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宝郎
本名符玺郎,延载元年五月十一日,改为符宝郎。神龙元年正月二十二日,复改为符玺郎。开元元年十一月十日敕:传国八玺既改为宝,其符玺郎宜改为符宝郎矣。旧制,天子八宝:一曰神宝,所以承百王,镇万国。二曰受命宝,所以修封禅,礼神祗。三曰皇帝行宝,答疏于王公则用之。六曰天子行宝,答四夷书则用之。七曰天子之宝,慰抚蛮夷则用之。八曰天子信宝,发番国兵用之。贞观十六年,太宗刻受命玄玺,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天宝五载六月十一日敕:玉玺既改为宝,其玺书可从之。至十载正月后,改传国宝为承天宝。
典仪,
皇朝置二人,隶门下省。初用人皆轻,至贞观末,李义府为之,是后常用士人焉。
唐会要卷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