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
家礼卷二
宋朱子撰冠礼:
冠
男子年十五至二十皆可冠。
必父母无期以上丧,始可行之。
前期三日,主人告于祠堂。
戒宾。
前一日宿宾,
陈设。
厥明,宿兴,陈冠服。
主人以下序立。
宾至,主人迎入升堂,
宾揖将冠者,就席,为加冠巾。冠者适房,服深衣纳履出。
再加帽子,服皂衫革带,系鞋。
三加幞头、公服、革带、纳靴,执笏。若襕衫纳靴,
乃醮。宾字冠者,
出就次,
主人以冠者见于祠堂。
冠者见于尊长。
乃礼宾。
冠者遂出,见于乡先生及父之执友。
笄女子许嫁笄,
母为主,
前期三日戒宾,一日宿宾。
陈设。
厥明,陈服。
序立。
宾至,主妇迎入升堂。
宾为将笄者加冠笄,适房服背子。
乃醮。乃字
乃礼宾,皆如冠仪。家礼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