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礼

[宋] 朱熹 撰

钦定四库全书

家礼卷二

宋朱子撰冠礼:

男子年十五至二十皆可冠。

必父母无期以上丧,始可行之。

前期三日,主人告于祠堂。

戒宾。

前一日宿宾,

陈设。

厥明,宿兴,陈冠服。

主人以下序立。

宾至,主人迎入升堂,

宾揖将冠者,就席,为加冠巾。冠者适房,服深衣纳履出。

再加帽子,服皂衫革带,系鞋。

三加幞头、公服、革带、纳靴,执笏。若襕衫纳靴,

乃醮。宾字冠者,

出就次,

主人以冠者见于祠堂。

冠者见于尊长。

乃礼宾。

冠者遂出,见于乡先生及父之执友。

笄女子许嫁笄,

母为主,

前期三日戒宾,一日宿宾。

陈设。

厥明,陈服。

序立。

宾至,主妇迎入升堂。

宾为将笄者加冠笄,适房服背子。

乃醮。乃字

乃礼宾,皆如冠仪。家礼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