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典

[明] 徐溥等 撰 · [明] 李东阳等 重修

道会司

道会各一员。

四川阜民司、福建银屏山银场:

大使各一员,副使各一员。陜西司竹局:大使二员。各按察司正官:按察使各一员,

副使各二员,佥事、首领官:

经历各一员,知事各一员。照磨所

照磨各一员,检校各一员。司狱司司狱各一员。各盐运使司正官:

运使各一员,同知各一员,

副使各一员,判官、首领官:

经历各一员,知事各一员。各盐课提举司正官:

提举各一员,同提举各一员,副提举、首领官:吏目各一员。

各煎盐提举司正官:

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首领官:典史一员。

各盐运司提举司所属:盐课司仓库,大使、副使。行太仆寺正官:卿一员,少卿一员,寺丞、首领官:主簿一员。苑马寺正官:卿一员,少卿二员,寺丞、首领官:主簿一员。各牧监:

监正一员,监副一员,

录事一员,围长一员。

中都留守司并各都指挥使司经历司

经历各一员,都事各一员。

中都留守司并各都指挥使司、断事司

断事各一员,副断事各一员,吏目各一员。各卫经历司

经历各一员,知事各一员。各守御千户所:吏目各一员。

各宫观提点灵官、副灵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