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典

[明] 徐溥等 撰 · [明] 李东阳等 重修

太医院

正官:

院使一员,院判一员。首领官:吏目一员。属官:御医四员。所属衙门:惠民药局,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生药库,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上林苑监正官:

左、右监正二员,

左、右监副二员,左、右监丞二员。首领官:典簿一员。属官:

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

典署各一员,署丞各一员,录事各二员。

左、右、中、前、后五军都督府经历司,

经历各一员,都事各一员。

五军都府断事官正官:

断事官一员,左、右断事官二员。首领官:提控案牍二员,司务二员。司狱司:司狱一员。

属官:左、右、中、前、后五司

稽仁各一员,

稽义各一员,

稽礼各一员,

稽智各一员,稽信各一员。

中、东、西、南、北城五兵马指挥司正官:

指挥各一员,副指挥各四员。首领官:吏目各一员。各卫经历司:

经历司各一员,知事各一员,

仓大使、副使各一员。京卫武学

教授一员,训导六员。

留守中等卫各门千户所吏目各一员。牧马千户所吏目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