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典

[明] 徐溥等 撰 · [明] 李东阳等 重修

社学

事例。

洪武八年,诏有司立社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十六年,诏民间立社学,有司不得干预。其经断有过之人,不许为师。二十年,令民间子弟读御制大诰。后令为师者率其徒能诵大诰者赴京,礼部较其所诵多寡,次第给赏。复命兼读律令。正统元年,令各处社学,提学官及司、府、州县官严督勤课,不许废弛。其有俊秀向学者,许补儒学生员。成化元年,令民间子弟愿入社学者听,其贫乏不愿者勿强。明会典卷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