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

[宋] 王溥 撰

彗孛

武德九年二月十三日,有星孛于胃、昴之间。二十八日,又有星孛于卷舌。

贞观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有星孛于虚、危,历玄枵,凡十一日乃灭。太宗问虞世南曰:是何妖也?对曰:齐景公时有彗见,晏婴对曰:穿池畏不深,起台榭畏不高,行刑畏不重,是以彗为公诫耳。景公惧而修德,十六日而星灭。臣闻政德不修,虽麟凤数见,终无补也。苟政教无阙,虽有灾变,何损于时?伏愿陛下勿以功高古人而自矜大,勿以太平而自骄惰,慎终如始,彗何足忧。太宗曰:吾十有八举义兵,二十四定天下,二十九即帝位,三代以来,拨乱之主,莫臻于此。颇有自矜之意,以轻天下之士,此吾之罪也。上天见变,良有是乎?秦始皇平六国,隋炀富有四海,既骄且逸,一朝而败,吾亦何得自骄也?言念于此,不觉惕惧。魏征进曰:自古帝王未有无灾变者,但能修德,灾变自销。温彦博进曰:宋公一言星三徙,陛下见变而惧,灾其销乎!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有星孛于毕昴。十五年六月十九日,有星孛于太微,犯郎位。七月甲戌灭。总章元年四月,有彗见于五车之上,避正殿,减膳,令内外五品已上各上封事,极言得失。许敬宗上言:星虽孛而光芒小,此非国𤯝,不足上劳圣虑,请御正殿,复常膳。不从。敬宗又进曰:星孛于东北,王师问罪,此高丽将灭之征。上曰:我为万国之主,岂得推过于小藩哉!二十一日星灭。

上元二年十月十三日,彗见于角、亢之南,长五尺。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彗见于东井,指北河积薪,长三尺余,渐向东北,光芒益长半天,扫中台,指文昌宫,经五十八日乃灭。

永隆二年九月一日,万年县女子刘静凝乘白马,著白衣,男子从者八九人,入太史局,升令厅床座,问比见有何灾异?太史令姚玄辨执之以闻。是夜,彗见天市中,长五尺,渐小,向东行,出天市,至河鼓左旗,十七日灭。永淳二年三月十八日,彗见于五车之北,凡二十五日灭。文明元年七月二十二日,西北方有彗长丈余,经四十二日灭。

光宅元年九月二十九日,有星如半月,见西方。

景龙元年十月十八日,彗见于西方,四十二日灭。二年七月七日,孛见于胃、昴之间。

三年八月八日,有孛于紫微宫。

太极元年七月四日,有彗入太微宫。

延和元年六月,彗自轩辕入太微,至大角灭。

开元十八年六月十一日,彗见于五车,三十日孛见于毕昴。二十六年三月八日,有星孛于紫微垣,历北斗魁,十余日,皆阴云不见。

乾元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彗见于东方,在娄角间,色白,长四尺,疾行向东北,历昴、毕、觜、参、井、鬼、柳、轩辕宿,至太微西右执法星西七尺许灭,凡经五十余日。

上元元年闰四月二十一日,妖星见于西方,长数丈,至五月灭。

大历元年十二月十七日,彗见于匏瓜,侵宦者星,长尺余,色赤,二旬灭。 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彗出于五车,长五丈余,六月二十八日灭。

元和十二年正月戊子,彗见于毕南,指西南,凡三十日,南近参旗灭。

长庆元年正月二十一日,有孛于东南方,二十九日又有孛于辰上。

太和二年七月甲辰,彗出右摄提南二尺。

八年九月辛亥夜,彗起太微,近郎位西北五尺乃灭;庚申,彗复出艮方张三尺,芒耀甚伟。

开成二年二月丙午夜,彗出东方,长七尺,在危西指。辛酉,彗复出,长丈余,直西行,稍南指,在虚一度半;壬戌夜,渐长二丈余,广三尺,在女九度。三月乙丑夜,彗长丈,岐分两尾,其一指氐,其一掩房,至戊申,渐长八丈,西北行,在张十四度。

三年三月十九日,有彗于辰上,长二丈余;二十日,又见于辰上,长三丈五尺;二十一日,又见于辰,长三丈余,西指轸东南星;二十二日,又见于辰,长三丈五尺余,西指轸、魁。

四年正月三十日,有彗见于室南,历壁、奎、娄、胃等宿;至闰月二十三日,又见于卷舌北,凡三十有三日。后二十四日、二十五日阴,二十六日晴,已灭。

会昌元年十一月六日,有彗见于西南室宿之分,凡五十六日灭。

大中十一年九月乙未,彗出于房,长三尺。

光启二年五月,有孛于箕、尾,历北斗摄提。

天祐二年四月甲辰夜,彗起北河,贯文昌,长三丈,在西北方。诏特放京畿诸司禁囚,常赦不原外罪,每递减一等,限三月内疏理。其年五月乙酉夜,西北彗星长六十余尺,自轩辕大角及天市西垣,光芒甚伟,其长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