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官
巡抚,
提督学政,
布政使司,布政使,理问,库大使。
按察使司按察使,照磨,司狱,
督理粮储道,库大使。
盐法道兼辖长、宝二府,
分巡岳、常、澧道,
分巡衡、永、郴、桂道,
分巡长、沅、永、靖道。
长沙府知府,同知,通判,府学教授,训导,经历,司狱,知州,州判,州学学正,训导,吏目。知县十一员,县丞七员,县学教谕十一员,训导十一员,巡检九员,典史十一员。
岳州府知府,同知,通判,府学教授,训导,经历。知县四员,县丞,县学教谕四员,训导四员,主簿、巡检四员,典史四员。
宝庆府知府,同知,通判,府学教授,训导,经历。知州,州同,州学学正,训导,吏目。知县四员,县学教谕四员,训导四员,巡检六员,典史四员。
衡州府知府,通判,府学教授,训导,经历。知县七员,县丞,县学教谕六员,训导六员,巡检三员,典史七员。
常德府知府、同知、通判,府学教授,训导,经历。知县四员,县丞,县学教谕四员,训导四员,巡检四员,典史四员。
辰州府知府,通判,府学教授,训导,经历。知县四员,县丞,县学教谕四员,训导二员,巡检四员,典史四员。
沅州府知府,府学教授,经历。知县三员,县丞二员,县学教谕二员,训导一员,巡检四员,典史三员。
永州府知府、同知、通判,府学教授,训导,经历,知州,州判,州学学正,训导,吏目。知县七员,县丞,县学教谕七员,训导七员,巡检八员,典史七员。
永顺府知府、同知,通判,府学教授,经历,知县四员,县学训导四员,巡检四员,典史四员。
澧州直隶州知州,州判,州学学正,训导,吏目。知县五员,县学教谕四员,训导五员,巡检四员,典史五员。
桂阳直隶州知州,州同,州学学正,训导,吏目。知县三员,县学教谕三员,训导三员,巡检二员,典史三员。
靖州直隶州知州,州判,州学学正,训导,吏目,知县三员,县学教谕三员,训导五员,巡检五员,典史三员。
郴州直隶州知州,州判,州学学正,训导,吏目,知县五员,县学教谕五员,训导五员,巡检七员,典史五员。
乾州直隶厅同知,训导,经历,巡检。
凤凰直隶厅同知,训导,经历,知事,巡检。
永绥直隶厅同知,训导,经历,知事。
晃州直隶厅通判,训导,巡检二员。