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发微卷之十
鲁斋鲍云龙景翔编著
虚谷方回万里校正
岁会
月以十二起者六,与六相偶而为十二。以康节数推之,日岁运元皆用十二,故一日十二时,一岁十二月,一运十二世,一元十二会,包括往古来今,无不在是。即一时可以推一日,即一日可以推一月,即一月可以推一年,即一年可以推十二万九千六百年。推而上之,岂特一岁十二月之用而已哉!十二辟卦举其凡,皇极一书究其极。皇极经世是推步之书,以十二辟管十二会,绷定时节,就中推吉凶消长,只是加一倍推去。京房卦气用六日七分,康节亦用六日七分。康节、京房易自是一书,与易不相干。郑氏曰:日月之行,一岁十二会,圣王因其会而分之以为大数,观其所会,命其四时。卦气提其纲,太玄研其细,经世衍其妙,而后天地日月星辰元会运世、皇帝王伯之蕴,皆可得而推矣。在年则以消长,在月则以朓朒,在日则以昼夜而分。太史公曰:大运三十岁一小变,百年中变,五百年大变。三大变一纪,三纪而大备,此其大数也。
〇邵子曰:一元统十二会、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世,犹一岁统十二月、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辰。
日为元,元,始也,其数一,一岁一周月为会,会,交也。数十二岁、十二周星为运,运者,时之行也,随天左转,岁三百六十周辰为世,世者,变之终也。一日十二辰,积一岁四千三百二十辰也。一世三十年,则一十二万九千六百年,是为一元之数。一元在大化中,犹一年也。自元之元至辰之元,自元之辰至辰之辰,而数穷,穷则变。经世但著一元之数,穷天地之数可知矣。一元有十二万九千六百岁,一会有十二万九千六百月,一运有十二万九千六百日,一世有十二万九千六百辰,皆自然之数,又非有所牵合也。
〇又曰:前六会为息,后六会为消,即一岁之自子至巳为息,自午至亥为消。开物于星之七十五,犹岁之惊蛰也;闭物于星之三百一十五,犹岁之立冬也。或曰:气盈于三百六十六,朔虚于三百五十四,今经世之数,槩以三百六十为率,何也?曰:所以藏诸用也。
自子至巳作息,阳进阴退,至巳月之终,当辰之二千一百六十,为阳极,阴阳之余空各六。自午至亥作消,阴进阳退,至亥月之终,当辰之四千三百二十,为阴极,阴阳之余空各六。凡二十有四,当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数。除四正卦,凡卦六,四六二十四,三百八十四去其二十四,则所有者三百六十。乾坤坎离为四正卦,居四方之位,反复不变,经世一元之运数,举成数焉,消息盈虚之法在其间,所以藏诸用也。唐尧始于星之癸一百八十,辰之申二千一百五十七,何也?曰:以今日天地之运,日月五行之行,推而上之,因以得之也。
〇又曰:分而为十二,前六限为长,后六限为消,进退三百六十日,
此当元经会之数。十二月即十二会,三百六十日即三百六十运。以元之元之数为一分,每会得一万八百元分,每运得三百六十元分,总一元之分数,得十二万九千六百元之元,阳三百六十为进,阴三百六十为退,合三百六十,乃成七百二十。
〇又曰:分而为三十,以当一月三十日之数,随大运消长而进退六十日。
此当以会经运之数。一月三十日,即一会三十运。自月言之,朓朒分用一进一退消长各数,则成六十运;自日言之,昼夜又分用一进一退朓朒各数,则一月之数成百二十日,一会之数成百二十运。
〇又曰:十二万九千六百分而为十二,以当一日十二时之数,而进退六日。
此当以运经世之数。以元经会,则年卦、月卦;会经运,则气卦、候卦;运经世,则日卦、时卦之数。一日十二时,即一运十二世。一为一杪,十二杪为一分,三十分为一时,总一日得四千三百二十秒,十二万九千六百,则三十日之杪也。积一运之年,凡得五亿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杪,则泰之数也。曰进退六日者,举一变之数也。以日当年,则六日为六年,进之而六十年,在小运则为十变,在大运则为一变。盖天道以六而变,必有余分,小则六日者,历六辰也,甲子、甲午各一世也。是故大运六十年一变者,五运之数也。天始于甲,临于子;地始于已,临于卯。甲已之间,中见土运,土、金、水、木、火以次相传,天终于癸亥,地终于戊寅。别而言之,各有六十,合而言之,共为六十。如是而大变一周天矣。小运六年而一变者,六气之数也。六气者,天始于子而终于巳,地应之,则始于卯而终于申;天始于午而终于亥,地应之则始于酉而终于寅。司天司地,通为六气,别之,则十二而二十四;合之则十二而六。如是六十变,亦一周天矣。是故大运以六十而变,六变通余分,得三百六十六;小运以六而变,六十变通余分,亦成三百六十六也。
〇又曰:三百六十以当一时之数,随小运之进退,以当昼夜之时。
一时即一世。自时言,三百六十为杪数;自世言,三百六十为月数。三百六十月即一世之年矣。当昼夜之时,则一时成二时,一时得百八十杪,积一日实二千一百六十杪,于一日四千三百二十分用其半也。随大小运之消长者,子以后六月为长,午以后六月为消。随小运之进退者,子以后六时为进,午以后六时为退。大运有消长,无进退;小运有进退,无消长。消长者,进退之积也。子至巳为长,午至亥为消。此尽举一元之数,包退数、闰数在其间。若日月,则消长之中各有进退。一年止有七百三十昼夜。太玄以一昼一夜为一日,通奇赞为三百六十五日。经世以昼夜各为一日,并阳盈阴缩,共余十二日,成一百二十日。以一百二十合七百二十,则八百四十日,即一年三百六十日。一分为两,兼昼与夜及闰数而计之也。余分六日,散于六甲,得六十甲子。闰数六日,合之而百二十,为人物之用也。六数之中,日分乎昼夜,数分乎朓朒,各成十二,一以为二,各兼消长;二以为四,可知一限进六十日,退六十日,六限进退三百六十日,又一限进六日,退六日。共七分消长,所以用十四会,成七百二十日,皆用半数。或曰:进十二日,为百有二十,退十二日,亦为百有二十,并阳盈之余分六,交数之朔虚六,亦得二百五十二,亦通。
〇又曰:大小运数之立。
体数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数止于三百六十一年,正数得三百六十。以经世推之,以十二会用九,则用二百七十日。今以一元三百六十运中止用二百四十运,加闰数不过二百五十二者,用开物八会也。盖寅开戌闭,戌亦不用也。天有生物之时,地有生物之数。主天而言,一年用三百六十;主地而言,自草木萌动至地始冻,止用二百五十二也。故卦气图在日数则三百八十四日,在时数则二百五十六日,止有三千七十二时,此大小运之所以分也。尽取十二限数,进退三百六十日,又一限进六日,而退亦若是。阴阳赓续,分治一元,别而言之,各有三百六十,阴分乎阳,析乎半数。若合而言之,阳进阴退,共成三百六十者,阳包乎阴,总全数也。故此大运法别退数闰法而言,以明天地阴阳之数,正闰相生,分半而通用,同本而异名也。
〇又曰:立小运法十二万九千六百,去其三者交数,取其七者用数。用法三而成于六,加余分故有七。
大运法专明体,则小运之体可知;小运法专明用,则大运之用可知,五见也。在体为体之用数,三百六十也;在用为用数之用,二百五十二也。交数则不用之数也。用数,显阳也,交数,幽阴也。天统乎体,地分乎用。自一元之数而言,用数七,交数三。阳胜乎阴者,天在地上者七,交而在地下者三。主坎离卯酉而言,昼夜之分也。阳侵阴,昼侵夜,三天两地之理也。以一日言,自寅至戌;以十二会言,开物至闭物。于十二万九千六百中,取九万七百二十数为用;以日数言,于三百六十日中,十取其七,得二百五十二为用。以一岁言,冬三分不用。以一日言,夜三分不用。
〇二至二分,三百六十中分之,则一百八十中,相去之数也。
朱子曰:自冬至至春分,是进到一半,所以谓之分。自春分至夏至,是进到极处,故谓之至。进之过则退,至秋分是退一半,至冬至也,是退到极处。
〇百六,阳九之运。
凡水旱之岁,历运有常。按,律历志云:十九岁为一章,四章一部,二十部一统,三统为一元,有四千五百六十岁。初入元一百六岁有阳九,谓旱九年。次三百七十四岁阴九,谓水九年。以一百六岁并三百七十四岁,为四百八十岁。注云:六乘八之数,此魏鹤山要义之云。愚按,史谓汉家有阳九之厄,尧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以此推之,可见矣。盖尧舜以德弭变,水旱出于天数,故不能为害。若汉家之厄,则出于人为,不可一诿诸天也。故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此之谓也。
〇中数曰岁,朔数曰年。
大史掌正岁年以序事。中数,谓十二月中气,总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谓之岁。朔数者,十二月之朔一周,谓三百五十四日,谓之年。此是岁年相对,故有朔与中之别。若散而言之,则一也。尔雅释天云唐虞曰载,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是也。
〇朱子曰:康节十二会,十二万九千六百年,以小推大,个个一般,谓岁月日时皆合。第一会一万八百年天始开,第二会一万八百年地始凝,第三会人物始生,谓之开物,此时属寅,到戌时闭物,为人物消尽之时。大半是半明半晦,如昼夜相似。到得一元尽时,天地又是一番开辟。
以天地一气推之,一昼一夜便自可见。今年冬至至明年冬至,是气之一周,把来拆做两截,前面底是阳,后面底是阴。又拆做四截,便是四时。春夏是嘘,秋冬是吸,只是一个气。阳气既升之后,相将欲绝,便有阴生;阴气将尽,便有阳生。其已用之气便散,所谓消长是也。天运一月,日自转一市,又有那大转底时候,不可拘一。愚按,乾坤,易之门。复姤二卦为门之关键而启闭焉。自子阳生,乾之门便开,其动也辟,其名曰震,万物出焉,乾以分之也,故至巳而止。自午一阴生,坤之门便闭,其静也翕,其阴消阳,万物入焉,坤以藏之,至亥而止。一辟一翕,如两扇门相似,一扇开,便一扇闭,阳来则开,阳去则闭也。以此观之,则先儒所谓充拓得去,则天地变化,草木蕃;充拓不去,则天地闭,贤人隐,亦在乎人而已。尧舜、禹、汤、文武,在上则为唐虞商周,世道阳明。否则正士囚奴,毒𤸵四海,焚书坑儒,天下解散,石敕朱温,秽浊人伦,翻覆天地。此时不待日月无光,宇宙黑暗,而人物自不容于不消尽也。呜呼!亦难言哉!
〇又曰: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故斗杓建此三辰之月,皆可以为岁首。而三代迭用之。夏以寅为人正,商以丑为地正,周以子为天正。然时以作事,则岁月自当以人为纪。故孔子尝曰吾得夏时,而说者以为谓夏小正之属,盖取其时之正与其令之善也。
或问曰:商周之改正朔,何以不如夏时之得其正也?曰:阳气虽始于黄钟,而其月为建子,然犹潜于地中,而未有以见其生物之功也。历丑转寅,三阳始备,于是协风乃至,盛德在木,春气应焉。古之圣人,以是为生物之始,改岁之端,盖以人之所共见者言之,未有知其所由始也。至于商周,始以征伐而有天下,于是更其正朔,定为一代之制,以新天下之耳目,而有三统之说。然以言乎天,则生物之功未著;以言乎地,则改岁之义不明。而凡四时五行之序,皆不得其中正。此孔子所以考论三王之制,而必行夏之时也。愚考诸传记,三代虽正朔不同,然皆以建寅起数。盖朝觐同会、班历授时,则以正朔行事。至于纪月之数,则皆以寅为首。伊训称十有二月乙丑者,商以建丑为正,故以十二月为正。乙丑,日也,不以系朔者,非朔日也。至于改正朔而不改月数者,于经史犹有可考。周建子矣,而诗言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则寅月起数,未尝改也。秦建亥矣,而史记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腊曰嘉平。夫腊必建丑月也,秦以亥正,则腊为三月,云十一月者,则寅月起朔,秦未尝改也。至三十七年,书十月癸丑,始皇出游。十一月行至云梦。继书七月丙寅,始皇崩。九月葬骊山。先书十月、十一月,而经书七月、九月者,知其以十月为正朔,而寅月起数,未尝改也。秦史制书谓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夫秦继周也,若改月数,则周之十月为建酉月矣,安在其为建亥乎?汉仍秦正,史亦书曰元年冬十月,则正朔改而月数不改,亦已明矣。又按汉孔氏以春为建子之月,盖谓三代改正朔,必改月数,必以其正为四时之首。秦誓言一月戊午,一乃三字之误尔。既以一月为建子之月,而经又系之以春,故遂以建子之月为春,不知其实正月孟春也。如是则四时改易,尤为无义,冬不可以为春,寒不可以为暖,不待辨而明矣。或曰:郑氏笺诗维莫之春,亦言周之季春,于夏为孟春。曰:此汉儒承袭之误耳。臣工诗盖言莫春当治其新畲矣,今如何哉?然牟麦将熟,可以受上帝之明赐。夫来牟将熟,则建辰之月,夏正季春审矣。郑氏于诗亦不得其义,而考之不审矣。不然,则商以季冬为春,周以仲冬为春,四时反逆,皆不得其正,岂三代圣人奉天之政乎?
〇又曰:周人以子为正,虽得天统,而孔子之论为邦,乃以夏时为正,盖取诸阴阳始终之著明也。
阳始于子而终巳,阴始于午而终亥。论四时之气,则阳始寅而终未,阴始申而终丑。此二说虽若小差,所争不过二位。盖子位一阳虽生,而未出乎地,至寅位泰卦,则三阳之生方出地上,而温厚之气从此始焉。巳位乾卦,六阳虽极,而温厚之气未终,故午一阴虽生,而未害于阳,必至未位遁卦,而后温厚之气始尽也。其午位阴已生,而严凝之气及甲方始;亥位六阴虽极,而严凝之气至丑方尽,义亦仿此。康节十二会言到子方有天,未有地在;到丑方有地,未有人在;到寅方有人,皆天、地、人之始于此。故三代即其始处建以为正,故曰:子、丑、寅之建正,皆是三阳之月。若秦以亥为正,直是无谓。
〇又曰:先天图中亦函十二辟卦,左边自子至巳,阳卦三十二,从震起复,分十六卦。二阳升于兑宫,为临;由临以上八卦入乾宫,升三阳,为泰;四阳壮,五阳夬,六阳乾,四月终焉。右边自午至亥,阴卦三十二,巽宫生于姤,分十六卦。二阴降于艮宫,为遁;由遁以下八卦入坤宫,降三阴而为否,四阴观,五剥,六阴坤,十月终焉。
阳卦,震宫取一,乾宫取四;阴卦,巽宫取一,坤宫取四。以见阴阳二气,其始也微而缓,其终盛也疾而速。微而缓,所以根柢万物而养其源;疾而速,所以生杀万物而成其功。独坎离二宫不取者,以见水火二气流行于天地间;其不用者,乃无往而不用也。辟卦平铺,四时对待,故二十四气、七十二候分列其中而不紊。先天八宫对待各有定序;十二辟卦,乾坤独握其八焉。所以父母万物,生长收藏,莫不由此。
〇邵子曰:法始乎伏羲,成乎尧,革于三王,极于五伯,绝于秦。万物治乱之迹,无以逃此矣。
始伏羲,开物于寅也。成乎尧,阳纯乎巳也。革于三王,阴生于午也。极于五伯,阳道已穷;绝于秦,则限隔矣。邵子所谓羲黄、尧舜、汤武、威文、皇帝王伯、父子君臣四者之道理限于秦是也。言限截于秦而不得行也。又曰:易始于三皇,书始于二帝,诗始于三王,春秋始于五霸。
其说谓二皇之世如春,五帝之世如夏,三王之世如秋,五伯之世如冬。又曰:七国,冬之余烈也。汉王而不足;晋伯而有余。三国,伯之雄;十六国,伯之丛也。南五代,伯之借乘也。五朝,伯之传舍也。隋晋之于唐,汉之弟也。隋季诸郡之伯也,江汉之余波也。唐季诸镇之伯也,日月之余光也。后五代之伯也,日出之星也。愚按,尧之前亦有如五伯者,大数之中自有小数,以细别之也。特世运无传,惟近者可见尔。邵子谓皇、帝、王、伯之中,各有皇帝王伯者,是也。姑以汉一代言之,亦有皇帝王伯之髣髴者焉。无为者皇,如汉高惠是也;恩信者帝,如孝文是也;智力者伯,如孝武是也。孝宣,伯之王;孝武,王之伯。譬之四时,春秋冬夏伯,而夷狄又出其下矣。呜呼!何幸而得遇三皇之时哉!
〇又曰:天地之气运,北而南则治,南而北则乱,乱久复北而南矣。天道人事皆然。推之历代,可见消长之理也。又曰:阴事太半,阳一而阴二也。治世少而乱世多,君子少而小人多之数也。
愚按,元会运世之数,一运当三百六十年,可以推历代之治乱。子至卯,阴中阳,将治也。卯至午,阳中阳,极治也。午至酉,阳中阴,将乱也。酉至子,阴中阴,极乱也。先天图自泰历蛊而至否,自否历随而至泰,即南北之运数也。盖泰与否相对,蛊与随相对,故曰:自泰至否,其间有蛊,蛊之者谁?阴方用事,阳艮以止阴,邪巽入,否斯至矣。自否至泰,其间有随,随之者谁?阳震顺动,兑阴随之,民说无疆,泰无不宜。此否泰、蛊、随,殆亦天门地户,人路鬼方,出入之交欤?数往者顺,自子而午,震离兑乾,治之象。知来者逆,自午至子,巽坎艮坤,乱之象。当背北面南观之,即知逆顺。唐至五代,包六甲子,半治半乱。宋乾德至今,又六甲子,中经南人用事,南禽随气,过北而乱。康节盖以数推之。六甲子者,三百六十年也,即一日十二时之数。自尧甲辰起运,月巳辰未星癸,迄今月仍在午,辰方过酉,为年者三千六百六十,为时者仅一百二十二,何速哉!古今在天地间,犹旦暮尔。圣人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能以一时观万时,一世观万世。愚录世运于十二会运之终,其有感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