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百官朝谒班序
中书门下供奉官、若入阁,即各随左右省。其御史大夫、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通事舍人,若横行参贺辞见,御史台留守、副元帅、都统、节度使、观察使、都团练、都防御使,并大都督、大都护持节兼者,即入班在正官之次。余官兼者,各从本官班序。诸使司下无本官,准授内供奉里行者,即入班亦在正官之次。有本官兼者,各从本官班序。如本官不是常参官,并宪官是摄者,惟御史班中辞见。殿中省宫监、少监、尚衣、尚舍、尚辇奉御,分左右随扇立,若入阁亦如之。
一品班。 三太三公、太子三太、嗣郡王,散官开府仪同三司、国公等同班。
二品班。 尚书左右仆射,太子三少,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散官特进光禄大夫,爵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并上柱国同。
三品班。 六司尚书,太子宾客,九寺卿,国子祭酒,三监,京兆等七府尹,詹事,亲王傅,中都督,上都护、下都护,都督上州刺史,五大都督府长史,上都督府都护,散官金紫光禄大夫,爵开国侯,勋上护军、下护军。
四品班。 尚书左右丞,六司侍郎,太常少卿,宗正少卿,左右庶子,秘书少监,余七寺少卿,国子司业,少府将作少监,京兆、河南、太原少尹,少詹事,左右谕德,家令、率更令、仆、亲王长史、司马、凤翔等少尹、中州刺史、下州刺史、大都督护司马,散官正议大夫、通议大夫、大中大夫、中大夫,爵开国伯,勋官上轻车都尉。
五品班 尚书诸司郎中、国子博士、都水司使者、万年等六令、太常、宗正、秘书丞、著作郎、殿中丞、尚食、尚药、尚舍、尚辇奉御、大理正、中允、左右赞善、中书舍人、洗马、亲王咨议,散官中散大夫、朝请大夫、朝散大夫,爵开国子、开国男,勋官上骑都尉。
武班供奉,宣政殿前立位。 从北,千牛连行立,次千牛中郎将,次千牛将军一人,次过状中郎将一人,次接状中郎将二人,次押柱中郎将一人,次又押柱中将一人,次排阶中郎将一人,次又押散手仗中郎将一人。以上在横街北。次南,金吾左右大将军,
入阁升殿, 夹阶座左右。从南,千牛将军一人,次千牛郎将一人,次千牛将军一人,次千牛连行立柱外。过状中郎将一人,接状中郎将一人,次押柱中将一人,排阶中郎一人,阶下押散手仗中郎将一人,金吾将军分左右立。
应当本日入阁人,各依前件立。其不入阁人,各依本职事立。非当上人,遇合入日,并从本官品第班序。其入阁升殿,除千牛卫将军、中郎将外,余并以左右中郎将充。其诸卫及率府中郎将,不得升殿。
一品班, 诸郡王、散官骠骑大将军、爵国公。
二品班, 散官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爵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勋官上柱国、柱国。
三品班, 左右卫、左右金吾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将军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大将军、诸卫将军,散官冠军大将军、云麾将军、爵开国侯、勋官上护军、护军。
四品班, 左右千牛卫、左右监门卫中郎将、亲勋翊卫中郎将、太子左右卫、太子左右卫司率、清道内率监门副率、太子亲勋翊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中府折冲都尉,散官、忠武将军、壮武将军、宣威将军、明威将军,爵:开国伯,勋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
五品班 亲勋翊卫郎将军、太子亲勋翊卫郎将,亲王典军、亲王府副典军、下府折冲都尉、上府果毅都尉,散官、定远将军、宁远将军、游骑将军、游击将军,爵:开国子、开国男,勋官:上骑都尉、骑都尉。
尚书省官。 据周礼,先叙六官,准六典,尚书为百官之本,今每班请以尚书省官为首。
东宫官、王府官、外官。 东宫官既为宫臣,请在上台官之次,左府官又次之。三太、三少、宾客、右庶子、王傅,既为师傅、宾相,不同官属,请仍旧。
太常、宗正丞, 并随寺望,合在秘书丞上。
尚书奉御、尚药奉御, 本局既隶殿中省,合在殿中丞之下。
诸王府官 行列合以王长幼为序。
检校、教官、兼官及摄、试、知、判等官, 并在同类正官之次。其有行守检校兼试摄判等官职事者,即依正官班叙。除留守、副元帅、都统、节度观察使、都团练、都防御使并大都督、大都护持节兼外,余应带武职事,位在西班,仍各以本官品第为班序。
含元殿前龙马道下叙班, 旧典此意,惟合于通乾、观象门南叙班。自李若水任通事舍人,奏更于龙尾道下叙班,既非典故,今请停
文武官行立班序。 通乾、观象门外序班,武次文。至宣政门,文由东门而入,武由西门而入,至阁门亦如之。其退朝,即并从宣政西门出。
文官充翰林学士、皇太子侍读、诸王侍读,武官充禁军职事,准旧例并不朝参。其翰林学士大朝会日,准兴元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敕,朝服班序,宜准诸司官知制诰例。在集贤、史馆等诸职事者,并请朝参讫,各归所务。辞见宴集,班列先后, 请依天宝三载七月二十八日礼部详定所奏敕。公式令诸文武官朝参行立,二王后位在诸侯王上,余各依职事官品为序。职事同者以齿。致仕官各居本色之上。若职事与散官勋官合班列,文散官在当阶职事者之下,武散官次之,勋官又次之。官同者,异姓为后。若以爵为班,爵同者亦准此。其男以上任文武官者,从文武班。若亲王、嗣王任卑者职事,仍依本品。郡王班三品以下职事者,在同阶品上。自外无文武官者,嗣王在太子太保下,郡王次之,国公在正一品下,郡公在从三品下,县公在正四品下,侯在从四品下,伯在正五品下,子在从五品上,男在从五品下。即前官被召见及赴朝参,致仕者在本品见任上,以理解者在同品下。其在本司参集者,各依职事。诸散官三品以上在京者,正冬朝会依百官例。自余朝集及别使,临时听仪。制令 诸在京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朔望日朝。其文武官五品以上及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常参。武官五品以上,仍每月五日、十一日、二十一日、二十五日参。三品以上,九日、十九日、二十九日又参。当上日不在此例。其长上折冲果毅,若文武散官五品以上直诸司及长上者,各准职事参。其弘文馆、崇文馆及国子监学生,每季参。若雨露失容及泥潦,并停。诸文武九品以上应朔望朝参者,十月一日以后二月二十日前,并服袴褶。五品以上著珂伞。周丧未练,大功未葬,非供奉及宿卫官,皆听不趋
常参。文武官准令每日参。自艰难以来,人马劣弱,遂许分日。望许依前分日参。待戎事稍平,加其俸禄,即依常式。其武官准令五品以上,每月六参,三品以上,更加三参,顷并停废。今请准令却复旧仪。其朔望朝参,及弘文馆、崇文馆、国子监学生每季参等,请续商量闻奏。以前御史中丞窦参等奏:伏奉今年四月三日敕,宜付所司与御史台以近日体例,参议礼文,务从简正,详定讫闻奏者。臣等准敕详定如前。敕旨:二品武班,宜以左右金吾等下六卫上将军,依次为班首。其检校官兼及摄试知判等,本官二品以上者,位望崇重,礼异群僚,宜依本班朝会。余依。十三年十月,徐泗节度使张建封入朝觐,诏参令入大夫班,亦优礼也。二十年十月,御史中丞武元衡奏:准贞元二年班序敕,使下三院御史,有本官是常参官兼者,即入本官班。如内供奉里行,即入御史班。缘使下御史,近例并不在内供奉班内,请自今以后,诸使下御史内供奉者,入阁日,并依宣政殿前班位,次员外郎之后,在正台监察御史之上,便为常式。从之。二十一年五月,御史台奏:准贞元二年九月班序敕,已有定制。其横行位次,请一切依本班先后。如遇雨泥,廊下立班,即依旧位。又常参官辞见班序,缘各御史多带兼官,高下不等。今请兼大夫者在诸司四品之上,丞、郎及供奉官五品之下,兼中丞者在诸司五品之上,供奉官五品之下;兼侍御史者在诸司六品之上,供奉官六品之下;兼殿中、监察者在诸司七品之上,及供奉官本品之下。如本官带常参官摄御史者,依本官班序,仍旧例准入辞见。如本官不是常参官摄御史者,不在此例。又诸文武官朝参行立,各依职事官品为序者,缘有检校官高,职事官卑,及嗣王、郡王任职事官,高卑不等。今请应检校仆射、尚书以上,及嗣王、郡王任职事官者,一切在职事本品之上。又准紫宸门外班,除供奉官,其余一切宣政殿前班序,登阶后任依旧位。如违,请准乾元元年三月敕,夺一月俸。依奏。
元和元年四月,御史中丞武元衡奏:贞元二年,御史中丞窦参奏,凡诸使兼宪官职,除元帅、都统、节度使、观察、都团练、防御等使,余并列在本官之位。请自今以后,常参官、御史大夫、中丞等,准检校省官例,立在本品同类官之上。从之。
会昌二年十月,中丞李回奏:准元和元年四月敕,常参官兼御史大夫、中丞,立在本品同类官之上。自后尚书诸司侍郎兼宪官,与左右丞不当并置。至于序立,式有所疑。臣伏请依前遵守,永为定制。依奏。尚书左丞孙简奏:伏以班位等差,本系品秩,近者官兼台省,立位稍迁,颇紊彝制,理亦未通。今据台司重举元和元年所奏,敕常参官兼大夫、中丞者,准检校官立在左右丞之上者,承前列曹侍郎兼大夫者至少,惟京兆尹往往带此官。其京兆之从三品,至今班位只在本品同类官从三品卿监之上,在太常宗中正卿三品之下。其尚书左丞是正四品上,户部侍郎是正四品下,今户部侍郎兼大夫,只合在本品同类官正四品下诸曹侍郎之上,不合在正四品丞郎之上,与京兆尹在正二品卿监之下无异。又据尚书右丞是正四品下,吏部侍郎是正四品上,今吏部侍郎班位在右丞之下,盖以右丞官居省辖,职在纠绳,吏部侍郎品秩虽高,犹居在下。推此言之,则左丞品秩既高,又处纲辖之地,户部侍郎虽兼大夫,岂骤居其上?今据散官,自将侍郎上至开府、特进,每品从上下,名级各异,则从上下又不得谓之同品。今取于理切近者,用以比方。今京兆、河南司录及诸州录事参军,皆操纪律,纠正诸曹,与尚书省左右丞纲纪六典略同。设使诸曹掾因其功劳,朝廷就加台省官,立位岂得使在司录及录事参军之上?施于州县,尚谓非宜,况在朝廷,实为倒置。且尚书左丞自置此官,职业至重,按六典得弹射八座,主省内禁令及宗庙祠祭之事,御史纠劾不当,得弹奏之,岂可不究是非,轻为措置?今台司所奏,但言往例,曾不揣摩。事若循理,虽无往例,亦合遵行;事若非宜,虽有往例,便合改正。今据元和元年台司所奏,敕户部侍郎兼大夫班位,合在兵部侍郎之上,在左右丞、吏部侍郎之下。今若因循往例,不即改正,遣户部侍郎兼大夫位在左右丞之上,则京兆尹兼御史大夫班位合在太常、宗正卿之上,不唯有紊典章,实恐重违元敕。谨具贞元二年以后敕旨如前,伏乞重赐参详,庶合事理。敕旨:缘御史台与台省各执所见,因此须为定制,其宜令两省官详议闻奏。
三年二月,库部郎中、知制诰崔平奏:兼御史大夫、中丞一班位,奉敕宜令两省官详议闻奏者。伏以御史大夫、中丞,掌邦国宪法,朝廷纪纲,兼此官者,皆以所领务重,特为宠奖。近来诸司侍郎兼大夫者,并在左右丞之上,相承不改,待之已久。况今使下监察御史里行,朝谢之时,列在左司郎中之上,以此参比,足可辨明。况奉去年十月敕,御史大夫进为正三品,寺丞进为正四品下,郎官望等里行。盖往时酌从宜之文,定可久之法,合崇宪联,式叶朝仪。请准前例,诸司侍郎兼御史大夫、中丞者,在尚书左丞之上。敕:宜依崔平等所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