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六十八章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仍无敌,执无兵。
行,上如字,下户刚切。○文定曰:造事曰主,应敌曰客。进者有意于争,退者无意于争。惟无意于争,则虽用兵,与不用均也,故难进而易退。虽在军旅之间,如无行阵之可行,无臂可攘,无敌可因,无兵可执,而亦安有用兵之咎哉?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则几丧吾宝。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几,平声。丧,去声,失也。抗,举也。○文定曰:既以慈为宝,故轻敌则轻战,轻战则杀人,是丧其所慈矣。两敌举兵相加,而吾出于不得已,则有哀愍杀伤之心。哀心见而天人助之,虽欲不胜,不可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