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判
都察院经历,兵马指挥,
国子监司业,京县知县,
各府通判,都司经历,
断事司断事,安抚司同知,
各长官司长官,宣抚司佥事,
招讨司副招讨,留守司经历,
左、右春坊左、右中允,中都、国子监司业,
王府审理正,各百户所百户,仪卫司仪卫正,
从六品。每员月支米八石,岁该九十六石。
大理寺副,光禄司丞,
翰林修撰,光禄司各署正,
应天府推官,布政司经历,
理问所理问,盐运司判官,
各州同知,盐课司同提举,
安抚司副使,各长官司副长官,
左、右春坊,左、右司直郎,左、右赞善,各千户所镇抚,
正七品。每员月支米七石五斗,岁该九十石。
太常司博士,太常司典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