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集注

[南宋] 彭耜 著

治大国章第六十

治大国若烹小鲜。

御注曰: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藏大器而数徙之则多伤败。烹小鲜而数挠之则溃。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惑。是以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

颍滨苏辙曰:烹小鲜者不可挠,治大国者不可烦。烦则人劳,挠则鱼烂。

道真仁静先生曹道冲曰:宽猛相济,生熟得中。

黄茂材曰:道无大小,治大国、烹小鲜,同于一道。

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民。非其神不伤民,圣人亦不伤民。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碧虚子陈景元曰:《西升经》曰,所谓为道,自然助之。不善于祠,鬼自避之。此之谓也。人之不作衅,则妖祥何缘而兴?人守常德,则神变无因而伤民。河上公曰:夫两不相伤,人得治于阳,鬼得治于阴;人得全其性命,鬼得保其精神。故德交归焉。杜光庭曰:夫民为邦本,本固则邦宁。人为神主,主安则神享。圣人以道为治,既不伤于人。鬼神感圣人之功,亦不害于物。两者交悦,二德交归。

颍滨苏辙曰:圣人无为,使人各安其自然,外无所求,内无所畏,则物莫能侵,虽鬼无所用神矣。非其鬼之不神,亦有神而不伤人。非神之不伤人,圣人亦未尝伤人。故鬼无能为耳。人鬼之所以不相伤者,由上有圣人耳,故德交归之。

陆佃曰:神无乎不在,其在人,则圣而不可知者也。其在鬼,则灵而不可知者也。故鬼之所以不神者,非无神也,其神不伤而已。故曰: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叶梦得曰:《诗》颂文王之圣,至于《思齐》曰:神罔时怨。继之曰:神罔时恫。岂不以鬼无所怨于人,则亦无恫于人。降之嘉生而祸灾不至,其有伤之者乎?

晦庵朱熹曰:老子谓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若是王道修明,则此等不正之气都消铄了。

黄茂材曰:有道之世,人能养其神,不使其鬼胜,故曰其鬼不神。有干越之剑者,柙而藏之,不敢用也,宝之至也。圣人之不轻用其神,亦如其剑,虽曰神不伤人,是亦圣人能养其神使不伤人尔。故曰:两不相伤,德交归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