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

[南宋] 洪迈 撰

帝王讳名

帝王讳名,自周世始有此制,然只避之于本庙中耳。“克昌厥后,骏发尔私”,成王时所作诗。“昌”“发”不为文、武讳也。宣王名诵,而“吉甫作诵”之句,正在其时。厉王名胡,而“胡为虺蜴”“胡然厉矣”之句,在其孙幽王时。小国曰胡,亦自若也。襄王名郑,而郑不改封,至于出居其国,使者告于秦、晋曰:“鄙在郑地。”受晋文公朝,而郑伯傅王。唯秦始皇以父庄襄王名楚,称楚曰荆,其名曰政,自避其嫌,以正月为一月,盖已非周礼矣。

汉代所谓邦之字曰“国”,盈之字曰“满”,彻之字曰“通”,虽但讳本字,而吏民犯者有刑。唐太宗名世民,在位之日不偏讳,故戴胄、唐俭为民部尚书,虞世南、李世𪟝在韩。至于高宗,始改民部为户部,世𪟝但为𪟝讳。公讳辨云:“今上书及诏,不闻讳“浒”“势”“秉”“饥”,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喻”及“机”,以为触犯。此数者,皆其先世嫌名也。

本朝尚文之习大盛,故礼官讨论,每欲其多,庙讳遂有五十字者。举场试卷小涉疑似,士人辄不敢用,一或犯之,往往暗行黜落,方州科举尤甚,此风殆不可革。然太祖讳下字内有从“木”从“匀”者,广韵于“进”字中亦收,张魏公以名其子,而音为“进”。太宗讳字内有从“耳”从“火”者,又有“梗”音,今为人姓如故。

高宗讳内从“勹”从“口”者亦然。真宗讳从“小”从“亘”,音胡登切,若缺其下画,则为“恒”,遂并“恒”字不敢用,而易为“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