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礼

[宋] 朱熹 撰

居丧杂仪

檀弓曰:始死,充充如有穷。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练而慨然,祥而廓然。颜丁善居丧。始死,皇皇如有求而弗得。及殡,望望焉如有从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杂记: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丧服四制曰:「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礼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曲礼曰:「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丧复常,读乐章。」檀弓曰:「大功废业。」或曰:大功诵可也。

杂记:「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

丧大记:「父母之丧,非丧事不言。」「既葬,与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国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檀弓:「高子皋执亲之丧,未尝见齿,

杂记:「疏衰之丧,既葬,人请见之则见,不请见人。小功,请见人可也。」又凡丧,小功以上,非虞祔练祥,无沐浴。曲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疡则浴。」丧服四制:「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杖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凡此皆古礼,今之贤孝君子,必有能尽之者。自余相时量力而行之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