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

[唐] 李隆基 著

唐玄宗御制道德真经疏卷之十

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民常不畏死,柰何以死惧之?

疏:言人不能守道清静,而放纵情欲,动之死地,积习生常,曾无畏者。人君当以清静为化而教导之,柰何更以刑法诛杀恐惧之乎?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疏:此明人君化以无为,人皆少欲,各全其生,常畏于死。而独有为于奇诈不善之行者,适令吾势得执而杀之,亦孰敢即杀?所以不杀,为自有天纲司杀之乜。故下文云。

常有司杀者杀。

疏:司,主乜。天监孔明,无所不察。奇诈之人,不得其死,是有天之司杀者杀之矣。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应斲。

疏:言不善之人,司杀自杀,人君甩势,得执杀而便杀之,是代司杀者杀人,不香天理,犹如拙夫代大应斲木矣。

夫代大应斲,希有不伤其手矣。

疏:大应斲木,动合方圆,拙夫代之,必矣。绳缠恶得不损其材而伤其手乎?天纲不失,神理昭明。人君任刑,代彼司杀,恶得不害于人而丧其天和乎?柰何以死惧之?斯之谓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