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集注

[南宋] 彭耜 著

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岂执而杀之?孰敢?

碧虚子陈景元曰:不畏死有二义:达者得其常理而不畏死;愚者失其常理而不畏死。夫人生而静,天之性;乐生恶死,人之常。耕而食,织而衣,安其居,乐其业,养生葬死,此世之常礼也。夫民存常性,官守常法,而无枉滥,皆得其死。而生死得常,则何畏之有?逮德下衰,不能无为,禁网繁密,民不聊生,盗窃为非,欺绐生乱。小恐惴惴而怀惊,大恐缦缦而忘死。如何刑法滋深,主司暴酷,更以大辟族诛之令,而恐惧于良民哉?畏死亦有二义:养生谨慎之人,畏其夭死而修德也;造恶偷安之人,畏其刑死而矫法也。人之自然也,则含哺而嬉乎淡泊,鼓腹而游乎混茫,虽百年之殂,而不知老之将至,此顺化之民也。今乃法令滋彰,动入死地,是使民常畏死。夫民畏死,则偷安其生。偷安其生者,未有不先兴奇变奸诈之心而矫其法也。奸诈生而祸乱作,则吾主司者得专执而杀戮之,欲其奸诈绝踪,而谁敢犯之者?

颍滨苏辙曰:政烦刑重,民无所措其手足,则常不畏死。虽以死惧之,无益也。民安于政,常乐生畏死,然后执其诡异乱群者而杀之,孰敢不服哉!

达真子曰:民之所畏者莫甚于死。然所动者以爱欲,所适者以情累,所以动之死地,是谓常不畏死也。以道言之,则常不畏死,奈何以死焉惧乎?言虽惧亦无如之何也。

陈象古曰:奇,邪也。今以其不畏死,故不敢任杀。

黄茂材曰:此有司之事,非老子可得而代其任。独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其他奇行之民固亦不少。

常有司杀者杀,而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矣。

御注曰: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必有为而为天下用,不易之道也。代司杀者杀,代大匠者斲,是上与下同德。倒道而言,迕道而说,人之所治也,安能治人?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为是故也。

颍滨苏辙曰:司杀者,天也。方世之治,而诡异乱群之人恣行于其间,则天之所弃也。天之所弃而吾杀之,则是天杀之而非我也。非天之所杀而吾杀之,是代司杀者杀也。代大匠斲,则伤其手;代司杀者杀,则及其身矣。

清源子刘骥曰:然司杀者,造化也。万物之自生自杀,有造物者主之,不假人手。若以人为代造化生杀,是犹代大匠斲也。代斲且不免伤,况代杀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