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架熊罴案拚

近代竽笙十九簧,盖后人象竽倍声,因以名之。然竽笙异器而同和,故周官竽与笙均掌之以笙师焉。既谓之竽矣,安得又谓之笙乎?古人之制必不然矣。世人或谓大笙谓之簧,是不知笙中有簧,而簧非笙也。
昔王子晋之笙,其制象凤翼,亦名参差竹,盖尝于缑山月下吹之矣。唐大和中,有尉迟章尤妙于此。宣宗已降,有范汉恭焉,其子师保在陜州,亦曲尽父艺。咸通以后,有柳存质、杨敬元,并称妙手矣。
圣朝大乐所传之笙,并十七簧,旧外设二管,不定置,谓之义管,每变均易调,则更用之。世俗之乐,非先王之制也。
汉武帝内传:“西王母命侍女董双成吹云和之笙,盖其首象云也,与云和琴、云和筝类矣。
唐乐图所传十七管之笙,通黄钟二均声,清乐用之。
唐乐图所传十二管之笙,䜩乐用之。
后周郑译献新乐,十二月各一笙,每笙十二管,宣帝令与斛斯征议,征駮之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然一笙十六管,总一百九十二管,既无相生之理,又无还宫之义,深恐郑声乱乐,未合于古,窃谓不可。帝纳之,停译所献焉。其制今亡矣。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