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服
厥明,
五服之人各服其服入就位,然后朝哭相吊如仪。其服之制,一曰斩衰三年。
二曰齐衰三年。
杖期,
不杖期。
五月。
三月。三曰大功九月。
四曰小功五月。
五曰缌麻三月。
凡为殇服,以次降一等。
凡男为人后,女适人者,为其私亲,皆降一等。私亲之为之也亦然。
成服之日,主人及兄弟始食粥,
凡重丧未除而遭轻丧,则制其而哭之。月朔设位,服其服而哭之。既毕,返重服。其除之也,亦服轻服。若除重丧而轻服未除,则服轻服以终。其余日朝夕哭奠、上食朝奠。
食时上食,夕奠。
哭无时。
朔日则于朝奠设馔,
有新物则荐之,吊奠赙。凡吊,皆素服,奠用香、茶、烛、酒、果,
赙用钱帛,
具刺通名。
入哭奠讫,乃吊而退。闻丧奔丧,始闻亲丧,哭,
易服,
遂行。
道中哀至则哭。
望其州境,其县境,其城,其家皆哭。
入门诣柩前再拜,再变服,就位哭。
后四日成服,
若未得行,则为位不奠。
变服
在道至家,皆如上仪。
若既葬,则先之墓哭拜。
齐衰以下闻丧为位而哭。
若奔丧,则至家成服。
若不奔丧,则四日成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