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集注

[南宋] 彭耜 著

不尚贤章第三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御注曰:尚贤则多知,至于天下大骇,儒墨毕起。贵货则多欲,至于正昼为盗,日中穴阫。不尚贤,则民各定其性命之分,而无夸跂,故曰不争。不贵货,则民各安其性命之情,而无觊觎,故曰不为盗。人之有欲,决性命之情以争之,而攘夺诞谩,无所不至。伯夷见名之可欲,饿于首阳之上。盗跖见利之可欲,暴于东陵之下。其热焦火,其寒凝水,故其心则愦乱偾骄而不可系道。至于圣人者,不就利,不违害,不乐寿,不哀夭,不荣通,不丑穷,则敦为可欲,欲虑不萌,吾心湛然,有感斯应,止而无所碍,动而无所逐也,孰能乱之?孔子四十而不惑。孟子曰:我四十不动心。

碧虚子陈景元曰:夫人君之谦下雌静,不矜尚己之贤能,则民之从化如风靡草,柔逊是守,何有争乎?经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难得之货,为金玉珠犀也。言上化清静,民务耕织,藏金于山,捐珠于渊,不利货财,不近贵富,则民无贪盗之心矣。可欲者,谓外物惑情,令人生可尚爱欲之心也。而曰不见者,非远绝不见也,谓不以见为见而为无为也。若乃人君见外物而无可尚爱欲之心者,是不为色尘所染,则性源清静恬澹,而复其真一矣。

涑水司马光曰:贤之不可不尚,人皆知之。至其末流之弊,则争名而长乱,故老子矫之,欲人尚其实而不尚其名也。

颍滨苏辙曰:圣人未尝不用贤也,独不尚之尔;未尝弃难得之货也,独不贵之尔;未尝去可欲也,独不见之尔。夫是以贤者用而民不争,难得之货、可欲之事毕效于前,而盗贼祸乱不起。

临川王安石曰:尚贤则善也,不贵难得之货为盗,恶也。二者皆不欲,何也?盖善者,恶之对也,有善必有其恶,皆使善恶俱忘也。世之言欲者有二焉:有可欲之欲,有不可欲之欲。若孟子谓可欲之谓善,若目之于色、耳之于声、鼻之于臭,是不可欲之欲也。

叶梦得曰:民失其性,不夸于名,则溺于利。尚贤,名也。贵货,利也。孟子曰:养心莫善于寡欲。故举是二者以见吾不示之所欲得,则乌有乱其心者哉!

黄茂材曰:不见可欲,非闭其目而不之见也。物之交于吾前而动于吾心者甚多,将不之见,其可得乎?惟能见其无有可欲之处,然后不足以乱吾心。毛嫱丽姬,天下之美也,而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

御注曰:谷以虚故应,鉴以虚故照,管籥以虚故受,耳以虚故能听,目以虚故能视,鼻以虚故能嗅。有实其中,则有碍于此。圣人心虚则公听并观而无好恶之情,腹实则赡足平泰而无贪求之念。岂贤之可尚,货之足贵哉!志者,心之所之;骨者,体之所立。志强则或徇名而不息,或逐货而无厌,或伐其功,或矜其能,去道益远;骨弱则行流散徙,与物相刃相靡,胥沦溺而不返。圣人之志,每自下也,而人高之;每自后也,而人先之。知其雄,守其雌;知其荣,守其辱;是之谓弱其志。正以止之,万物莫能迁;固以执之,万变莫能倾。不坏之相,若广成子者,千二百岁而形未尝衰,是之谓强其骨。

清源子刘骥曰:虚其心者,物我兼忘也;实其腹者,精神内守也。物我兼忘,则欲虑不萌而志自弱矣;精神内守,则形体充实而骨自强矣。弱其志则贵乎无知,强其骨则贵乎无欲,故常使民无知无欲也。

黄茂材曰:老子之道,深戒乎强,今强其骨何也?戒乎强者,恶其与物争也;强其骨者,自强也。

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矣。

御注曰:辩者不敢骋其词,勇者不敢奋其忮,能者不敢矜其材,智者不敢施其察。作聪明、务机巧、滋法令以盖其众,圣人皆禁而止之,此所谓使夫知者不敢为也。圣人之治,岂弃人绝物而恝然自立于无事之地哉?为出于无为而已。

清源子刘骥曰:圣人之道,虚无自然,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故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其为出于不为,自然之妙用,无不治矣。此庄子所谓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无容私焉,而天下治。

道德真经集注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