于理,以扶世教也,然亦终是离他不得。
〇易中有四大,并圣人而为五。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天地、四时、日月、蓍龟,皆数之兆也。非圣人则知天地何以知其为三为两,四时何以知其为七、八、九、六,日何以知其为一,月何以知其为二,河图何以十,洛书何以九,蓍龟何以五十而用四十九?此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者,所以居中而为之主也。故继之曰:圣人效之、象之、则之,又曰易有四象,所以示者以此。
〇伏羲以上无图,昼有天地自然之易,为天地所画之易。
易者,阴阳变易代换,理与数不相离,皆自然之易。混沌初开,人淳最有知识,天以日月星辰示此数于上,地以河图洛书呈此数于下,首生伏羲,揭此数以示人。自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递递相传,以至于今,根本中抽出枝叶,枝叶中披寻根本,万变不同,而一者自若,识者当究心焉。愚按,史记言庖牺氏始画八卦,造书契,代结绳。黄帝师大挠,探五行精,始作甲子,命容成造历,隶首作数,取竹嶰谷,听凤凰鸣。雄鸣六作,六律属阳;雌鸣六作,六吕属阴。宫商声宣,律吕数起。无怀前天皇后,年纪悠邈。春秋称自开辟至获麟,凡三百二十七万六千岁,分十纪,凡世七万六年。若非伏羲画卦起数,世代何以纪?蔡季通谓康节之数,伏羲也须理会过。朱子云:他只见得个道理,便画出几画,那知叠出来恁地巧。若逐一安排,便非天意。史记谓伏羲最淳厚,作八卦,那里恁地巧安排?
〇又曰:五居中央,为天地冲气。
天五居辰极中,而贯四时;地五居河洛中,而统四方。图中五点,土居中央;外四点,北水、南火、东木、西金是也。戊巳律中黄钟之宫,宫在中间,春角、夏征、秋商、冬羽,音皆别,惟此曰宫。京房律准十二弦,中一弦为黄钟不动,十二弦便柱起,应十二月。五居中央,重十而五不离中矣。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大衍五十中五为天地冲气,虚中无为,全体未分,即太极也。及其判,则兆于一,一为形变之始,是为天之元气。始变而出于北方,以生水,故水数一。此一之为数,以其初变而得名。再变而出于南方,以生火,故火数二,此二之为数,以一之再变而得名。三变而出于东方,以生木,故木数三,此三之为数,以一之三变而得名。四变生西方之金,其数四,亦以一之四变而得名也。二、三、四虽皆以一得名,故总谓之生数。然是一也,始由五出,以生是数于外;终由五入,以成是数于内。内外生成,均一五行而已。故曰土为冲气,是为贞君,以为五行之主。五者,自生自成,初无所待,其成于五者,亦重五而为十。洛书纵横曲折,皆不离于三五者,亦犹是也。此天之五数,所以乘数而不堕,入数而不没,成变化,行鬼神也。
〇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乾之策二百一十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邵子曰:大衍之数,其筭法之原乎?是以筭法之起,不过乎方圆曲直,阳无十,阴无一。乘数,生数也;除数,消数也。筭法虽多,不出乎此矣。张曰:阴阳不过消长,筭法不过乘除。乘者,二用也;方圆曲直,四体也。大衍用四象为筭法之原,阴升阳降于四象之中,则六也。愚曰:以先天求之,天之圆,其数三,其变也,三而六,六而七,七而又九。地之方,其数四,其变也,四而八,八而六,六而又九。天而地,地而天,曲直数之,参伍错综,其变不穷。盖易有因法,乾用老阳九,坤用老阴六,大衍用四。四象之数,四因九得三十六,是为乾一爻之策数。六因三十六得二百一十六,是为乾一卦之策数。又以三十六而六之,亦合此数。四因六得二十四,是为坤一爻之策数。六因二十四得一百四十有四,是为坤一卦之策数。又以二十四而六之,亦合此数。三十六而四之,亦通。二篇之策,三十二阳卦,一百九十二阳爻,一爻三十六。三十二阴卦,一百九十二阴爻,一爻二十四。以三十二因二百一十六者,以三二因二百,得六千四百。以三二因一十,得三百二十。以三二因六,得一百九十二。合之则六千九百一十二,即所谓以二百一十六而三十二之数。地三十二因百四十有四者,以三二因一百得三千二百,以三二因四十得一千二百八十,以三二因四得一百二十八,合之则四千六百有八,即所谓以百四十有四而三十二之之数也。其说固详且明矣。又阳一卦二百一十六,积三十二阳卦而筭之,亦得六千九百一十二;阴一卦百四十四,积三十二阴卦而筭之,亦得四千六百有八,合之则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不尤简且易乎?易用老则变,故以乾坤策当之,若以二少合二篇策推亦然。此系易学中一大本原处,学者不可忽也。孔子以此法系于易,后世诸儒说欠明白简要,康节尝以传授于希夷者,久而忘之,一夕梦中告教复得,尤以为难,况后学乎?愚老矣,钻研布筭,特详书于此,使学易者通是,则数可迎刃而解矣。
〇地下之数不可推。
阴阳老少、天地人物,四四一十六象,皆可以类推,特地下之数隐而难推尔。故曰:凡象之在天下,形之在地上,鬼神居幽冥之间,无不丽乎数,特人自不见之尔。正音律数行于地上而止者,以夏至之日出寅入戌,故亥、子、丑三时入地下,而有数不见也。程子有言:尧夫尝穷味有二万八千六百,此非人所合和得,色有二万八千六百,又非人所染画得,是皆自然。独声之数亦得一半,盖阳声也。只于日出地上数得,到日入地下遂数不行。此皆有理言之。有形斯有影,形藏矣,影何永哉?卦变云:一二三四数在地下,至五则出乎地上。人物始生,始有兆眹可见,到六七八九则著矣。
圣人倚天地之数以扶阳抑阴。
天数二十五,地数三十,此天地之本数也。地多其五,大衍之数五十,用数也,天多其十,何也?曰:此圣人扶阳抑阴之道也。二八也,四六也,地之数止得其二。一九也,三七也,五五也,天之数复得其三,而为三十,天多于地也。又阳数三,则进而用三十数之多;阴数四六,则退而用十二数之少。自此推之,天三地二为五,天六地四为十,乾九坤六为十五。乾得三十六,坤得二十四,乾得六七,为二百五十二。生物之时,坤止得三六一百八,以闲物而已。圣人倚造化之流行,以立其数,渊乎微哉!
〇真西山纪蔡隐君之言曰:体天地之撰者,易之象。纪天地之撰者,范之数。数始于一奇,象成于二偶。奇者数之所以行,偶者象之所以立。故二四而八,八卦之象;三三而九,九畴之数也。八八而又八之,为四千九十六,而象备;九九而又九之,为六千五百六十一,而数周。易更四圣而象已著,范锡神禹而数不传。后之作者,昧象数之原,或即象而为数,或反数而拟象,牵合傅会,自然之数益晦焉。
易八卦象布为四千九十六象,京房备矣。蔡仲默曰:先君子言洛书者,数之原也。不明乎数,不足与语象;不明乎象,不足与语数。二者不可相无。象以偶而用有应则吉,数以奇而用有对则凶。偶者,阴阳对待之象;奇者,阴阳迭运之数。一者九之祖;九者,八十一之宗。一九首尾为一者,一岁首尾于冬至也。九数分为九,圆转而数之,则八节周矣。二二立春,三三春分,四四立夏,五五夏至,六六立秋,七七秋分,八八立冬,九九冬至。九数终而复生一,生生不穷也。阴终而阳始,昼终而夜始,岁终而春始,前天地之终,后天地之始,皆不出于图与书之数也。一九而九,九九八十一,八十一而七百二十九,七百二十九而六千五百六十一,而数备。奇数之行,偶象之所以立也。故曰:八卦九章,相为表里。
〇或问先天数,朱子曰:大传详矣。地坤者,六十四卦之祖也。河图洛书者,数之宗,圣人画卦之源也。
天一至地十,伏羲则河图以画卦之数。五十有五者,夫子发明天地之数。大衍五十者,揲蓍之数。乾坤三百六十者,周期之数。万有一千五百二十者,万物之数,皆先天数也。图书之数,无往而不包也。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盖阳奇阴偶之画,即乾坤二卦之分也。所以伏羲画先天之卦,首乾尾坤,包六十二卦于其中者,盖以天下万有之数皆囿于乾坤中也。乾,天也,数起于一,以一函三,三三而九。凡天下一三五七九之为阳数者,皆系乎此。所以乾道成男,而为震、坎艮之卦。散在四时,若人若物,皆禀乾之气也。坤,地也,数起于二,三二而六,中含十二画。凡天下之二四六八十而为阴数者,皆系乎此。所以坤道成女,而为巽、离、兑之卦。散在四时,若人若物,皆禀坤之气也。一奇一偶,为阴为阳,牝牡相衔,皆四九、四六、四七、四八之数,生生化化,而充畅流动于中,顺数逆数,无往而不与此数会。天道左行为顺,五行所以相生;天道右行为逆,五行所以相克。相克所以相成也。故曰:易之数由逆而成也。说卦曰:易,逆数也。又曰: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此之谓也。邵子曰:思虑未起,鬼神未知,不由乎我,更由乎谁?伊川曰:数学至康节方及理。云庄刘氏曰:易画生于太极,故其理为天下之至精。易昼原于图书,故其数为天下之至变。理必有所依而后立,虽不杂乎图书之数,亦不离乎图书之数也。
〇又曰:十者,两其五也,参其三而益以一也。十除三则七,除二则八,除一则九,除四则六,六又加四,九又加一,七又加三,进退伸缩,无往而不与之会焉。四象不离乎十也。
以分数言之,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十六,十六分三十二,又分为六十四,故曰分阴分阳,迭用柔刚。十分百,百分千,千分万,以至十万分亿,十亿分兆,十兆分京,十京分垓,垓以下分秭、分穰、分沟、分涧、分正、分载、分极、通,十有五名皆不离乎十。根有干,干有枝,枝有叶,愈大愈细,愈细愈繁。阳自震长至乾则分,阴自巽生至坤则翕。长分消翕,一十数之运而已。故程子曰:二五合而成阴阳之功。
〇邵子曰:乾坤坎离为三十六卦之祖,巽兑艮震为二十八卦之祖。
乾坤坎离兼重卦,中孚颐大小过共八卦不变,为三十六卦之祖。三十六卦即上下经两个十八卦也。兑巽震艮本二卦之变,故为二十八变卦之祖。二十八者,三十六卦中不变者八,变者二十八,反复观之,即五十六卦。何以言三十六卦也?乾一坤八,一百数中取六十四卦为体,三十六卦为用。一至十而足,十至百而足。坤位上得三十六为用,下得六十四为体。内阴爻体数足,共百数。十退八。八八六十四。八退二。六六三十六。卦有九中藏七者,四九三十六中藏四七。二十八。卦有七中藏八者,四七二十八中藏七八。五十六。卦有八中藏六十四者,即下八卦不动,重而为六十四者,约而博也。有六中藏三者,六十四中反复视之,止三十六者,博而约也。或藏九于八,则一八、二七、三六、四五,亦曰四九,交数皆九体藏八中,故其体不穷。或藏九于十,则九畴有五九之数,实有九事六极附于五福,则十不见而藏于九,以用藏体,其用不竭。
〇又曰:乾用三十六卦,故一爻亦具三十六数;坤用二十四卦,故一爻亦具二十四数。六十四卦应一年三百六十日。乾一卦六爻,一爻三十六数,六爻二百一十六,即三十六卦之爻数也。坤分得二十四卦,凑乾成六十四卦。一爻二十四,六爻百四十四,即坤二十四卦之爻数。坤与乾共成三百六十。
〇天数用七
天数十七为用三,为交。地数十二八为用四,为交。乾本得一爻三十六,得二百一十六,今加六作七,则二百五十二,是为寅开戍闭之数。坤本一爻二十四,得百四十有四,取一分以奉乾,止用三六一百八,即亥子丑三时也。一日一月一年数,皆行乎地下,而不为人之用也。或十分用七,从天之用,主十干而言也。或十二分用七、用八用九,从地之用,主十二辰而言也。用七则二百一十为用,百五十为交。用八则二百四十为用,百二十为交。用九则二百七十为用,九十为交。故曰日数从天,辰数从地。
〇数有盈虚,生于二至之中。
由辰之二千一百为阳极,气之余分也。阳嬴六日,每月之中气是也。六则十二阳进十二日为一百二十。又辰之二千一百六十为阴极,朔之虚分也。阴缩六日,每月之朔虚是也。六则十二阴,退十二日为一百二十。共二百四十,偶十二而二十四。大运正数六十日得一分,闰数以六日得一分,分布于二十四气中,盈朔虚各十二,而有二十四运,析一于四也。昼夜分用,故用二百五十二。
〇又曰:数有体用,体数生物属地,用数运行,属天。
体数三百八十四,具六十卦,爻数三百八十四,以四为体,则三百六十爻为用。盖六十四卦存乾坤、坎、离四卦,二十四爻主二十四气,则以三百六十爻为一年之用。存九十爻为体,十五卦则二百七十爻为天地用数,即寅开戌闭之数也。存一百爻为体,十八卦则二百五十二爻为地上用数,即寅至酉加闰之月也。去亥子丑三宫之卦,不用一百八日。体中有用,用中有体。存太极之体,余为天之用。存天之体,余为地之用。存地之体,余为人之用。实用之数二百六十四,是为律吕,人物之用数二百五十六者,为坎离生物之数。于地体二百五十二上加四为六,二百五十六日有三千七十二时,皆为生物之时。物生乎阳,独取阳策为用。乾阳三十六,兑离巽共八十四,坤十二,震坎艮共六十,凡八位阳爻,总一百九十二,并本生四数六十四,为二百五十六也。又曰:六十四卦去初上爻不用,而用中爻四位,亦得二百五十六。用四位者,四地体也。坎四阴,离四阳,故生物必以四也。乾坤定位于上下,坎离交媾乎其中,为生物之主,孕其精神。去初上不用,而用中爻者,以天地昏晓不生物,而日中生物。地之南北不生物,而日中生物故也。使离不存四阳,无以受坤阴。坎不存四阴,无以纳乾阳,故各去四以立体。去四者,常存而不用,而用二百五十六也。初者,地之气,命之根。先天图内三十二阳、三十二阴不变者,初不用也。上者,天之神,性之原。是以八纯卦五世而游魂,以为天易,上不动也。
〇邵子曰:易有变数,卦有变象。
天数函三,重三则六,三三为九,九九八十一,阳数之极也,极则阳变为阴。地二,重四则八,八八六十四,阴数之极也,极则阴变为阳。有卦变者,一变三,乾变震、坎、艮,坤变巽、离、兑也。一变八,乾自夬至泰,坤自剥至否也。外三男三女之卦一同。有变卦者,以揲蓍得之,得二老九、六之变,则为乾、为坤。得二少七、八之不变,则为震、坎、艮,为巽、离、兑也。有爻变者,如坤一爻变复,至六爻尽变,则乾之类。又以一阳互升为变者,则为复、师、谦、豫、比、剥也。又有二阳爻变者十有五卦,皆自临来。三阳爻变者十卦,皆自泰来。乾一爻变姤,至六爻尽变,则坤。又以一阴互变而生者,则姤、复、履、小畜、大有也。又阴二爻变者十有五卦,皆自遁来;三阴爻变者十卦,皆自否来。此以爻变、卦变言也。八卦之变八,而八之极于六十四,六十四卦之变六十四,而六十四之极于四千九十六卦。以卦画推之,此十二画卦也。累至二十四画,则一千六百七十七万七千二百一十六卦。又先天图一变得二卦,二变得四卦,三变得八卦,四变得十六卦,五变得三十二卦,六变而六十四卦备。
〇先天方圆二图一一相应,故邵子曰:变于内者应乎外,变于外者应乎内;变于下者应乎上,变于上者应乎下。巽、离、兑以二十八阳应坎、艮、震之二十八阴,坎、艮、震之二十阳应巽、离、兑之二十阴。乾、兑、巽、坎为上,则离、震、艮、坤为下;乾、兑、离、震为内,则巽、坎、艮、坤为外。阳消阴长,每卦相效,未有变而不应者。变者从天,天左行而日移一度;应者法日,日右行而天应一度,皆左右相应也。日纪于星,乾离也;月会于辰,兑震也;火生于土,坤坎也;火潜于石,艮巽也。皆上下相应也。飞者栖木,离艮也;走者依草,震坤也;心肺相联,乾巽也;肝胆相属,兑坎也。皆内外相应也。所以易之六爻,初与四应,二与五应,三与六应,常相反对也。天地相函,牝牡相召,天阳地阴,天律地吕,天声倡地,以乾兑离震居西北,倡地之五六七八一十六卦于东南。又交西南否遁、讼姤十六卦,是为暑寒昼夜。变走飞草木之性情形体,得动数十六卦,成二百五十六卦位,合四变。凡动物之成败美恶,莫不由是。以地音和天,以坤艮坎巽居东南,和天之一二三四一十六卦于西北。又交东北泰临夷复等十六卦,是为雨风露雷。变性情形体之走飞草木,得植数十六卦,成二百五十六卦位,合四变。凡植物之荣枯华实,莫不由是。西南之卦,自左而右以观动,动物之命在首,附天以阳生乎下。在下之三十二卦,其一皆向上者,命在上也,故人首在上,而鸟兽皆横生。
东北之卦,自上而下以观植物,植物之命在根,附地以阴生乎上。在上之三十二卦,其一皆向下者,命在下也,故人肾在下,而草木皆倒生。然后配以音声之卦,则日月星辰之声,天卦百十二也;水火土石之音,地卦百五十二也。
〇又曰:天地十六变,共六百七十二,分消长。天左八变,自子至巳为昼,三百三十六,为数之长。地右八变,自午至亥为夜,三百三十六为数之消。共二八一十六变,天统乎体,八变而终于十六。以乾为主,自夬而行,两卦当一变,同人当八变,姤当十六变。天地各分八变,各得数三百三十六者,五十六卦之爻数也。八八六十四卦,除去乾坤坎离、大小过,中乎颐,二十四爻二十四而十二,即阳之数,嬴六日。右六阴月一百八十日。卦去坤、坎、大小过二十四爻,爻二十四而十二,即阴之数,缩六日也。共去二十四,所以有三百三十六,合为六百七十二,分消长也,又为七六五四之变。
八卦生数: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蔡氏曰:阳之生阴,二而六之,为十二;阴之生阳,三而十之,为三十。是乾始一而兑为十二;离则十二而三十,为三百六十;震则十二而为四千三百二十。自巽而坤,皆奇偶之生数,厘之于二十四卦,以所生之数而相乘,知其总数也。兑之震则为十五万五千五百二十之数。愚尝考之矣,阳一为奇,阴二为偶,是以一元之数起于乾,为起数之端,犹一岁包年月日时而为之也。乾之后有兑,兑为月,其数二,衍之为十二,一岁有十二月也。兑之后有离,离为日,其数三,衍之为三百六十,一岁有三百六十日也。离之后有震,震为时,其数四,衍之为四千三百二十,一岁有四千三百二十时也。此一、二、三、四为天地生物之始数,阳之所以先一阴也。震四之后,继以巽五,阴元之气莫先于此,是为巽元之年数,衍之为十二万九千六百,为起数之端。坎六继之,是为巽元之月数,衍之为一百五十五万五千二百月。艮七又继之,是为巽元之日数,衍之为四千六百六十五万六千日。若夫巽之时数,则居之坤八焉,又衍之而得五万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时。此五、六、七、八又天地成物之终数,阴之所以承乎阳也。由是重而衍之,以至于八,则乾之世数四千三百二十,衍之为五万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兑之世数五万一千八百四十,衍之为六十七万一千八百四十六万四千。循序而推,皆可槩见。大抵乾兑离震之数,包巽坎艮坤在其中。自子至已,上六辰皆属乾,谓之先天;自午至亥,下六辰皆属坤,谓之后天。后天皆效先天而为之也。故曰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可举隅而知之也。
〇十二与三十互用。
岁月十二,即岁之一而十二之。岁日三百六十,即十二而三十之。岁时四千三百二十,即三百六十而十二之。世岁三十,即岁之一而三十之。世月三百六十,即世数而三十之。世日万八百,即世日而三十之。世时十二万九千六百,即世日而十二之。十二辰十二次,其数即三、四、二、六,两其十二而三、八、四、六。
阴数二,衍为十二。十二支,十二时,十二月,十二世,十二卦。坤有十二画,人有十二物,所以地数起于十二、十二辰者,辰数、月数也。自子至巳为阳,自午至亥为阴,二六也,以生成而分,自子至戌为阳,自丑至亥为阴,亦二六也。以奇偶分,二六十二,阴阳各半,析一为二,分其十二也。四三十二者,四时各三,析二为四,又分其二六也。二十四者,气数十二月也。八节者,一节而三气。四时者,一时而六气者。先天一宫八卦之爻各止四十八者,分四方立体,应乎四行也。中虚十二为土,以应四方。在甲子则存十二,在蓍则卦一,在坤则余十二阳,在乾则余十二阴。四十八者,十二也。去十二而用三十六,为老阳。自寅至戌三用而一不用。二十四者,去四六而用四六,为老阴。自卯至申,去六用六,各半也。二十八者,去四五,用四七。三十二者,去四四,用四八。或自寅中至戌中,或当自卯至酉,用者常多于不用,为乾坤进退之间。此十二数,日分昼夜,月分脁朒,进十二日则阳嬴,退十二日则阴缩。嬴则气之余分六,为百二十,缩则气之虚分六亦百二十。进退六日,进退六十日,亦偶之而二十四,故用二百四十二、二百五十二、二百六十四。一年六十甲子,小则六时,大则六日,又大用六十年,皆十二也,故曰六甲而天道穷。月三十日,用中也。中间半日为日月之合,除闰亦合一宫之数,只是无人曾说来。
〇乾用九,坤用六,乾坤进退于七、八、九、六之中。
体四用六,乾坤包乎体用,故三十六。以四变则四九,以六变则六六二十四。以四变则四六,以六变则六四。若二十八与三十二,以四变而已,不能以六变也。自用言之,四六二十四,极阴也,进六为三十而阳中,又进六为三十六而阳极。六六三十六,极阳也,退六为三十而阴中,又退六为二十四而阴极。自体言之,六四二十四,极阴也,进四为二十八,又进四为三十二,又进四为三十六而阳老。九四三十六,极阳也,退四三十二,又退四二十八,又退四二十四,而阴老矣。惟乾坤进退,独能会于七、八、九、六之中,为阴阳二老而加用也。六子不能以六变,故不言用。阳生阴中,自六进至九而老;阴生阳中,自九退至六而老。二老之变,皆不离乎四象,故以四而加于九、八、七、六之上,得其体数之四矣。又于体中而推其用焉,则曰三十六也,三十二也,二十八也,二十四也。易有六十四卦,六十以应六甲,四卦以应四时。二老二少虽各有攸司,然阴终不可以先乎阳。乾本六阳数,又能兼坤半以为九,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此老阳之数所以始于三而极于九,而老阴二少之数,皆其中之节目云尔。故曰以一气之体统言,则谓之乾而无不包者,此也。
〇大易两其十八以分经,共成三十六。
文王序之,孔子翼之,示人至矣。自汉以来,未有能言之者。
〇经世:两其二六以分运,共成三百六十数,大小二运,六进六退,年月日时上见之。
〇张观物曰:数法十有二,本于阴阳气数而分。
三百八十四,体数也。三百六十,用数也。十用七,十二用八,交数也。阳嬴六,阴缩六,余数也。一、三、五、七、九、二四、六、八十,奇偶之数也。长数者,长小为大,复至乾也。分数者,分大为小,姤至坤也。又分乾一爻,降为六卦,大有、小畜、履同。姤者,乾之象也。因数者,二因十二,而常终于二;三因三,进于三十,而常终于六。析数者,析一而二,二而四,四四而十六也。除数者,消数也。乘数者,长数也。如以阴乘阳,阳乘阴,三百六十乘三百六十,得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为一元之类是也。
〇又曰:卦有由用之体,即体之用。
由用之体者,由一阴一阳为二阴二阳,二阴二阳为四阴四阳,四而八合之则十二阴十二阳。先天图外八卦由八而下,八阳间八阴,八而十六,十六阴间十六阳,十六而三十二,三十二阴间三十二阳,三十二而六十四,一百九十二阳八十阴,一百九十二阴八十阳。合而论之,则内宫之左六十四阳、三十二阴,右亦六十四阴、三十二阳。上宫左右则各有四十八阳、四十八阴也。即体而之用,由六十四而三十二,三十二而十六,十六而八,八而四,四而二,二而一。一者,太极也。太极、两仪、四象、八卦之分也。
〇邵子曰:天地之体数四,用者三,不用者一。
又曰:天四变,含地四变,
天地各有四卦。八者,四而已。天圆以用为主,体则统乎地。地方以体为主,用则从乎天。天裁四为三,以三为用。地析一为四,以四为体。自寅至戌,三用一不用者,老阳四九也。自卯至申,半用半不用者,老阴四六也。四四一十六位,形有四方,气有四时,天有四象,变为寒、暑、昼夜。含地四象,化为雨、风、露、雷,天足以包地也。天重三则六,六从一起,并本则七,去本则六,故阳常存一以主进,进之为三十六。地二用十二,十二从四起,并本则十六,去本则十二,故常晦一以主退,十二月消十二日也。是故天之大极,从地而右转;地之元气,从天而左行。
〇又曰:三即三十,二即二六。
举一岁阴阳之气数言之也。一岁四时,一时三月,一月三旬。从天用干,则五日一候,三五一十五日为一气。从地用支,则六日一分,三四一十二时为一日。大则一年统三百六十日,自三十日而分;小则一月统三百六十时,自三十分而积。日一变三十一会三十运,一世三十年。三十个十二时为一月,十二个三十日为一岁,三十个十二月为一世,十二个三十岁为一运,三十个十二世为一会,十二个三十运为一元。
〇又曰:天六变生三百六十,此运行之数也。一变生六,再变生十二,三变而十八,四变而二十四,五变而三十,六变而三十六,于是进而为三百六十。
天运行之数,以一为本,以一用六,无藉乎地。一变六十,六变三百六十,此以天地而言也。五生六者,一月五卦,一卦六爻,以五乘六,五六三十也。除四正卦外,一年卦有六十,六六三百六十爻。一年周六十甲子,亦六六三百六十日也。一变生六,去一则五,五以一为本。二变生十二,去二则十,十以二为本。以至三变、四变、五变、六变,皆去其三、四、五、六,以存其本,而得二十二、十五、三十之数也。故曰五六生三十。三十卦当天之六变,而得一百八十。先天图
左右皆然,各有五变而生三十二阳、三十二阴,五六递交,奇偶相配,此五六所以为天地之中数,四时运行,无往而不与之合。以十二支数卦,以六日一变。以十干数候,以五日一变。六十变而三百六十生焉。以三百六十乘三百六十,得一元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
〇又曰:地四变而生三十六,生物之数也。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于是进而为二百五十六。
地生物之数,以四为本,以二用十二,析一为四,析四为十六,析十六为六十四,析六十四为二百五十六,此地之四变也。十六者,地之四。一变为四者,地之一。四生八者,一四生二四,并之则为三四一十二。八生十二者,二四生三四,并之则为五四二十。十二生十六者,三四生四四,并之则为四七二十八。十六生二十者,四四生五四,并之则为四九三十六。地用四变而极于九,所以生物。六六而数之天,所以运行。四九而数之地,所以生物。一期自草木萌动,至于地始冻而物不生,二百五十六日而已。
〇卦体八,八卦用六,六。爻体三百八十四,爻用二百一十六。
卦用三十六,爻用二百一十六,合之即用数之用二百五十二也。爻,天也,六为天之用。卦,地也,八为地之体。所以用乎地上,皆一阳之气,阳包乎阴也。天有六气,三阳三阴,一气而六旬。三十六者,旬数也。六子皆三十六,一年三百六十日。六阳为十二,六变为三十六阳。六阴为十二,六变为三十六阴。四九三十六,四九者,九之体;六六者,六之用。阳六又兼阴六之半,是以为九。坤用四六,两其十二;乾用四九,三其十二,是以兼阴六之半。故曰体有八而用有六,卦有八而爻用六。
〇阳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阴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三阳三阴各半也。
三六一十八,即一百八也。两其十八,即二百一十六。乾四九,坤四六,乾克其余分,故坤退一六以奉乾,乾得七六,坤得三六而已。用卦之策,乾尽包之,阴已无有,是以三阳三阴分乾之二百一十六。一日十二时,一年十二月,自寅至午一百八,自午至戌一百八。阳中三阴,阴中三阳,皆为昼,为开物之时。其余百四十四,虽属之坤,寅之末一十八,戌之初一十八,共三十六分,犹为阳之余分,所克为春夏秋生物之时,以助乾之施化,三用而一不用也,故曰阳以阴为基。
〇易之生数一十二万九千六百,总于四千三百二十世,此消长之大数,衍三十年之辰数,即其数也。
以时之阴阳进退消长积为一年,推之岁三百六十日,得四千三百二十辰,以三十乘之尔。甲子、甲午为一世,首数有十,生成各半。元、会、运、世、年,天之生数五;日、月、时、分、秒,地之成数五。故经世之数止于年,大而小之数极于杪。以一元推之,杪则一月,分则一年,辰则一世,日则一运,月则一会,元则一年。乾宫一位八卦,自元至辰,宗于天之一元,天地大数也。外七位,每位八卦,亦自元至辰,各有其元者,人物小数也。天之八数同起甲子,造化初也。经世甲子,指一元之年数尔。日甲月子,星甲辰子,从之者月为会,星为运,辰为世。是月与星辰皆得一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得泰之五亿数,则尽乾一位八卦之数。又变三十,得兑位履卦百七十七亿,则一辰三十分之数也。每月日时阴阳皆有消长,一日成二日,一时成二时。以分藏杪,以秒藏时,时藏月,月藏日,日藏年,愈细愈大,愈大愈细,鬼神不能窥矣。分杪之数何如?一时三十分,计三百六十杪卦当大有一日十二时三百六十分,计四千三百二十秒卦大壮一月三百六十时一万八百分,计十二万九千六百杪卦小畜一年四千三百二十时,十二万九千六百分,计一百五十五万五千二百杪。需卦一世三十年,一十二万九千六百时,三百八十八万八千分,计四千六百六十五万六千秒。大畜卦一运十二世,一百五十五万五千二百时,四千六百六十五万六千分,五亿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秒。泰卦一会三十运,四千六百六十五万六千时,十三亿九千九百六十八万分:计一百六十七亿九千九百十六万杪。履卦一元十二会,五亿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时,一百六十七亿九千九百一十六万分:计二千一十五亿五千三百九十二万秒。兑卦十二万九千六百为元。一元之年,一会之月,一运之日,一世之辰,皆有一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
〇六十甲子周流先天、方圆二图之内。
圆图为天,去四正卦,二十四爻,当三百六十日,行乎十干、十二支。十干以应天之十日,十二支以应地之十二月十二时。所谓五日一候,十日一甲,十五日一气,三十日一月。甲戊以阳变,己癸以阴变,五以变也。午亥以阴变,子巳以阳变,六以变也。一年甲子十之六,一月三甲而六其五,一年三十六甲而三百六十,运周以天之五,而生七十二也。一月两子兼半而五其六,一年三其十子而亦三百六十,运周以地之六,而亦成七十二也。图之左一十五子,一子两变,共三十变,三六一百八十。右亦然,亦三百六十也。三十分为时,三百六十为时之杪,四千三百为日之积。又以月为年,两日半三十时为一月。时之三十分,一分为一日,每分十二杪,一杪为一时。缩年为月,缩月为日,缩日为时。十二万九千六百年,亦自一时之分秒而积之尔。微而分之,至百六十七亿九千六百一十六杪而止。细之又细,所以能研物理而穷事情,高入苍天,低入黄泉,大含元气,细入无伦。子云亦尝推见此矣。今以圆图转之,以见皇帝王伯之铺舒,古往今来之治乱,四时万化之运行,日月星辰之流转。乾坤主之,所以明天之数也。方圆为地,四以为体,四四以数,至四九而转,十六事以明,至二百五十六位而分。天声倡于上而六律鸣,地音和于下而六吕应,走飞草木皆应其数,坎离主之,运四阴四阳以生物于地也。先天之学,图由中起,大关造化,皆自然之妙也。宜邵子玩心神明,而终日不离乎此。
〇程子曰:易,逆数也。要测知未萌,事若已往,何用筹筭?然数者,理也。理有必然,如五世三世希不失之类,数莫逃乎理也。
秦汉以来,舍理言数,入于谶纬久矣。到康节说数,方及理参天地之运,颓乎其顺,浩然其归。如曰画前元有,子后无移,数如此,理亦如此。愚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理为主,数亦在其中。夫子虽不言命,而曰:河不出图,吾已矣夫。数不明则理亦晦,故邵子曰:学不际天人,不足谓之学。君子当造其极可也。愚谓天下之数出于理,违理则入于术。
〇朱子曰:康节之学,虽作用不同,而其实则伏羲所画之卦也。吕国史中曰:体天地之撰者,至于易而止。天奇地偶之画,阳九阴六之数,四千九十六卦之变,万有一千五百二十策,有加乎此哉?故其日月星辰、水火土石,尽天地之体用;以寒暑昼夜、雨风露雷,尽天地之变化;以性情、形体、走飞草木,尽万物之感应;以元会运世、岁月日辰,尽天地之终始;以皇帝王伯、易、诗、书、春秋,尽圣贤之事业。秦汉以来,一人而已。
〇数学枢要
天一地二,天奇一一,地偶二二。天无十,地无一一三五三天。故乾用九,二四两地,坤用六。一者天圆之体,四者地方之体。天圆径一园三,积之而八应八方四维;地方起四积十二,每一用三。故四方分十二次,四时分十二月。天一而二,阴阳并行;地二而四,阴阳分两。天圆起一而积八,地方起四而积十二。圆数奇,故天数一而用六;方数偶,故地数二而用十二。天变方为圆,常存其一;地分二为四,常执其方。阳主进,故天并一而为七;阴主退,故地去四而为十二。圆者起一积六,方者分一为四。圆者裁方以为用。故一变四,四去一则三;三变九,九去三则六。用数成于三而极于六。方者展圆以为体,一变三并四,四变十二并十六,体数成于四,极于十六。天主用,故藏一于四十九之中,五十蓍中藏一者,数中本有;地主体,故显四于六十之外,六十卦外去四者,数内本无。日一变三十,月一变十二。日一年盈六日,月一年缩六日。日一年三百六十六日,月一年三百五十四日。天起于一,地成于四。乾一画包坤二画为三,乾画包坤六画为九。乾一爻三十六阳,坤一爻二十四阴,共六十。乾一爻六六三十六,六进一为七,六爻得二百五十二。坤一爻四六二十四,四退为三,得三六一百八。坤于乾百中取三,三百六十中取一百八。地之用在天,故藏一于始;天之体在地,故隐四于终。主天一而言,阳进阴退;主地二而言,阴阳互为进退。天三地四。天一三五为九,五四为九。地一二三为六,二四为六。天之用,用三百六十;地之体,具三百八十四。天圆以用为主,体则托乎地。地方以体为主,用则从乎天。天三三为九,地三二为六。天重三则六,地重四则八。天生数一二三四,地成数六七八九。天六六三十六,地四六二十四。天分其三,故日有三十,进为三百六十日。地起于二,故月有十二,分为二十四气。天用数三而极于六,地体数四而极于十六。天三地两,天七地三。天有三辰,地有四行。先天四维,震、艮、兑、巽;后天四维,乾、坤、艮、巽。天三地雨,天地本用之数;三而两,两而三,乾坤通用之数。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余则皆潜;南极入地下三十六度,余则皆见。卦用六爻者三百八十四爻周四位者,二百五十六。二男以二十八阳生乾父之三十六阳,三女以二十八阴生坤母之三十六阴。坤母以十二阳生三男各二十阳。乾父以十二阴生三女各二十阴。坤中藏十二阳,至乾成三十六阳;乾中藏十二阴,至坤成三十六阴。乾三百六十三分用二,为开物数;坤四六二十四,去一存三,为闭物数。天必有地三而两,地必有天两而三。乾包坤偶为三,坤分阳数为六。乾三十六卦为奇,坤二十四卦为偶。阴二而缺,阳全则三。乾中藏三十六阳,坤中藏三十六阴。乾三十六阳主进,进之为三百六十。坤十二阴主消,一年十二月消十二日,阳得三,用进六六三十六。三百六十卦分入体变,八八六十四,四千九百二十。卦三十六为天之用,卦六十四应地之体。先天图左为天三百三十六,分长,图右为地三百三十二分消,天多于地,圣人扶阳为奇数,故天三地两。地多于天,太极肇判为初数,故阳一阴二。天五地六,天五地十,天六地四,天四地六。六者,天之用;十二者,地之用。天之变六,气以六变;地之变四,体以四分。天数二十五,合为五十,应蓍数;地数三十,合为六十,应卦数。天六用数属阳,地八体数属阴。天六变,六六三十六旬;地四变,四四一十六位。天数六,每爻三十六,中分为两,则三六而十八变,五六而三十日,六六而三百六十。地数二,每爻二十四,中分为两,则二六而四之。四十八爻,六之,七十二候,六十而六之,亦得三百六十。天以六而藏诸用,地以八而显诸仁。天有六变,有三则有六,自六至于三十六,天之六变。地有四维,有二则有四,自四至于二百五十六,地之六变。天得兼地,故用六变。一变六十,六变而三百六十;地不得兼天,故用四变。一变四,二变十六,三变六十四,四变二百五十六。六为用数,属阳;八为体数,属阴。六六者,为三十六卦之用,八八者,为六十四卦之体。地从天而用五,天从地而用六。乾兑当春,有五十六阳四十阴;坎艮当秋,故反之。乾巽当夏,有六十四阳、三十二阴;坤艮当冬,故反之。震坎艮六阳十二阴,巽离兑六阴十二阳。乾主嬴,一年三百六十日足;坤主虚,以其缩六日而全不用。天数二十五,合为五十,进为一百;地数三十,合为六十,进为百二十。乾得二百五十二,即三十六卦之用数;坤得一百八,即二十四卦之交数。五十蓍中去一一,散为四十九之用。用中有体,六十卦外存四四,为六十卦之体。体中有用,天七地八。天用七,地体八。卦以六六者用也,属乎爻之阳;变为八八者体也,属乎卦之阴。开物于乾,用八月;闭物于坤,用三分。天九地十,天五四为九,三三为九。九九八十一,四九三十六。子至巳,六至九。午至亥,九至六。乾数九,而天用六,九由六长。坤数六,而地体四,六自四生。乾用九,三其八而九之,二百一十六。两其八而九之,亦得坤之百四十有四十有四。坤用六,两其十二而六之,百四十四。三其十二而六之,亦得乾之二百一十六。天究于地,尽于十九十者,天地之终始也。八卦之数三十六,一八二七,三六四五,交数皆九。言十者,九之偶尔。阳极于九,阴终于十。天之十者一,而二二五为十;地之十者二,而四二八为十。五十以一为本,四十九为用。六十四以四为本,六十为用。
天原发微卷之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