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集解卷之四
后学董思靖集解
治人事天莫若啬。
啬,音色,乃啬省精神而有敛藏贞固之意。学者久于其道,则心广气充,而有以达乎天德之全,所谓至诚为能尽己之性,而后能尽人之性,乃至与天地参矣。盖天人一理,了无间然。孟氏云存心养性,所以事天是也。
夫惟啬,是以早复;早复谓之重积德。
重,去声,再也。○文公曰:早复者,言能啬则不远而复。重积德者,言先已有所积,复养以啬,是又加积之也。如修养者早觉未损失而便啬之也。
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
惟德可以胜物,故已私尽克,则其分量不可穷极矣。
莫知其极,可以有国。
德量如此,则可以兼容天下矣。
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民之附德,犹子慕母。盖国之本在身,身有其道,则可长久。若以身为国,则母即雌一之根柢,而性命之常,虽生死不能变,故曰长久。
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柢,丁计切。○御注曰:与天地为常,故能长生;与日月参光,故能久视。○文定曰:以啬治人,则可以有国;以啬事天,则深根固柢。古之圣人保其性命之常,不以外耗内,则根深柢固而不可拔,虽长生久视可也。盖治人事天,虽有内外之异,而莫若啬则一也。○程伊川曰:修养之所以引年,国祚之所以祈天永命,常人之至于圣贤,皆工夫到这里,则有此应矣。
右五十九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
烹,普庚切,煮也。鲜,音仙,鱼也。谓不可挠也。
以道莅天下者,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民。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
莅,力至切,临也。所感之机,莫不由我,是以圣人无为,而人各安其自然,外无所求,内无所畏,则阴阳和而万物理,故鬼亦无所用其神。非其鬼之不神,其神不伤乎人;非神不伤人,以其圣人不伤于民,所以鬼神莫不感其德化。惟两者交悦,众德交归,乃为至德之治矣。列子之论圣治,至于物无疵疠,鬼无灵响,亦此意也。○文公曰:若是王道修明,则此等不正之气都消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