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编第十三册
河南
第十六叶
注一 宁陵县志言:“赵皮寨之地,高河数尺,宁陵西北视寨则山阜也。古者为下必因川泽,今阙高陂,势必倍劳。糜国家亿万之资,役水土不习之众,兴岁月难计之功,劳民伤财,莫此为甚。”
第四十五叶
注二 往岁科银输于通省,祥符惟招商代买,而不知扰。万历中,变而摊派于邑民,又不尽给价,百姓一应斯役,立致破产。
第四十六叶
注三 宁陵县志言草梢之弊曰:“方其檄郡邑也,曰银若于买草稍若干,共重若干,虽民间交易,不是过矣。计其终,则视价五倍,犹不能谢谴怒焉。夫五权以十六两为觔,而今加十之五矣。交纳以到日为限,而贫狡之徒待贿始收,不则迟以日月,使之乾折,又低昂其手,所费反倍于贿矣。”
第六十三叶
注四 弘道,罗山知县。
第六十七叶
注五 内江人,彰德府推官。
注六 李尽记:桥在县西一平山之吕谷,绝崖为之,西通潞安,为山右径道,宋征河东,尝积粮草于此。
第六十八叶
注七 黄华山有齐乐平仓基。
第七十八叶
注八 军伍之制,每军十名,领之以小旗。五小旗、一总旗,两总旗、一百户、十百户、一千户、五千户所为一卫。全卫则军五千名,小旗五百名,总旗一百名,共五千六百名为一卫。
第八十四叶
注九 天子行从中从官夹。
注十 见献帝纪,隋亦有此宫,文帝独孤后居此。
注十一 见马后传。
注十二 当移在唐前。
第八十七叶
注十三 自旦及夕方毕,故名。按董卓传:“卓为何进召,将兵入朝,何太后使谏议大夫种绍宣诏止之,卓还军夕阳亭。”是夕阳亭汉已有之,非始于贾充也。
第九十七叶
注十四 邓新水势平缓,陂堰易修,内淅泉流既清,筑潴不施,其利益加于邓。
注十五 钥卢陂在州东南五十里,内有东西中三渠,引刁河水,又接柳渠等诸水入陂。三郎堰在州北五十里,原接严陵河,下灌毛家陂,并上阳、中阳、下阳等四陂。
注十六 州东北三十里。
注十七 二十里。
注十八 二十五里。
第九十八叶
注十九 西平西南六十里。
注二十西 平南二十。
注二十一 西平东南二十里。
注二十二 上蔡西南二十里。
注二十三 遂平西七十里。
注二十四 舞阳南七十里。
注二十五 泌阳东北一百二十。
注二十六 泌阳东北九十。
注二十七 泌阳东北九十里。
注二十八 遂平西南五十里。
注二十九 上蔡西南府西北六十。
注三十 确山北四十五。
注三十一 府西二十。
注三十二 府西十二。
注三十三 府西南十三里。
注三十四 府西十二。
注三十五 府西三十。
第九十九叶
注三十六 府西北十二。
注三十七 府南三里。
注三十八 府西南十五。
注三十九 府北郭外,疑是双石羊桥在府西南十里。
注四十 方良桥,东南十八里。
注四十一 确山南四十。
注四十二 府西南九十。
注四十三 在崔山东南三十五里,出横山。
注四十四 府东南七十。
注四十五 真阳东北五十。
注四十六 真阳东六十。
注四十七 息县东一百六十。
注四十八 息县东一百五十。
注四十九 息县东北一百四十。
注五十 马常河桥,在府北二十五。
注五十一 府北。
注五十二 府东北六十。
注五十三 荆河桥,府东五里。
注五十四 府北郭外。
第一百叶
注五十五 府东六十。
注五十六 颍州南一百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