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明会典卷十九
户部四诸司职掌:
凡各州县田土,必须开豁各户若干,及条段四至。系官田者,照依官田则例起科;系民田者,照依民田则例征敛,务要编入黄册,以凭征收税粮。如有出卖,其买者听令增收,卖者即当过割,不许洒派诡寄,犯者律有常宪。其民间开垦荒田,从其自首,首实三年后,官为收科。仍仰所在官司,每岁开报本部,以凭稽考。
凡公、侯禄米,各有等第,皆于浙西、苏、松等府官田内拨赐,其佃户仍于有司当差。
凡民间有犯法律该籍没其家者,田土合拘收入官,本部书填勘合,类行各布政司、府、州、县,将犯人户下田土、房屋召人佃赁,照依没官则例收科。仍将佃户姓名及田地顷亩、房屋间数,同该科税粮、赁钱数目,开报合干上司,转达本部知数。
十二布政司并直隶府州田土,总计八百四十九万六千五百二十三顷零。
浙江布政司田土,计五十一万七千五十一顷五十一亩。
湖广布政司田土,计二百二十万二千一百七十五顷七十五亩。
河南布政司田土,计一百四十四万九千四百六十九顷八十二亩零。
江西布政司田土,计四十三万一千一百八十六顷一亩。
北平布政司田土,计五十八万二千四百九十九顷五十一亩。
陜西布政司田土,计三十一万五千二百五十一顷七十五亩。
广西布政司田土,计一十万二千四百三顷九十亩。
山东布政司田土,计七十二万四千三十五顷六十二亩。
山西布政司田土,计四十一万八千六百四十二顷四十八亩零。
广东布政司田土,计二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顷五十六亩。
四川布政司田土,计一十一万二千三十二顷五十六亩。
福建布政司田土,计一十四万六千二百五十九顷六十九亩。
云南布政司田土。
直隶苏州府田土,计九万八千五百六顷七十一亩。
宁国府田土,计七万七千五百一十六顷一十一亩。
徐州田土,计二万八千三百四十一顷五十四亩。滁州田土,计三千一百五十顷四十五亩。
池州府田土,计二万二千八百四十四顷四十五亩。
扬州府田土,计四万二千七百六十七顷三十四亩。
庐州府田土,计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三顷九十九亩。
安庆府田土,计二万一千二十九顷三十七亩。松江府田土,计五万一千三百二十二顷九十亩。凤阳府田土,计四十一万七千四百九十三顷九十亩。
应天府田土,计七万二千七百一顷二十五亩。广德州田土,计三万四十七顷八十四亩。
淮安府田土,计一十九万三千三百三十顷二十五亩。
徽州府田土,计三万五千三百四十九顷七十七亩零。
常州府田土,计七万九千七百三十一顷八十八亩。
镇江府田土,计三万八千四百五十二顷七十亩。太平府田土,计三万六千二百一十一顷七十九亩。
和州田土,计四千二百五十二顷二十八亩。
弘治十五年,
十三布政司并直隶府州实在田土,总计四百二十二万八千五十八顷九十二亩零。
官田共五十九万八千四百五十六顷九十二亩零;民田共三百六十二万九千六百一顷九十七亩零。浙江布政司
官田,五万四千七百八十一顷九十三亩九分六厘;
民田,四十一万七千五百六十顷七十七亩八分一厘。湖广布政司
官田,一十八万五千八百九十六顷二十三亩六分;民田,五万二百三十二顷二十三亩二厘。河南布政司
官田,三千八百四顷四十六亩;
民田,四十一万二千二百九十五顷二十二亩四分七厘。江西布政司
官田二万六千八百七十顷四十二亩九分六厘;民田,三十七万五千四百八十二顷三亩七分一厘。陜西布政司
官田六千八百六十二顷九十五亩二分四毫;
民田,二十五万三千七百九十九顷八十六亩六分。广西布政司
官田二千八百四十一顷五十四亩四分七毫;
民田,一十万五千六顷四十七亩三分二厘七毫。山东布政司
官田二千八百九十二顷九十亩三分三厘九毫。民田,五十四万三十六顷四十七亩二分九厘九毫。山西布政司
官田一万一千九百五十七顷九十一亩五分七厘;民田,三十七万八千八百五十一顷四十二亩三分六厘。广东布政司
官田一万七千九百六十一顷九十六亩二分三厘。
民田,五万四千三百六十二顷四十九亩九分三厘。四川布政司
官田二千一百三十四顷一十二亩,三分五厘六丝;民田,一十万五千七百三十五顷五十亩,三分三毫。福建布政司
官田一万一千二百九十顷八十五亩,一厘八丝;民田,一十二万三千八百七十五顷三十二亩,七分八厘。云南布政司
官田,二百五顷五十六亩,四分三厘;
民田,三千四百二十五顷七十八亩,五分七厘。贵州布政司
田地自来原无丈量顷亩,每岁该纳粮差,俱于土官名下总行认纳,如洪武年间例。直隶苏州府
官田九万七千七百八十六顷三十五亩,三分六厘三毫;
民田,五万七千四百六十三顷六十二亩,四分六厘三毫。宁国府
官田,九千七百七十一顷八十八亩,六厘二毫;
民田,五万九百一十一顷九亩一毫。徐州
官田,二百三顷三十五亩,二分二厘一毫;
民田,二万九千八百八顷八十七亩,六分四厘。滁州
官田二百四十顷六十五亩,九分七毫。
民田二千六百七十二顷一十七亩,九分二毫。池州府
官田一千八百二十三顷五十七亩,四分九厘三毫。民田七千九十六顷五亩,六分五厘八毫。扬州府
官田七千九百三十四顷五十七亩,二分二厘。
民田,五万四千三百六十二顷四十九亩,九分三厘。庐州府
官田五百六十八顷七十六亩,一分七厘七毫一丝。
民田二万四千八百六十一顷六十九亩,八分一厘。安庆府
官田四百九十七顷六十二亩,三分三厘。
民田,二万一千三百九十三顷三亩,八分四厘。松江府
官田三万九千八百五十六顷三十三亩,五分二厘九毫。
民田七千三百顷二十八亩,三分五厘七毫。凤阳府
官田一千五百八十五顷五十六亩。
民田,五万九千六百七十七顷一十亩,七分六厘七毫。
应天府
官田一万九千九百六十四顷三十九亩,四分四厘。民田五万九顷六十八亩,七分四厘五毫一丝。广德州
官田一千三十九顷三十六亩六毫。
民田一万四千三百六十四顷九十三亩八分。淮安府
官田五千三十九顷八十六亩,三分二厘六毫九丝。民田九万六千三十三顷八十七亩九厘五毫六丝。徽州府
官田八百二十一顷五十七亩,四分六厘八毫。
民田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五顷九十四亩,六分三厘。常州府
官田九千四十一顷五十五亩六分八厘四毫。
民田五万二千七百三十六顷一十九亩,八分八厘。镇江府
官田一万三百五十六顷八十六亩,二分五厘五毫。
民田二万二千三百六十五顷四十八亩,九分三厘。太平府
官田四千四百五十五顷六十三亩,四分二厘三毫。
民田一万一千七百八十八顷一十九亩,七分九厘。和州
官田六千四十八顷一十三亩,二分七厘九毫。
民田五千八百四十三顷五十六亩,二分六厘七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