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
[宋] 王溥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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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记
圣历元年十月,凤阁侍郎王方庆奏言:准令,期丧大功未葬,并不得参朝贺,仍终丧不预宴会。比来朝官不依礼法,身有哀惨,陪列朝贺,手舞足蹈,公违宪章,名教既亏,实玷皇化。请申明式,更令禁断。诏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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