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六典

[唐] 张九龄 撰 · [唐] 李林甫 注

钦定四库全书

唐六典卷二十一

唐张九龄等撰国子监

国子监

祭酒一人,

司业二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录事一人,

府七人,

史十三人。

亭长六人。

掌固八人。

国子博士二人。

助教二人。

学生三百人。

典学四人。

庙干二人。

掌固四人。

太学博士三人。

助教三人。

学生五百人。

典学四人。

掌固六人。

四门博士三人。

助教三人。

学生五百人。

俊士八百人。

典学四人。

掌固六人。

国子直讲四人。

大成十人。

律学博士一人。

助教一人。

学生五十人。

典学二人。

书学博士二人。

学生三十人。

典学二人。

筭学博士二人。

学生三十人。

典学二人。

国子监祭酒一人,从三品。

司业二人,从四品下;

国子祭酒、司业之职,掌邦国儒学训导之政令。有六学焉:一曰国子,二曰太学,三曰四门,四曰律学,五曰书学,六曰筭学。凡春、秋二分之月上丁,释奠于先圣孔宣父,以先师颜回配,七十二弟子及先儒二十二贤从祀焉。祭以太牢,乐用登歌、轩县、六佾之舞。若与大祭祀相遇,则改用中丁。祭酒为初献,司业为亚献,博士为终献。若皇太子释奠,则赞相礼仪,祭酒为之亚献。皇帝视学,皇太子齿胄,则执经讲义焉。凡释奠之日,则集诸生执经论议,奏请京文武七品以上清官并与观焉。凡教授之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榖梁传各为一经;孝经、论语、老子,学者兼习之。每岁终,考其学官训导功业之多少,而为之殿最。

丞一人,从六品下;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

录事一人,从九品下。

丞掌判监事。凡六学生每岁有业成上于监者,以其业与司业、祭酒试之。明经、帖经、口试策经义。进士帖一中经,试杂文策时务徵事;其明法、明书、筭,亦各试所习业。登第者,白祭酒,上于尚书礼部。

主簿掌印,勾检监事。凡六学生有不率师教者,则举而免之。其频三年下第,九年在学,及律生六年无成者,亦如之。

录事掌受事发辰。

国子博士二人,正五品上;

助教二人,从六品上。

国子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已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已上曾孙之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之业。习周礼、仪礼、礼记、毛诗、春秋左氏传,每经各六十人,余经亦兼习之。习孝经、论语限一年业成,尚书、春秋公羊、榖梁各一年半,周易、毛诗、周礼、仪礼各二年,礼记、左氏春秋各三年。其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壶、修一案,号为束修之礼。其习经有暇者,命习隶书并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每旬前一日,则试其所习业。每岁,其生有能通两经已上求出仕者,则上于监;堪秀才、进士者,亦如之。

助教掌佐博士分经以教授焉。

典学掌抄录课业。

庙干掌洒扫学庙。

太学博士三人,正六品上;

助教三人,从七品上;太学博士掌教文武官五品已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之为生者。五分其经以为之业,每经各百人。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如国子博士之法。

助教已下并掌同国子。

四门博士三人,正七品上;助教三人,从八品上。

四门博士掌教文武官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之为生者,若庶人子为俊士生者。分经同太学。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同国子博士之法。

助教已下,掌同国子。

直讲四人。直讲掌佐博士、助教之职,专以经术讲授而已。

大成十人。

大成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吏部,试登第者,加一阶放选;其不第,则习业如初。每三年一试,若九年无成,则免大成,从常调。

律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

助教一人,从九品上。

律学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之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之。其束  之礼,督课、试举,如三馆博士之法。

助教掌佐博士之职,如三馆助教之法。

书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书学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之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余字书亦兼习之。石经三体书限三年业成,说文二年,字林一年。其束  之礼,督课试举,如三馆博士之法。

筭学博士二人,从九品下。

筭学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之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之业。习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十有五人;习缀术、缉古十有五人。其记遗、三等数亦兼习之。孙子、五曹,共限一年业成;九章、海岛,共三年;张丘建、夏侯阳,各一年;周髀、五经筭,共一年;缀术,四年;缉古,一年。其束修之礼,督课试举,如三馆博士之法。

唐六典卷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