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

[南宋] 洪迈 撰

一二三与壹贰叁同

古书及汉人用字,如一之与壹,二之与贰,三之与叁,其义皆同。鸤鸠序: “刺不壹也。 ”又云: “用心之不壹也。 ”而正文“其仪一兮” 。表记: “节以壹惠。 ”注: “言声誉虽有众多者,节以其行一大善者为谥耳。 ”汉华山碑: “五载壹巡狩。 ”祠孔庙碑: “恢崇壹变。 ”祝睦碑: “非礼壹不得犯。 ”而后碑云: “非礼之常,一不得当。 ”则与“壹”通用也。孟子: “市价不贰。 ”赵岐注云: “无二贾者也。 ”本文用大“贰”字,注用小“二”字,则“二”与“贰”通用也。易繋辞“叁天两地” 。释文云: “参,七南反,又如字,音三。 ”周礼“设其参”注: “参谓卿三人。 ”则“三”与“参”通用也。“九”之与“久”, “十”之与“拾”, “百”之与“柏”亦然。予顷在英州,访邻人利秀才。利新作茅斋颇净洁,从予乞名。其前有两高松,因为诵蓝田壁记,命之曰“二松” 。其季请曰: “是使大贰字否? ”坐者皆哂。盖其人不知书,信口辄言,以贻讥笑。若以古字论之,亦未为失也。文惠公名流杯亭曰“一咏” ,而采借隶法,扁为“壹咏” ,读者多以为疑,顾弟弗深考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