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郡国利病书

[清] 顾炎武 撰

原编第十一册

淮徐

第五叶

注一 侍郎丁士美纪:“高家堰在城西南四十里,其最关水利害者,曰大涧口堰,迤西当淮、泗二水合流之冲,二水东流,与黄河会入于海。比岁河流衡决,则淮、泗泛溢,势必由涧口建瓴下注,汇于津湖,甚者穿漕堤入射阳湖,而山阳、盐渎之间,以及海陵诸址,通为巨浸。问者黄河亦为牵引,而漕渠日就湮浙。”万历无年,知府陈文烛重筑,延袤五千四百丈。

注二 捍海堤下。 万历十年,总漕都御史凌云翼题准修筑,建泄水涵洞水渠一十七处,石闸一座,用帑金四万二千四百有奇,泄捍两得。十五年,巡抚都御史杨一魁以黄、淮交涨,而旧闸泄水不及,山盐六邑,田沉水底,挑濬庙湾、射阳湖等处河道,水有所泄,范堤乃固,民灶两利。

第六叶

注三 县东南七十里,近洪泽镇。

第七叶

注四 硕项湖。

第八叶

注五 下有羽潭。

注六 治南百里。

第十叶

注七 王莹移风:杜学记:“府西北十里,地名板闸,旧名上移风,闸之北有钞关公署一所,又三里许,有闸名下移风,二闸南北相望。”

注八 车遇。

第十一叶

注九 潴水。

注十 五港口渡。

第十二叶

注十一 国初罢元漕运司,以勋爵武臣一员充总兵官,领浙江等十三把总都指挥,分统各卫所漕运,因镇守之,开府于此,协以参将一员。景泰初,推选都御史一员,总督其事,兼巡抚凤、庐、淮、扬四府。

第十三叶

注十二 山清河务同知一员,管山清河务,驻札口罗城,管理桃源、清河、山阳、盐城、高加堰、永清河、凊江浦、里外河及黄河、柳浦湾、云梯关直抵海口一带河过。先年兼管山、盐等六处捕务,万历八年并属通判,本同知止管河务。 徐属河务同知一员,管丰、沛、萧、砀全河,并徐州灵璧县隄岸,驻刘徐州。先年曾添设同知,驻沿海州县,专管淮扬之府水利、海防。万历七年,改驻徐州,管睢宁、徐州、丰、沛等六州县沔务,并巡捕事宜。其后以捕务分属徐州,本同如止管河务。

注十三 海防同知一员,管理海防事务,驻刘庙湾。万历二十二年,新建庙湾镇城,添设专管淮属海防、军务、词讼、巡捕、兵粮、税课等事。

第十五叶

注十四 西湖嘴市在运河东岸,舟楫往来,多舣于此,淮上称繁华者居最。

注十五 山阳西北十五里。

注十六 王宗沐二堤记:“高家堰堤北自武家墩起,至石家庄止,计三十里而遥,为丈五千四百,堤面广五丈,底广三之,而其高则沿地形高下,大都俱不下一丈许。而又于大涧、小涧、具沟、旧漕河、六安沟诸处,筑龙尾埽以遏奔冲。堤内自涧口以达章家庄,濬旧河以泄湖水,使不侵噛。”郡西长堤,自清江浦药王庙迤东,历大花巷,由西桥相家湾直抵新城,过金神庙,止柳浦湾,六十里而近,为丈八千七百九十八,堤面广四丈,底广三之,高可七尺余,蜿蜒如长虹,以障郡城之北。

第十六叶

注十七 府南三十里。

第十七叶

注十八 中叚像万历初年议。

第四十六叶

注十九 畿志:东北二十七。

注二十 畿志:东五。

注二十一 畿志淇志:五十一。统志:六十。

注二十二 天启四年六月,河决徐州,议迁城于云龙山,不果。

注二十三 旧有山石耸起,高若人形,后人因而饰之为佛,建寺覆之,号石佛寺。

注二十四 景福二年。

注二十五 寺西夷址有放鹤亭。

注二十六 在云龙山西畔,宋苏轼守徐,尝登此冈,作七句诗刻崖石上。

注二十七 畿志:南六十。

第四十七叶

注二十八 畿志:西三十。

第四十八叶

注二十九 畿志:县南十二里。

第四十九叶

注三十 县东八里。

注三十一 畿志:东南七十里。

第五十叶

注三十二 县志:东北十五里。

注三十三 县志:在东北,横亘三十里,即龙雾桥处,旁有丰公祠。

注三十四 玉海引述征记:“丰水东九十里,有汉高祖宅。”又引汉旧仪云:“高皇帝家在丰中阳里,及为天子,祠丰故宅。”

注三十五 县志:西泽在西二十里。

注三十六 县志:西三十里。

第五十一叶

注三十七 徐州洪志:中曰中洪,西曰外洪,东田衷洪,亦曰月河。大水时至,侵厓灭木,下水之舟,悉从外洪顺放,而里洪东府牵路逆水之舟,从此挽焉。若水落石出,即里外二洪侯先浅阻,而舟楫上下,悉由中洪矣。 外洪自东北而西南,水道颇宽阔,下皆大石,连亘不绝,迤西漫滩,大石森立,若群羊然。中洪自北而南,少西向,复转屈而东汇里洪,同流于吕梁,水道仅容一舟,两岸皆石,复有怪石,时藏水底,每为舟楫之患,屡経管洪官渐次凿去,然后舟楫过者,无复破坏之虞。里洪原为月河,尝于此置闸,官吏之设,摄此闸也,水涨闸废,遂为“里洪”。

第六十叶

注三十八 徐州洪志:天下军运船凡十二总:南京一总:锦衣、广洋、江阴、龙虎、镇南、神策、府军、府军右、豹韬左、龙江右、金吉后、虎贲左、留守左,共一十三卫;二总:旗手、府军左、金吾前、江阴、兴武、沈阳、应天、横海、水军左、水军右、龙虎左、龙江左、羽林左,共一十三卫。浙江总:杭州前、杭州右、绍兴、宁波、台州、温州、处州、海宁,共八卫;金华、衢州、严州、湖州、海宁,共五所。湖广总:武昌、武昌左、沔阳、岳州、荆州、荆州左、荆州右、襄阳、蕲州、黄州,共一十卫;德安一所。江西总:南昌、袁州、赣州,共三卫;吉安、安福、永新、抚州、建昌、广信、铅山、饶州,共八所。上江总:直隶建阳、新安、安庆、九江、宣州、南京、鹰扬、豹韬、武德、留守右、虎贲右,共一十卫。下江总:直隶镇江、苏州、太仓、镇海、南京、骁骑右、羽林右、留守中,共七卫。直隶松江、嘉兴,共二所。

江北一总:直隶淮安、大河、邳州、徐州、徐州左、寿州、归德、泗州,共八卫。二总:直隶掦州、高邮、仪真、滁州、庐州、六安,共六卫,通州、泰州、盐城、兴化,共四所。中都总:直隶凤阳、凤阳中、风阳右、留守中、留守左、怀远、长淮、宿州、武平、河南、颍川,共一十卫,洪塘、颍上二所。山东总:临清、平山、东昌、济宁、兖州、护卫,共五卫,东平、濮州,共二所。遮洋总:淮安、大河、高邮、掦州、德州、德州左、天津、天津左、天津右、通州左、通州右、神武中、徐州左、定远、泗州、长淮,共一十六卫。内除山东、遮洋二总运船不由本洪,其余十总则皆过洪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