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记
永𡽪四年四月,敕道士、女冠、僧、尼等,不得为人疗病及卜相。
文明元年二月十一日,金阙亭置一女冠观,并度内人。奉天宫置一道士观,芳桂、万全等各为僧寺,各以旧官为名。
其年九月,册玄元皇帝妻为先天太后,尊像于老君庙所。
先天二年五月十四日,敕王公以下,不得辄奏请将庄宅置寺观。
开元九年十二月,天台山道士司马承祯上言:今五岳神祇山林之神,非正真之神也。五岳皆有洞府,有上清真人降任其职,山川风雨,阴阳气序,是所理焉。冠冕章服,佐从神仙,皆有名数。请别立斋祠之所。上奇其说,因敕五岳各置真君祠一所。
二十二年十月十三日诏:道家三元,诚有科戒,朕尝精意久矣,而初未蒙福。今月十五日是下元斋日,禁都城内屠宰。自今已后,及天下诸州,每年正月、七月、十月,凡三元日,起十三日至十五日,并宜禁断屠宰。
二十四年五月十三日敕:每年春季,镇金龙王殿功德事毕,合献投山水龙璧。出日,宜差散官给驿送,合投州县,便取当处送出,准式投告。
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敕:诸州玄元皇帝庙,自今已后,每年二月降生日,宜准都福唐观例,一设斋。
二十六年六月一日敕:每州各以郭下定形胜观寺,改以开元为额。至天宝元年四月八日,开元观主李昭宗奏:本观先是清都观,敕改为开元观,属玄元降符,陛下加号。往年改额,题开元文字,今日崇便,合兼天宝之名。其额望请改为大唐开元天宝之观。敕依其天下诸州开元观,并加天宝字。
二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敕祠部奏诸州县行道散斋,观寺准式,以同、华等八十一州郭下僧尼、道士、女冠等,国忌日各就龙兴寺观行道散斋,复请改就开元观寺。敕旨:京兆、河南府宜依旧观寺为定,唯千秋节及三元行道设斋,宜就开元观寺,余依。至正元五年八月十三日,处州刺史齐黄奏:当州不在行香之数,伏乞同衢、婺等州行香。敕旨依其天下诸上州未有行香处,并宜准此,仍为恒式。
二十九年九月七日敕:诸道真容,近令每州于开元观安置。其当州及京兆、河南、太原等诸府有观处,亦各令本州府写貌,分送安置。至天宝三载三月,两京及天下诸郡于开元观、开元寺,以金铜铸玄宗等身天尊及佛各一躯。
天宝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敕文追赠庄子南华真人,所著书为南华真经,文子、列子庚桑子宜令中书门下更讨论奏闻。至其年三月十九日,宰臣李林甫等奏曰:庄子既号南华真人,文子请号通玄真人,列子号冲虚真人,庚桑子号洞虚真人。其庄子、文子、列子、庚桑子并望随号称。从之。
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上亲祀玄元皇帝庙,追尊玄元皇帝父周上御史大夫,敬为先天太上皇,母益寿氏号先天太后。
其年十二月二十日,太子宾客贺知章请为道士还乡,舍会稽宅为千秋观。至七年八月十五日,敕两京及诸郡所有千秋观寺,宜改天长名。
四载十月二十三日,诏:其坟籍中有载玄元皇帝及南华真人旧号者,并宜改正。其余编录音义等书,宜以道德经在诸经之首,南华等经不宜编子书。
五载二月十三日,太清宫使门下侍郎陈希烈奏:大圣祖玄元皇帝以二月十五日降生,既是吉辰,请四月八日佛生日,唯令休假一日。从之。
七载五月十三日,后汉张天师册赠太师,梁贞白先生陶弘景册赠太保。
八载闰五月五日,制:文宣王与圣祖同时,俱为教首,虽考言比德,理在难名,而问礼序经,迹亲授受,思广在三之义,用崇德一之尊。宜于太清太微宫圣祖前,更立文宣王道像,与四真列侍左右。其年八月二十日,司封奏:道士籍每一载一度,永为恒式。至德二载十一月二十七日,敕道士、女冠宜依前属司封。
贞元七年四月,吉州刺史阎上言,请为道士,从之,赐名遗荣。
元和二年二月,诏僧尼、道士同隶左右街功德使。自是祠部司封不复关委。其年三月诏:男丁女工,耕织之本,雕墙峻宇,耗蠹之源。天下百姓,或冒为僧道士,苟避徭役,有司宜备为科制,修例闻奏。
大中五年五月,河中节度使郑先奏:永乐县道士侯道华上升。诏改所居道净院为升仙院,仍赐绢五百疋,以饰廊房。
八年八月,敕改望仙台为文思院。始会昌中,武宗好神仙之事,于大明宫筑台,号曰望仙。及上即位,杀赵归真以惩其弊。是年复命葺之。右补阙陈嘏抗论,立罢修营,遂改为文思院。
十一年九月,上命中使赍诏,就罗浮山迎道士轩辕集。左拾遗王缙、右拾遗薛延杰上疏极谏。上谓宰相崔慎由曰:为朕言于谏臣,虽少翁、栾大复生,不能相惑。但闻轩辕生高士,欲与之一言尔。至十二年正月,至京师,上召入禁中,谓曰:长生可致乎?对曰:彻声色,去滋味,哀乐如一,德施周洽,自然与天地合德,何必别求长生耶?上深嘉美之。
唐会要卷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