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典

[明] 徐溥等 撰 · [明] 李东阳等 重修

宗人令

左右宗正,左右宗人。首领官:经历一员。吏部,正官

尚书一员,左右侍郎各一员。

属官,选部、司封、司勋、考功四部,

后为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清吏司。

郎中各一员,员外郎各一员,后设主事各一员。

文选司,洪武二十一年添设主事一员。考功司,正统十一年添设主事一员。

首领官:选部等四部,主事各一员。

初选部等部各有印信,又有主事印。洪武二十九年,改部为司,郎中、员外郎、主事连衔佥书,革去主事印,司务四员,后止设二员。户部,正官

尚书一员,左右侍郎各一员。

永乐后添设提督仓场侍郎一员,或尚书。

属官,浙江等十二部,

后为浙江、江西、湖广、陜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清吏司。

郎中各一员,员外郎各一员,后设主事各一员。

浙江司,正统二年添设主事一员,十四年又添一员,本年又添一员。

江西司,正统五年,添设主事一员,七年,又添设一员,八年,添设郎中一员,十四年,又添设主事一员。

湖广司正统二年,添设主事一员,十四年,又添一员。成化六年,又添一员。陜西司正统三年,添设主事二员,十四年,又添一员。

广东司正统元年,添设主事一员,四年,又添一员,十四年,又添一员。

山东司正统二年,添设主事一员,七年,又添一员,九年,又添一员,十四年,又添一员。弘治十三年,又添设郎中一员。

福建司正统六年,添设主事一员,十年,又添一员,十四年,又添一员,后又添一员,后革一员。

河南司正统元年,添设郎中一员。二年,添设主事二员,十四年,又添一员。山西司宣德元年,添设主事一员,四年,又添一员。七年,添设郎中一员。正统元年,又添一员。二年,又添主事一员,十四年,又添一员。

四川司宣德七年,添设员外郎一员。正统元年,添设主事一员,二年,又添一员;七年,添设郎中一员,十四年,又添主事一员。

广西司正统十四年,添设主事一员,成化元年,又添一员,三年,又添一员。贵州司正统二年,添设主事一员,十四年,又添一员。成化元年,又添一员。云南司宣德七年,添设员外郎一员,九年,添设主事一员。正统二年,添一员,八年,又添一员!九年,又添二员。景泰元年,添设郎中一员。

首领官:浙江等十二部主事各二员,

后改革,与郎中、员外郎连衔佥书。照磨所

照磨一员,检校一员,司务四员。后止设二员。所属衙门:宝钞提举司,

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典史一员。抄纸局,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印钞局,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广盈库,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宝钞广惠库,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广积库,

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典使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