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虚极章第十六
致虚极,守静笃。
御注曰:莫贵乎虚,莫善乎静。虚静者,万物之本也。虚,故足以受群实,静,故足以应群动。极者,众会而有所至。笃者,力行而有所至。致虚而要其极,守静而至于笃。则万态虽杂,而吾心常彻;万变虽殊,而吾心常寂。此之谓天乐,非体道者不足以与此。
颍滨苏辙曰:致虚不极,则有未亡也。守静不笃,则动未亡也。丘山虽去,而彻尘未尽,未为极与笃也。盖致虚存虚犹未离有,守静存静犹陷于动,而况其他乎?不极不笃而责虚静之用,难矣。
道真仁静先生曹道冲曰:以虚为虚,未极于虚也。以静为静,未极于静也。虚静兼忘,是为笃极。
叶梦得曰:知虚之为虚而致之,未必能致于虚,犹有实以为之对也。知静之为静而守之,未必能守于静,犹有动以为之别也。故致虚必极,守静必笃。致虚极则无虚,是为真虚。守静笃则无静,是为真静。
黄茂材曰:虚静之境,要在纯熟。致虚不极,则不可得而虚。守静不笃,则不可得而静。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御注曰:方其并作而趣于动出之涂,吾观其动者之必静,出者之必复,而因以见天地之心。
碧虚子陈景元曰:非止于人,而万物之并作,未有不始于寂然而发于无形。及观其复也,尽返于杳冥而归于无朕,以全其真也。易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天地之心,谓寂然至无也。
颍滨苏辙曰:极虚笃静,以观万物之变,然后不为变之所乱,知凡作之未有不复者也。苟吾方且与万物皆作,则不足以知之矣。
临川王安石曰:复,本也。万物并作,吾能观其复,非致虚极守静笃者,不能与于此。
陈象古曰:物极则复,复者自静,故可以观。又曰:万物虽多,安能离吾之道哉?
黄茂材曰:人与万物同生一根,惟虚而静,则能观其复。复初也,物之根也。名为观物,实以自观。
程大昌曰:物之从枯而茁壮长者,是其作也。华实皆泯,津归于根,则其复也。老氏借浅以明赜也。虚者物莫之能昏,静者物莫之能诱,故其接物易以有见也。对奕之智,常不及旁观之明,而操舟失港,凡岸立之人,往往皆能指其曲折,故由动观动,或反与之俱,而据要观妙者,必其心不徇物,乃始能之也。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御注曰:芸芸者,动出之象。万物出乎震,相见乎离,则芸芸并作,英华发外;说乎兑,劳乎坎,则去华就实,归其性宅。
碧虚子陈景元曰:芸芸,茂盛貌。或作云云,动作貌。
颍滨苏辙曰:万物皆作于性,皆复于性,譬如华叶之生于根而归于根,涛澜之生于水而归于水耳。
陆佃曰:芸芸者,所谓幻化也。各归其根者,所谓空性也。幻化有灭而空性无坏。
道真仁静先生曹道冲曰:万物纷纭动作既极,必返于本,不假至人用意裁制。
清源子刘骥曰:圣人使人息其爱欲之念,归乎虚静之本,复其性命之源,譬如万物生于根而归于根也。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
颍滨苏辙曰:苟未能自复于性,虽止动息念以求静,非静也。故惟归根,然后为静。命者,性之妙也。性犹可言,至于命则不可言矣。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临川王安石曰:命者,自无始以来,未尝生未尝死者也。故物之归根曰静,静则复于命矣。
道真仁静先生曹道冲曰:复于元命,返于天真。
陈象古曰:本自清静,因物有迁也。
黄茂材曰:夫物芸芸,各归其根,穷理也。归根曰静,尽性也。静曰复命,至于命也。
复命曰常。
御注曰:复命则万变不能迁,无间无歇,与道为一,以挈天地,以袭气母。
碧虚子陈景元曰:能悟之者,则行住坐卧不离乎是。
颍滨苏辙曰:方其作也,虽天地山河之大,未有不变坏不常者。惟复于性而后湛然常存矣。
道真仁静先生曹道冲曰:夫物或兴或衰,或生或灭,皆为造化之所陶铸。惟道常然。昼不能明,夜不能晦。复性命之道,则知真常。
黄茂材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则可常存矣。知常明。
御注曰:明道之常,不为物迁,故足以鉴天地,照万物。
碧虚子陈景元曰:知犹悟也。曰明或作日明,言日益明达。
颍滨苏辙曰:不以复性为明,则皆世俗之智,虽自谓明而非明也。
不知常,妄作,凶。
御注曰:随物转徙,触涂自患,故凶。易曰:复则不妄。迷而不知复,兹妄也已。
碧虚子陈景元曰:不悟常道者,反以神变为妖、长生为诞,虚极静笃为空旷,归根复命为灭亡。不知强知,不识强识。易所谓不常其德,或承之羞。故曰:不知常,妄作,凶。
颍滨苏辙曰:不知复性,则缘物而动,无作而非凶。虽得于一时,而失之远矣。
黄茂材曰:常之为道,至微至妙,非夫明智玄通之士则不能达。秦汉以来,方士争言神仙之术,陷于祸败,如徐福、栾大之徒,皆妄作者也。老子:知其凶之必至。
知常,容。
御注曰:知常则不藏是非美恶,故无所不容。
颍滨苏辙曰:方迷于妄,则自是而非彼物皆吾敌,吾何以容之?苟知其皆妄,则虽仇雠犹将哀而怜之,夫何所不容哉?
陈象古曰:安于天理,不复争竞,何有而不能容乎?
清源子刘骥曰:知常则与天地合其德,如天地之无不覆载也。
黄茂材曰:真常之道,大无不包。知之者必有容宇宙之量。
容乃公。
御注曰:无容心焉,则不独亲其亲、子其子,何私之有?
颍滨苏辙曰:无所不容,则彼我之情尽,而尚谁私乎?
清源子刘骥曰:有容德乃大,如天地之无私覆载也,故曰公。
黄茂材曰:容有容宇宙之量,则无己、无人、无物皆冥于一。
公乃王。
碧虚子陈景元曰:既能包容,乃于己无私,则襟怀荡然平夷而至公矣。既公平无私,则德用周普,天下辐辏,无有不归往者矣。
王。
颍滨苏辙曰:无所不公,则天下将往而归之矣。
黄茂材曰:以此处上,帝王天子之德也;以此处下,玄圣素王之道也。
王乃天。
御注曰:在上而无所不覆者,天也。
碧虚子陈景元曰:人既归往,天将祐之。
颍滨苏辙曰:无所不怀,虽天何以加之。
临川王安石曰:王者,人道之极也。人道极则至于天道矣。
黄茂材曰:王者与天为徒也。
程大昌曰:王之能容也,无择而无弃,即天之不颇其覆者是也。
天乃道。
御注曰:天、地、人莫不由之者,道也。尽人则同乎天,体天则同乎道。
颍滨苏辙曰:天犹有形,至于道则极矣。
临川王安石曰:天与道合而为一。
黄茂材曰:天,法道者也。
道乃久,没身不殆。
御注曰:道者,万世无弊,庶物得之者昌,关百圣而不穷,蔽天地而不息。
刘泾曰:所谓自古固存。
黄茂材曰:道者,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故曰道乃久,得道则可久矣。而曰没身不殆,身又可没乎?曰:身者,有形之物,安得不没?身没而谓之久,何也?其死而不亡者乎?其形化而心不与之然者乎?
林东曰:天犹有形,至于道则悠久无穷,虽没吾之身而未尝危殆。有以见体道之君子,与道周旋,虽久而安也,其源出于致虚之极、守静之笃也。
道德真经集注卷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