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

[南宋] 洪迈 撰

草驹聋虫

今人谓野收马为草马,淮南子修务训曰:“马之为草驹之时,跳跃扬蹄,翘尾而走,人不能制。”注云:“马五尺已下为驹,放在草中,故曰草驹。”盖今之所称者是也。下文曰:“形之于马,马不可化,其可驾御,教之所为也。马,聋虫也,而可以通气志,犹待教而成,又况人乎?”注云:“虫,喻无知也。”聋虫之名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