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

[宋] 王溥 撰

僧尼所隶

延载元年五月十一日,敕:天下僧尼隶祠部,不须属司宾。

开元二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中书门下奏:臣等商量,缘老子至流沙阐化,而佛法本西方兴教,使同客礼,割属鸿胪。自尔已久,因循积久。圣心以玄元本系,移就宗正,诚如天旨,非愚虑所及。伏望过元日后,承春令便宣。其道僧等既缘改革,亦望此时同处分。从之。至二十五年七月七日,制:道士、女冠宜隶宗正寺,僧尼令祠部检校。至天宝二年三月十三日,制:僧尼隶祠部,道士宜令司封检校,不须隶宗正寺。

元和二年二月,诏僧、尼、道士同隶左街右街功德使,自是祠部司封不复闻奏。会昌五年七月,中书门下奏:奉宣僧尼不隶祠部,合系属各有寺观,自宜住持。如闻远就山林,别为兰若,兼亦聚众,公然来往,妄说生缘,辄在俗家居止,即宜一切禁断。

天宝五载二月二十五日,京兆尹萧炅奏:私度僧尼等,自今已后有犯,请委臣府司,男夫并一房家口移隶碛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