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器局
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广积抽分竹木局,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通积抽分竹木局,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织染所、杂造局,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卢沟桥、通州、白河三处抽分竹木局,
大使各一员,副使各一员。
正统九年,卢沟桥添设副使二员。
大通关提举司
提举一员,副提举二员,典史一员。龙江提举司,
提举一员,副提举二员,典史一员。
龙江抽分竹木局
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大胜港抽分竹木局,
大使一员,副使二员。
都察院正官:左、右都御史二员,
左、右副都御史二员,
左、右佥都御史四员。
后因巡抚地方添设,不拘员数。首领官:
经历一员,都事一员。照磨所,
照磨一员,检校一员。
属官:浙江等十二道监察御史六十员,
后增为浙江、江西、湖广、陜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十员。浙江道十员,江西道十员,湖广道八员,陜西道八员,广东道七员,山东道十员,福建道七员,河南道十员,山西道八员,四川道七员,广西道七员,云南道十一员,贵州道七员。司务四员,后止设二员。司狱司:司狱六员。通政使司正官:
通政使一员,左、右通政二员,左、右参议二员。首领官:
经历一员,知事一员,中书舍人二十员。明会典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