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怨章第七十九
和大怨,必有余怨。
疏:厥初生人,身心清静,而今躭染尘境,失道沦蛋者,情欲之所为也。则知与身为怨之大者,其唯情欲乎?和,调和也。此言百姓因于情欲而生矫伪,人君不能以我无为令其自化,方欲设教立法,制其奸诈,调而和之,故曰和大怨。必有余怨者,既设教立法,不能无迹,斯迹之弊,还与为怨,故云必有余怨。
安可以为善?
疏:设教立法,其迹生弊。既有余怨,则安可为善?则是缮性于俗学,以求复其初者尔。若能上化清静,无事无为,人有淳朴之风,迹无余怨之弊,方可为善矣。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疏:左契者,心也。心为砀藏,与前境契合,故谓之左契尔。圣人立教则有迹,有迹则是余怨。故执持此心,使令清静,下以化人,则无情欲,不烦诛责,自契无为矣。
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疏:司,主也。彻,通也。言有德之君,主司心契,则人将自化。无德之主,不能虚心而忘己,唯欲作法以通人。作法则弊生,故为无德尔。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疏:唯天道平施,而与善不欺。故司契清静者,天福其善,则吉无不利。立法残伤者,天降以殃,则孽不可追。岂韭皇天无亲,唯德是辅者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