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城郑氏家塾重校新定三礼图(新定三礼图)

[五代] 聂崇义 撰

司常云:“杂帛为物,大夫士之所建。”注云:“杂帛,以素饰其侧。白,殷之正色,以先王正道佐职也。”贾释云:“杂帛者,谓中央赤,傍边白。白者,殷之正色,而在傍,故云以先王正道佐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