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

[宋] 王溥 撰

太史局

久视元年五月十九日,敕太史局为浑天监,不隶秘书省。天后召尚献辅拜太史令,固辞曰:臣久从放诞,不能屈事官长。遂改为浑天监;至七月六日,又改为浑仪监。长安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献辅卒,浑仪监依旧为太史局,隶秘书省,缘进所置官员并废。

景龙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改为太史监,罢隶秘书省。景云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又改为太史局,隶秘书省;八月十日,又改为太史监;十一月二十一日,又改为太史局; 二年闰九月十日,又改为浑仪监。

开元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又改为太史监;

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改为太史局,隶秘书省。至天宝元年十月三日,改为太史监,罢隶秘书省。至乾元元年三月十九日,太史监改为司天台,仍置五官正五人。司天台内别置一院,名之曰通玄院,应有道术人并征辟到京,皆于通玄院安置。司天台总置官六十员:大监一名,正三品;少监二人,正四品上;丞三人,正六品上;主簿三人,正七品上;主事三人,正八品下五官正,各一人,正五品上。副正,各一人,正六品上五官灵台郎,各一人,正七品下五官保章正,各一人,从七品上五官挈壶正,各一人,正八品上五官监候,各一人,正八品下五官司历,各一人,从八品上五官司辰,各三人,正九品上。观生、历生,七百二十六人。其台,宜于永宁坊张守圭宅置。制曰:建邦设都,必稽玄象,分曹列局,皆应物宜。灵台二星,主观察云物,天文正位在太微西南,今兴庆宫,上帝廷也。考符所合,以致灵台。宜令所司量事修理。旧置在秘书省南,至宝应元年六月九日,司天少监瞿昙𬤥奏:司天丞请减三员,监候减二员,司辰减七员,五陵司五员。敕旨依。至天宝十一年三月十四日,敕:太史监官除朔望朝外,非别有公事,一切不须入朝,及充保识,仍不在点检之限。

大足元年九月十九日,敕:在史局历生、天文观生等,取当局子弟充。如不足,任于诸色人内简择。

开元二十三年九月八日敕:太史局历生,每番留两人当上,余并七月一日上,至十月三十日下。

乾元元年十月一日,权知司天监韩颖奏:司天台五官正,既职配五方,上稽五纬。臣请每至正冬朔望朝会及诸大礼,并奏本方事,各依本方正色,其冠上加一星珠,仍永为恒式。从之。

大历二年正月二十七日敕:艰难已来,畴人子弟流散,司天监官员多阙。其天下诸州官人百姓,有解天文玄象者,各委本道长吏具名闻奏,送赴上都。

开成五年十二月敕:司天台占候灾祥,理宜秘密。如闻近日监司官吏及所由等,多与朝官并杂色人交游,既乖慎守,须明制约。自今已后,监司官吏并不得更与朝官及诸色人等交通往来,仍委御史台访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