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典

[唐] 张九龄 撰 · [唐] 李林甫 注

钦定四库全书

唐六典卷三十

唐张九龄等撰三府督护州县官吏、

京兆、河南、太原三府官吏,

大都督府中都督下都督官吏,

上州、中州、下州官吏,

京县、畿县、天下诸县官吏,

大都护上都护府官吏,

镇戍岳渎关津官吏。

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各一人,从二品。

尹一人,从三品;少尹二人,从四品下;

司录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

录事四人,从九品上;府、史各三人。功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府六人,史十二人。

仓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府八人,史十六人。

户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府十一人,史二十二人,

帐史一人。

兵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府九人,史十八人。

法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府九人,史十八人。

士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府七人,史十四人。

参军事六人,正八品下;

执刀十五人,

典狱十八人,

问事十二人,

白直二十四人。

经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

医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医学生二十人。大都督府:都督一人,从二品;

长史一人,从三品;

可马二人,从四品下。

录事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

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史四人。

功曹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府四人;史六人。

仓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府四人;史八人。

户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府五人;史十人;帐史一人。兵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府四人;史八人。

法曹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府四人;史八人。

士曹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府四人;史八人。

参军事五人,正八品下;

执刀十五人,

典狱十六人,

问事十人,

白直二十二人。

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仓督二人;史四人。

经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医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助教一人;学生十五人。

中都督府都督一人,正三品。

别驾一人,正四品下;长史一人,正五品上;

司马一人,正五品下。

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

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史四人。

功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府三人;史六人。

仓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府三人;史六人。

户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府四人;史七人;帐史一人。兵曹参军事二人,从七品上;府四人;史八人。

法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府四人;史八人。

士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府三人;史六人。

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上;

执刀十五人。

典狱十四人,

问事八人。

白直二十人。

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仓督二人,史四人。

经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下;学生十五人。

下都督府:都督一人,从三品。

别驾一人,从四品下。

长史一人,从五品上。

司马一人,从五品下。

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史三人。

功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府二人;史二人。

仓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府三人;史六人。

户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府四人;史七人。长史一人。兵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府三人;史六人。

法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府三人;史六人。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下。

执刀十五人。

典狱十二人。

问事六人。

白直十六人。

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二人。仓督二人;史三人。

经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

医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十二人。

上州:刺史一人,从三品。别驾一人,从四品下。

长史一人,从五品上。

司马一人,从五品下。

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史二人。

司功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佐三人;史六人。

司仓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佐三人;史六人。

司户参军事二人,从七品下;佐三人;史七人。帐史一人。司兵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佐三人;史六人。

司法参军事二人,从七品下;佐四人;史八人。

司士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佐三人;史六人。

参军事四人。

执刀十五人。

典狱十四人。

问事八人。

白直二十人。

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佐一人;史一人。仓督二人;史四人。

经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下。助教一人,学生十五人。中州刺史一人,正四品上。

别驾一人,正五品下。

长史一人,正六品上。

司马一人,正六品下。

录事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上。

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史二人。

司功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下;佐二人;史四人。

司仓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下;佐二人;史四人。

司户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下;佐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司兵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下;佐三人;史四人。

司法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下;佐三人;史六人。参军事三人,正九品下。

执刀十人。

典狱十二人,

问事六人,

白直十六人,

市令一人;丞一人;佐二人;史二人;帅二人,仓督二人,史三人。

经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助教一人,学生十二人。下州: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别驾一人,从五品上。

司马一人,从六品上。

录事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上。

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史二人。

司曹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下。佐二人;史四人。司户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下。佐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

司法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上。佐二人;史四人。参军事二人,从九品下。

执刀十人。

典狱八人。

问事四人。

白直十六人。

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帅二人。仓督一人,史二人。经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下。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学生一十人。

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人,劝课农桑,教谕五教。每岁一巡属县,观风俗,问百姓,录囚徒,恤鳏寡,阅丁口,务知百姓之疾苦。内有笃学异能闻于乡闾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悌,悖礼乱常,不率法令者,𫄙而绳之。其吏在官公廉正已,清直守节者,必察之;其贪秽謟谀,求名徇私者,亦谨而察之。皆附于考课,以为褒贬。若善恶殊尤者,随即奏闻。若狱讼之枉疑,甲兵之征遣,兴造之便宜,符瑞之尤异,亦以上闻。其常则申于尚书省而已。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闻于乡闾者,亦随实申奏,表其门闾。若精诚感通,则加优赏。其孝悌力田者,考使集日,具以名闻。其所部有须改更,得以便宜从事。若亲王典州及边州都督、刺史不可离州局者,应巡属县,皆委上佐行焉。尹、少尹、别驾、长史、司马掌贰府州之事,以纪纲众务,通判列曹。岁终则更入奏计。

司录、录事参军掌付事勾稽,省署抄目,𫄙正非违,监守符印。若列曹事有异同,得以闻奏。

功曹、司功参军掌官吏考课、假使、选举、祭祀、祯祥、道佛、学校、表疏、书启、医药、陈设之事。凡差使,先差州官,不充,取县官,率一半已上。不充,取前资官。其上佐录事参军、县令,不得充使出境。凡州、县及镇仓督,县博士、助教,中岳渎祝史,并州选,各四周而代。凡贡举人,有博识高才、强学待问,无失俊选者,为秀才;通二经已上者,为明经;明闲时务,精熟一经者,为进士;通达律令者,为明法。其人正直清修,名行孝义,旌表门闾,堪理时务,亦随宾贡,为孝弟力田。凡贡人,上州岁贡三人,中州二人,下州一人。若有茂才异等,亦不抑以常数。凡贡人行乡饮酒之礼,牲用少牢。若州县春秋二社及释奠之礼,亦皆以少牢。凡诸州每年任土所出药物可用者,随时收采,以给人之疾患。

仓曹、司仓参军掌公廨度量、庖厨仓库、租赋征收、田园市肆之事。每岁据青苖征税,亩别二升,以为义仓,以备凶年。将为赈贷,先申尚书待报,然后分给。又,岁丰则出钱加时价而籴之,不熟则出粟减时价而粜之,谓之常平仓。常与正义仓帐具本利申尚书省。户曹、司户参军掌户籍计帐、道路、逆旅、田畴、六畜、过所、蠲符之事,而剖断人之诉竞。凡男女婚姻之合,必辨其族姓,以举其违。凡井田利害之宜,必止其争讼,以从其顺。凡官人不得于部内请射田地及造碾硙,与人争利。兵曹、司兵参军掌武官选举、兵甲器仗、门户管钥、烽候传驿之事。每岁贡武举人,有智勇谋略、强力悍材者,举而送之,试长垛、马枪、翘关、擎重,以为等第之上下,为之升黜。从文举行乡饮酒之礼,然后申送。法曹、司法参军掌律令格式,鞫狱定刑,督捕盗贼,𫄙逖奸非之事,以究其情伪,而制其文法。赦从重而罚从轻,使人知所避,而迁善远罪。士曹、司士参军掌津梁、舟车、舍宅、百工众艺之事。启塞必从其时,役使不夺其力,通山泽之利,以赡贫人。致瑰异之货,以备国用。是以官无禁利,人无稽市。

参军事掌出使检校及导引之事。

市令、丞掌市廛交易,禁斥非违之事。

经学博士以五经教授诸生。

医学博士以百药救疗平人有疾者。下至执刀、白直、典狱、佐使,各有其职;州、县之任备焉。

万年、长安、河南、洛阳、奉先、太原、晋阳

令一人,正五品上;

丞二人,从七品上;

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从九品下。佐二人,史二人。尉六人,从八品下。

司功佐三人,史六人。

司仓,佐四人,史八人。

司户,佐五人,史十人。

司兵,佐三人,史六人。

司法,佐五人,史十人。

司士,佐四人,史八人。

典狱十四人,

问事八人。

白直十八人。

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

京兆、河南、太原诸县令各一人,正六品上;

丞一人,正八品下;

主簿一人,正九品上。

尉二人,正九品下。

录事二人,史三人。

司功,佐三人,史五人。

司仓,佐四人,史七人。

司户:佐四人,史七人,帐史一人。司法:佐四人,史八人;

司士:佐四人,史八人;典狱十人,

问事四人,

白直一人。

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帅二人;

经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

诸州上县:令一人,从六品上;

丞一人,从八品下;

主簿一人,正九品下;

尉二人,从九品下;

录事二人,史三人;

司户佐四人,史七人;

司法佐四人,史八人;

典狱十人;

问事四人;

白直十人;

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帅二人;仓督二人;

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

诸州中县:令一人,正七品上;

丞一人,正九品上;

主簿一人,从九品上;

尉一人,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史二人;

司法佐三人,史五人;

司法佐三人,史六人;

典狱八人,

问事四人;

白直八人;

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帅二人;仓督一人,

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五人。

诸州中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上;

丞一人,正九品上;

主簿一人,从九品上;

尉一人,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

司户佐二人,史四人,帐史一人;

司法佐二人,史四人;

典狱六人,

问事四人,

白直八人;

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帅一人;

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人。

诸州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下。

丞一人,正九品下。

主簿一人,从九品上。

尉一人,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

司户佐二人,史四人,帐史一人;

司法佐二人,史四人;

典狱六人,

问事四人;

白直八人;

市令一人,史一人,帅二人。

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人。

京畿及天下诸县令之职,皆掌导扬风化,抚字黎氓;敦四人之业,崇五土之祠;养鳏寡,恤孤穷,审察冤屈,躬亲狱讼,务知百姓之疾苦。所管之户,量其资产,类其强弱,定为九等。其户皆三年一定,以入籍帐。若五、九,三疾及中丁多少,贫、富、强、弱,虫、霜、旱、涝,年收耗实,过貌形状,及差科簿,皆亲自注定,务均齐焉。若应收受之田,皆起十月,里正勘造簿历;十一月,县令亲自给授,十二月内毕至。于课役之先后,诉讼之曲直,必尽其情理。每岁季冬之月,行乡饮酒之礼,六十已上坐堂上,五十已下立侍于堂下,使人知尊卑长幼之节。若籍帐、传驿、仓库、盗贼、河隄、道路,虽有专当官,皆县令兼综焉。县丞为之贰。主簿掌付事句稽,省署抄目,𫄙正非违,监印,给纸笔杂用之事。

录事掌受事发辰,检句稽失。

县尉亲理庶务,分判众曹,割断追征,收率课调。

博士专以经术教授诸生。二分之月,释奠于先圣先师。大都护府大都护一人,从二品;

副大都护一人,从三品;

副都护二人,正四品上。

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

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

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史二人。

功曹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府二人,史二人。

仓曹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府二人,史二人。

户曹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府三人,史三人,帐史一人。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府三人,史四人。

法曹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府三人,史四人。

参军事三人,正八品下。

上都护府都护一人,正三品。

副都护二人,从四品上。

长史一人,正五品上。

司马一人,正五品下。

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

录事二人,史三人。

功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府二人,史二人。

仓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府二人,史二人。

户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府三人,史三人,帐史一人。兵曹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府三人,史四人,

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上。

都护副都护之职,掌抚慰诸蕃,辑宁外寇,觇候奸谲,征讨携离。长史、司马贰焉。诸曹如州府之职。

上镇将一人,正六品下。

镇副一人,正七品下。

录事一人,史一人。

仓曹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下。佐一人,史二人。兵曹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下,佐二人,史二人。

仓督一人,史二人。

中镇将一人,正七品上。

镇副一人,从七品上。

录事一人。

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九品下;佐三人,史四人。

仓督一人,史二人。

下镇:将一人,正七品下。

镇副一人,从七品下。

录事一人。

兵曹参军事一人,从九品下;佐一人,史二人。

仓督一人,史一人。

上戍:主一人,正八品下。

戍副一人,从八品下。佐一人,史二人。

中戍:主一人,从八品下;史二人。

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史一人。

镇将、镇副掌镇捍防守,总判镇事。

录事掌受事句稽。

仓曹掌仪式、仓库、饮膳、医药,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监印,给纸笔,市易、公廨之事。

兵曹掌防人名帐、戎器,管钥差点,及土木兴造之事。戍主、戍副掌与诸镇略同。

五岳、四渎,令各一人,正九品上。

庙令掌祭祀及判祠事。

祝史掌陈设读祝,行署文案。

斋郎执俎豆及洒扫之事。

上关令一人,从八品下。

丞二人,从九品上。

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六人,津吏八人。

中关令一人,正九品下。

丞一人,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四人,津吏六人。

下关令一人,从九品下。

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津吏四人。

关令掌禁末游,伺奸慝。凡行人车马出入往来,必据过所以勘之。

丞掌付事勾稽,监印省署抄目,通判关事。

录事掌受事发辰,勾检稽失。

典事掌巡刬铺及杂当。

津吏掌桥船之事,无津则不置。

唐六典载古者制度,备因革,成一王书,可为后世标准。比缘兵火,所在阙文。棫承乏永嘉,得本于州学教授张公,同以白诸太守徽学新安程公,一见肃然曰:周公之典,所谓设官分职,以为民极,盖具体矣。其阶品有制,其尊卑有序,其名官有义。公等能广其传,则

朝廷于焉若稽,缙绅于焉矩仪,士子于焉讲究,一举三得,不其伟欤!因命张公校其讹阙,而棫募工镂板,几年有成。乃丐藏诸学,以传久远,资其直以养士类云。

唐六典卷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